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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周广顺元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来的有些晚。(叶子@悠$悠^首发)
一场让我们的主人公韩奕期待已久的落雪,只下了两个时辰便消停了下来,但这足以让千疮百孔的晋中大地披上了银装,并且可以让部下们得到与粮食同样稀缺的水。
旷日持久的战争已经到了最艰难的时候,食物短缺、恶劣的地形与寒冷的季节,让敌我双方疲惫不堪。处处是战争,处处都在流血。
荒凉的高塬上,只有一只孤鹰在高空反复盘旋,曹十三试图将这只鹰射下,却无法够得着。
这场大雪没有带来韩奕所希望的辽兵北撤的消息,反而暴露了韩奕的行踪。当他与李武、蔡小五、郑宝等不足五百将士被五千辽兵包围在一处无名高塬上三天后,韩奕意识到自己已经处在绝望的边缘。
是择日而亡还是绝处逢生?在韩奕年轻的生命里,这仍然只是一段慷慨悲歌唱响之时。
在这个冬天里,韩奕将自己直属的义勇军部曲分为十一个营,分散转战于沁水东西两岸以至晋泽交界山区地带,虽然积小胜为大胜,但自身伤亡也不小,更何况一旦离开城池且深入敌后,与敌交错在一起,频繁交战,忍冻挨饿也再所难免,掉队的、不慎摔入深谷的非战斗减员也带来损失。
辽人已经被彻底激怒,死伤、伤痛与耻辱甚至让他们因此显得歇斯底里,丧失理智。他们毫不犹豫开始杀掉战马充饥,抛弃伤者,扬言不论生死,谁若擒杀周军主帅韩奕,无论出身,皆可封他做王。现在他们已经无限接近成功,高塬上的这五百周军所体现出来的不一般的冷静与铁血,让他们相信为首的一定是他们朝思暮想恨之入骨的那位。
“十三,箭矢省着点用!”韩奕喝道。
他弯腰从仆倒在雪地上的辽人死尸脚上脱下双靴,将它们扔给曹十三。靴子滚落在血地里,曹十三将角弓放下,放过翱翔而去的雄鹰,默默地捡起来给自己换上。曹十三的靴子早已经在无数次翻山越岭中磨破了足底。
“箭矢还能杀掉千八百人,这且不足为虑。不过,我们干粮已经告磬。”李武走到跟前,轻声说道。
虽被十倍之敌围困,但这高塬之上,只有一条东西走向的小径可供攀登,易守难攻。将士们不惧生死,顽强作战,可以严防死守这条小径两端,只是干粮实在有限,一旦再被围困几天,他们恐怕就没有挥刀自卫的力气。
“怎么会没有干粮,这里到处都是粮食!”韩奕答道,他的声音遥远而高亢,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
“渴饮匈奴血吗?”李武苦笑道。众人都想到人肉,辽人身上的肉,如果为了生存,吃人肉也是不得以的办法。
韩奕的目光忽略了义弟郑宝,在曹十三等年轻人的身上停留:“你们都尝过人肉吗?”
“尝过!”曹十三等人给了韩奕一个意外的回答。
“在兖州,是您让我们活了下来,我们永远不会忘记。”曹十三道,一双虎目中隐有痛楚的泪光,“我们曾经吃的是我中原百姓身上肉,今日若是能吃辽虏身上肉,岂不更是理所当然?前者让我们活着如行尸走肉,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后者只会让我们高呼痛快,我做梦都想吃辽虏的血肉,这让我们真正成为人,大周的人!”
曹十三的回话,让韩奕感到痛心,更让他觉得有一股豪迈之情在胸中激荡。
天色已经微黑,韩奕决定道:“今晚加餐,每人一份,要管够!”
“真的要吃吗?生吃还是烤着吃?”李武迟疑道。
“那你想怎么吃?”韩奕没好气道。
“嗯,我随便问问。”李武笑道,“只可惜呼延大哥与吴四哥不在这里,要不然可不够他们俩吃的。叶^子~悠~悠也幸亏他们不在这里,不会跟我抢。”
李武难得开了回玩笑,不过却没人笑。
高塬上一切草木,早已经在几天前采尽,所以只能生吃人肉。李武带着部下去搬运死尸,众将士们默默地看着李武面色不变地操持着,很快每人都得到了一份血肉模糊的食物。
众目睽睽之下,韩奕正襟危坐在雪地里,铁枪横卧在腿上,凛冽的北风吹过枪锋,似乎发出龙吟虎啸之音。
他的后背隐隐作痛,那里去年内难时的旧伤。旧伤处每逢阴冷潮湿天气便犯痛,这种伤痛让他的大脑无比的清醒。
王峻还在犹豫什么?韩奕头一次想诅咒一个人。
韩奕从未想过自己竟然会吃肉,即便当年自杨刘溃败逃难时,他宁愿挨饿也从未想过要吃人肉。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绝望之境更会让一个人成为禽兽,韩奕不仅吃了人肉,而且是狼吞虎咽——因为他认为不经咀嚼直接吞下,会让自己更好受一些。
蔡小五与郑宝二人试图有样学样,不过他们失败了,不仅未能吃下虏肉,甚至将自己胃中的残存的食物也一同呕吐了出来,这让他们二人觉得自己很对不住这里的所有人。
他们二人这一举动,却立刻得到很多人的回应,高塬上呕吐了一大片。
韩奕没有责备任何人,也没有人应当被责备,他比任何人都想痛快地呕吐出来,但此时此刻,他不能这么痛快地表现出自己的厌恶心情来。
他忽然想到了李小婉,心想她将要嫁给一个吃人魔王,前提是这个吃人魔王能活到娶她的那一天。
如果李小婉此时能够站在跟前,她一定不会认出韩奕来。连月来的征战令韩奕无暇收拾自己的仪表,他的双颊与下巴布满了凌乱黑长的胡须,既便是裸露在外的皮肤也饱经风霜的洗礼,又黑又瘦。身上的铠甲早就被他抛弃,换上的是一身不知从哪里捡来的皮甲,用革带胡乱地扎在身上,这皮甲也许曾经属于某个契丹战士。
此时此刻的韩奕,全身上下都散发着与往日截然不同的气质,纠纠丈夫的气质,双目愈发清澈,蕴藏着熊熊的火焰,竟欲吞噬一切。
高高的塬坝上,将士们围绕在他的四周,静静地看着他。他就是一盏明灯,指引着将士们前进的方向,哪怕是飞蛾扑火。他成了部下心目中无上的神明,愿意为他奉献一切,哪怕是立刻去死。
“在端氏县城里,你让人捎回家书了吗?”韩奕偏过头来,问李武道。
“捎了。”李武点点头,又补充了一句,神情似乎了无遗憾,“我请刘县令帮我写了十大页,其中有九页写给犬子李破虏!如若从此尘世相隔,我希望他长大成人后,记得为我报仇。”
“倒是你,怕是忘了给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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