昨天发生什么事,天明已经一点也记不起来了,他只知道自己喝了很多酒,那是自己第一次喝醉。以前虽然也曾喝过很多,但都有着比较清醒的意识,但是昨晚发生了什么事,他一点也想不起来了。跟矮人比酒量,他永远不是对手,他知道自己肯定又问了匕首的事,他一直想知道那颗宝石到底是什么样的宝贝,跟真正的达罗之刃有没有关系。迷迷糊糊中,矮人莫洛似乎在自己耳边说了很多,但是内容是什么,他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让他无比郁闷。
除了跟矮人喝酒,他觉得自己似乎还跟迪玛和波尔多说了什么话,好像还跟霍顿老板说了什么话,现在一想,却恍如隔世一般,一点东西也记不起来,希望自己没乱说什么。
拥有本命原力保护的他,一早起来并没有一点醉后的那种头疼感觉,甚至一点不舒服的感觉都没有。忽然想起昨晚跟巴特莱佣兵护卫队长的谈话,他立即跳下了床。
“那个商队可别走了!”天明火速穿上衣服,胡乱整理一下,便立即冲了出去。他可不认为商队会耐心等待几个顺路搭车的。
“哥哥,你起来了?”迪玛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脖子上戴着一个戴着莹白宝石心形坠的珍珠项链,脚踏一双透明的水晶鞋,披着一件红色羽毛斗篷,本就美丽可爱的迪玛,披上这件红色的羽毛斗篷,简直就像是一个美丽的公主。不,肯定比公主还要漂亮。尤其是,她那极为彰显蝶妖身份的透明翅膀在斗篷的掩盖下,竟然一点也看不出,现在任谁看了,恐怕都会以为这是一个美丽的人类小女孩。
天明虽然知道迪玛穿上它肯定很漂亮,却也没料到会是如此漂亮!而且还不用担心其他人类的鄙夷眼神,以及那些奴隶贩子的骚扰。他不记得什么时候把斗篷给了她,估计是昨天晚上自己喝多了,顺手就给了她。
“天明,我们的东西都已经收拾好了,你还有什么要拿的没?商队就要离开了。”波尔多扛着大包小包走了过来,对于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他接受的很快,除了有一点留恋,他更多的感觉是兴奋。
“额……没,没什么,我们走吧,东西给我。”天明想了想,自己确实没什么东西,而且有戒指在,也不必背着这么多包裹。留着一个轻一点的给波尔多背着装装样子,其他的东西,他全塞进了戒指。
商队已经整装待发,十来头驮着重物的白毛象差点没把小镇的街道堵死,酒吧老板霍顿正在跟一个中年发福的商人谈论着什么,地上是一大捆兽皮,那是波尔多的红叶林之行的收获。
“好了,你们就别争了!”护卫队队长巴特莱打断了两个中年人的争论,他拎起那捆兽皮,轻轻一抛,就扔上了三米多高的白毛象身上,被上面的人稳稳接住,“这可是您儿子的历练收获,不能不要钱的,按照市场价,总共两个金币,韦伯先生,您觉得这个价钱合适吧?”
“算是合适吧,其实价钱还可以更高的。”韦伯倒是没有表现出一个商人的狡诈奸猾,他本来打算给他两个金币外加两个银币的,但是面前这个酒吧老板却只要一个金币,并请他们允许自己的三个孩子搭他们的车。顺道搭车,这在商队行路过程中是很常见的,一般只要没带多少东西,是不需要钱的,如果是别的商人,有一些货物想随商队一起走,就要付些路费。
“剩下的差价,就算是那三个孩子的路费了,行了,老板,你也别争了,就按我说的办。”两个商人都争着吃亏,这真是少见。“他们来了,快点,你们三个!”看到天明三人,巴特莱大声喊道。
“哇!”
“好漂亮的小女孩!”
“太美了!”
“简直像琳达小姐一样美丽!”
“我要是有这样一个女儿就好了!”
“你?下辈子都别想……”
天明三人一走近商队,迪玛就引来了一群惊艳的目光,这还是第一次。以前她同样很漂亮,但是看到她那背后的翅膀,以及脖子上的奴隶项圈,谁都知道她是蝶妖,对于她的美丽就不感到奇怪了,顶多会对酒吧如何买得起蝶妖奴隶感到好奇而已。看到那一双双惊呆赞叹的眼睛,迪玛下意识的往天明背后躲了躲。
“他们真的是你的孩子?”巴特莱盯着迪玛三人,有对比一下霍顿,怎么看怎么不像,“那个不是你的酒保么?”他指着天明。
“咳……波尔多,你们东西别忘带了,还有我给你们准备的食物,钱,衣服……”霍顿没有回答巴特莱的话,看到波尔多只带着一个小小的包裹,很是奇怪,忙询问道。
“放心吧,都带着呢。”天明感觉这情景好像是自己那个世界的送孩子上大学,或者参军入伍,父母担心牵挂远行的孩子,“你好,巴特莱队长!伯伯,这是您的商队吧?谢谢您允许我们跟你们一起去焙烽城。”
“不用谢!这根本不算什么的,反正我们人不多,你们来了正好热闹。”看到面前这个礼貌的年轻人,韦伯很是喜欢。“对了,孩子,你昨天是不是去了巫医那里?”
“嗯,是这样。”
“你知不知道巫医昨晚去了哪里?为什么现在还没回来?”韦伯忙问道。
“他昨晚不在?”天明有些诧异,比蒙巫医说即将要离开,难道这么快?“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唉!”韦伯有些失望,这时,从马车上走下一个女孩,韦伯忙过去搀扶。
“你怎么自己出来了,女儿?不小心摔倒可怎么办?”韦伯责备道。
“没事的,父亲,我感觉好多了。”琳达微笑道,她原本苍白的脸变得红润许多,气色好不少,不过天明还是能够发现她眉心间的黯淡。
众人的目光再次被这个美丽的女孩吸引,又转向迪玛,拿两个美人对比起来:一个身材丰韵娉婷,一个身材窈窕玲珑;一个优雅端庄,一个美丽可爱;一个女神,一个天使。各有各的魅力,各有各的风采。
这时候,萦绕在猎鹰众佣兵脑袋中的想法就是:这一趟任务真是太值了!
看到天明旁边的迪玛,琳达也很是惊艳,这个看起来只是十四五岁的小女孩,美丽中带着惹人疼爱的可爱,看上去又很娇弱,她立即喜欢上了这个小女孩。当然,看到迪玛的人,没有人能够对她的美丽免疫,即便是女孩也不行。
“你好!昨天那杯魔法酒是你调制的吗?”琳达走到天明面前,微笑问道。昨天她见过天明,那时就感觉这个青年气质很吸引人。现在离近了,才发现,不仅是气质,甚至他身上的气息都让人如沐阳光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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