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军用飞行器手册(1896-1914 修)第(3/3)页
) Sunbeam Arab piston engine, had a max speed of just over 100 mph (160 km/h), her endurance was just over three hours and her range was over 400 miles (640 km).
四、制式轻轰炸机
*QH-2“晴雷”轻轰炸机:木骨帆木皮,四座,双翼。装2台江南制造ZK-2C型140马力航空引擎,最大时速150公里,升限3500公尺。装2挺机枪,前后各1,备弹1200发。载250公斤炸弹时最大航程为480公里。
1908年定型生产,到1912年停产时共生产436架。1916年后相继退出现役。
*QH-3“风雷”轻轰炸机:木骨帆木皮,四座,双翼。装2台江南制造ZK-3型190马力航空引擎,最大时速170公里,升限4500公尺。装3挺机枪,前2后1,备弹1600发。载350公斤炸弹时最大航程为540公里。
1912年定型生产,相继发展出校射、侦察等型号,到1916年停产时各型共生产1556架,是开战时的陆军轰炸机部队主力。平均单机造价折合1500英镑。
五、制式重轰炸机
*ZH-1“炎风”重型轰炸机:木骨帆木皮,双翼,三座,采用三台北洋重工HK-9C型180马力引擎,驱动三个五叶木质螺旋桨,最大时速150公里,实用升限4500公尺。自卫机枪2挺,载500公斤炸弹时的最大航程为1100公里。前后各配备一挺机枪。1904年定型生产。因在开战前尚未完成,正式编号前有字母S(即实验)。至1910年共生产120架,1915年后逐步退役。
*ZH-2“炎雷”重轰炸机:铝骨帆木皮,双翼,乘员5名(机枪手,领航员、正副驾驶员、无线电员), 自卫机枪5挺。装4台北洋重工HK-10型220马力航空引擎,最大时速170公里,升限5000公尺。载弹800公斤炸弹时最大航程达1600公里。
海军型改装HK-10B型250马力引擎,并加大油箱,载弹800公斤时最大航程可达1900公里,载一枚450公斤重的450毫米航空鱼雷时航程超过2200公里。
重型远程轰炸机,1910年定型生产,到1915年共生产360架,是开战时最主要的远程轰炸力量。平均单机造价折合3000英镑。
六、水上飞机
SJ-4“青鸟”水上侦察机:木骨帆木皮,双翼,双座,双浮舟,自卫机枪1挺。装1台江南制造ZK-2C型140马力航空引擎,最大时速140公里,航程550公里。可载50公斤炸弹。
改型包括炮兵校射机和联络机。
1909年定型生产,到1912年共生产156架,主要装备海军航空兵,分散配置在港岸、外岛和军舰上。1916年后逐步退役。
SJ-5“海鸥”水上侦察机:铝骨帆木皮,双翼,三座,单浮舟加两侧辅助浮舟,自卫机枪1挺。装1台江南制造ZK-3型190马力航空引擎,最大时速160公里,航程800公里。可载100公斤炸弹。
改进型包括炮兵校射机和联络机,广泛搭载在水机母舰和大型军舰上。
1913年定型生产,到1917年共生产各种改型370架,主要装备海军航空兵。
七、飞艇
STG-5“龙云”巨型攻击飞艇。在“赤云”基础上改进而来,去除了原来“赤云”上配备的大部分装甲,气囊数量细分到九十八个,动力强化为8台更可靠的HK-10A型250马力航空引擎,与“赤云”一样,引擎加装了消声装置,顺风最大时速达130公里,最大升限达8000公尺。自卫武器除与“赤云”配置方式相同的16挺机枪外,额外配备了4门可发射定时空爆弹的37毫米海军炮,其中2门安装在飞艇上甲板两侧的耳台上,另2门安装在吊舱两侧的耳台上,特制的炮架提供了较大的俯仰射界。艇员编制28名。
大型弹舱的最大载弹量达24吨,载16吨炸弹时航程可达12000公里,载8吨炸弹时最大航程可达16000公里(理论上可在新疆西端与不列颠之间自由往返)。
长270公尺,直径33公尺。
1910年开始批量建造12艘,与原来的4艘“赤云”一并构成超远程战略轰炸部队的主干。由于采用先进管理方式和模块化建造方法,加上批量化生产的效应,单艘造价仅为20万英镑。
其中若干艘改造为特种攻击飞艇,每艘可搭载80名空中突击队员及其装备执行空中突击任务(此时的航程为12000公里),艇舷配备6具绳锚以保证稳定悬浮,飞艇下降到100公尺到50公尺时并实现稳定悬浮时,突击队员通过滑降索实施快速滑降。自卫武器全部保留,艇员编制2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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