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并不表示商毅从此就可以高枕无忧,安心的做自己的太平天子,接下來的事情就是利用自已手上现有的权力和影响力,尽力的巩固和完善现有的体制,尽可能的避免走上回头路去。因此下一步要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制定中华帝国的法律标准,既【中华宪法】。以法律的形式,将现有的国家体制确定下來。确保中国在正确的道路上一直前进。
【宪法】并不仅仅是一个法律的条例集合,而是确定国家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行为,民众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总则,是国家的最高纲领。因此只有确实了【宪法】之后,才能算是彻底实现了中国的近代化进程。
当然现在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明白【宪法】的意义,但一般在新朝建立之后,修定新朝的法律以取代旧律,是历代的惯列,只是以前都称“律” 或“例律”, 不过众人也习惯了商毅发明一些新的名词,现在叫【宪法】,反正就是换了个名字。因此商毅提出制定【宪法】的提案,也立刻就得到了国会的通过。
于是商毅也马上下旨,成立【宪法】制定工作委员会,由商毅直接领导,由国会、内阁、司法三方面的最高官员出任委员会常协,付责领头主持【宪法】制定工作,同时招集国内各方面的学者、各行业的精英,参于【宪法】的制定工作,其中有全职,有兼职,有官员,有平民百姓,也有商人,甚致还请了几名外国人,欧州的传教士和商人,因为【宪法】有涉外和宗教的內容。
当然商毅也知道,制定出【宪法】之后,还有【刑法】、【民法】等等一糸列的具体法律,因此只制定出【宪法】,也许并不需要太久,但要将其他的基本法律全部都制定出來,沒有二三十年以上的时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另一时空里, 清廷的【大清例律】从顺治年间开始,一直到乾隆中期才制定出來, 足足花了一百多年的时佪。而且随着时代和国家的发展,还有不断的有新的法律出现, 几乎永远都完不了。
因此现在只能一部一部的來制定,首先制定出【宪法】,确定确定国家制度,国家机关,以及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然后再制定【刑法】、【民法】等其他专业法律,制定出一部,就应用一部,如果沒有的,仍然还是依旧【大明例律】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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