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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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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骄傲的杜雷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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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七章骄傲的杜雷     风太冷了。     但再冷的风,也无法吹散上官小仙的笑。     她在笑。     她非常开心,因为她得到了一个消息,林仙儿竟然联系上了魔教,要杀萧雨。     林仙儿?嘿嘿,真是有趣的一个人。     上官小仙洗去了脂粉,换了套很朴素的青衣布裙,现在无论谁看见她,都不会相信,她就是金钱帮的大小姐,更不会相信,她是那种心狠手辣的女人。     现在的她就像是变了一个人,变得像个温柔的,百依百顺的妻子,变得像个节俭而能干的家庭主妇。     也许每个人都有两种面目,有善良的一面,也有邪恶的一面,谁都不例外,只不过上官小仙,总是能将邪恶的那一面控制得很好。     上官小仙叹息着,喃喃道:“小李探花出山了,飞剑客阿飞不知去向,据说又和蓝蝎子隐居去了,荆无命心灰意冷,废人一个了,叶开?呵呵,呵呵。萧雨?呵呵,呵呵。”     上官小仙突然大喊道:“派人传话给郭嵩阳,他的弟弟被上官金虹杀了。”     说完,上官小仙又笑了,笑得很可爱,可爱的妻子,可爱的主妇。     狠毒的女人。     阿飞客栈。     萧雨走了,李寻欢走了,阿飞走了,叶开走了。     郭嵩阳喝下了最后的一口酒,也走了。     金钱帮。     上官金虹正在请客,他的心情不错,起码,现在是不错。     可,不错的心情就要结束了。     郭嵩阳缓步的走了进来,沉声道:“郭定是你杀的?”     上官金虹一眯眼,脸色阴沉得可怕,他在想,郭定是谁?     龙小云忽然站起身,道:“你是什么人,竟敢在我大伯面前撒野,罪已当杀。”     郭嵩阳冷冷一笑:“小狗崽子也敢蹦出来了,狗仗人势的东西。”     龙小云大怒,刚要说话。     上官金虹忽然回头道:“这里有条狗,你瞧见了么?”     荆无命道:“是有一条。”     上官金虹又道:“你说,为什么有些人连狗都不如。”     龙小云连忙陪笑道:“大伯说的是,这人连狗都不如。”     上官金虹冷冷道:“你呢?”     龙小云道:“我?”     上官金虹道:“他不如狗,你却连他都不如,狗见了父母被抓,都不会逃的。”     龙小云忽然愣住了,可是瞬间,面色如常,走到一个黄衣人的面前,抽出了他腰间的长剑,道:“大伯,我是不如狗,我武功尽废,连狗都打不过,只要大伯救得我父母的性命。。。。”     说到这里,他反手一剑,将自己的左手齐腕剁了下来。     龙小云已疼得全身发抖,却还是咬着牙,将断手拾了起来,放到上官金虹面前,道:“大伯可否满意?”     这句话说完,他已支持不住,晕了过去。     上官金虹也是动容,这孩子,好狠的心。     郭嵩阳也是暗自自责,没想到,自己的一句话,害了一个孩子。     上官金虹冷着脸,摆了摆手,早有人上前,将龙小云抬了下去。     上官金虹道:“郭定是你兄弟?”     郭嵩阳道:“不错。”     上官金虹道:“不管是不是我杀的,你皆可找我报仇。”     郭嵩阳闻言,大怒:“那你就拿命来吧。”     江湖中,人人都知道上官金虹的武功深不可测,可谁也没有看到过他出手,现在,还是没有人看到他出手。     他的手根本就好像没有动,只不过在桌上轻轻一按,郭嵩阳的身子已倒了下去。     他的胸前插着一根筷子,一根银制的筷子,正在滴着血。     上官金虹摇了摇头,淡淡的道:“活的好好的,何苦来找死。抬下去,继续吃饭。”     没有人敢说话,没有人敢吃饭,甚至连呼吸都已停顿,只有上官金虹端起透明的金丝玉杯,喝了一口上好的碧螺春,又拿起银灿灿的筷子,夹了一块肉,吃得喷香。     孔雀。     孔雀是一只鸟。     但这个孔雀是个人,是个杀人的人,是个杀手。     但他却是杀手界最无名的人,即使他有孔雀翎。     弱者,总比较容易免于灾祸,丑陋的处女,总是比较容易保住贞洁,最无名的人,才能保住孔雀翎这样的武器,但他也渴望着财富,也渴望着名声。     现在,他的机会来了,杀了萧雨,得黄金万两。     他要杀人。     他要黄金。     他需要黄金兑换白银。     他也需要富贵,他也需要女人,这些都需要钱。     但今天,他并没有杀人,他并非不想,而是不敢。     因为傅红雪跟在萧雨的身边。     他的心开始在跳,他实在想试一试,试一试孔雀翔是不是能杀得了傅红雪,可是,他又没那个胆子。     一个茅屋,茅草屋。     一个人悄悄地推开门,他的身材虽然臃肿,但行动却快如脱兔,轻盈如猫。     孔雀躺在床上,动也不动,进来的这个人是他的伙伴,拇指。     拇指道:“要杀萧雨,一定要引开傅红雪。”     孔雀道:“引开傅红雪?怎么引?”     拇指眯着眼,道:“叫杜雷去找傅红雪拼命,我们在后面捡便宜。”     孔雀的眼睛亮了,因为附近几百里地之内,唯一够资格跟傅红雪斗一斗的人,就是杜雷。     而且杜雷有钱,很有钱,他的刀镶满珠宝,光华夺目,他绝不会为了万两黄金而和他们争夺萧雨。     茅草屋还是那个茅草屋。     但人?     却多了一个。     杜雷在茅草屋里转着圈,忽然道:“要杀傅红雪并不容易,能排上江湖名人榜的都不简单,据说他每天至少要花四个时辰练刀,从四五岁的时候开始,他每天至少要拔刀一万两千次,拔了三十多年。”     孔雀耷拉着脑袋,垂下了头。     拇指忽然道:“傅红雪三十多岁了,他的年纪大了,为什么还能排入名人榜?”     杜雷道:“因为他出道晚。”     顿了顿,杜雷又道:“还有,他一向刀不离手,他的那把刀,已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比别人使用自已的手指还要灵活。”     孔雀的眼睛又亮了,道:“他的那把刀丢了。”     杜雷霍然长身而起,道:“真的?”     孔雀肯定的点点头,道:“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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