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辰心中一凛,故作轻松的道:“不知陈大哥有何见教?”
陈一豪沉吟片刻,忽然道:“不知林公子可能断文识字?”
林辰微一错愕,显然是没想到他会有此一问,应声答道:“小弟念过两年书,勉强识得几个字。”
陈一豪目光一闪,缓缓道:“公子全身财物为贼人洗劫一空,如今身无分文,不知日后有何打算?”未待林辰答话,却听他接着道:“如若公子不弃,某为你介绍一行当如何?”
“承蒙陈大哥看得起,小弟焉有不从之理。”林辰想也没想地大声应道,语气中故意透出一股浓浓的感激和兴奋之意,现实面前,只得暂且放弃了去扬州城把妹泡妞的“伟大”理想。
他知道这帮兵大爷皆是性情中人,一言不合便会拔刀相向,别看他们现在对自己态度友好和善,稍有不如意他们便会找个由头收拾自己,是以有意无意地表现出自己的豪爽和尊敬。
“哈哈哈——”陈一豪大笑三声,对他的表现甚是满意,朗声道:“好,林公子果然是爽快之人,请随某临清城内一叙!”
我日,笑得这么开心干嘛,不会是让本少爷去当鸭吧?想到此节,林辰不禁暗呼上当,额头冷汗涔涔而下。
秦姓大汉转身向众兵丁挥了挥手,朗声道:“随千户大人回城!”
明朝时,千户为一种军职,统领一千人左右,下设两个镇守协助日常管理工作,而且在卫所制下的大部分地方卫戌部队中属于世袭爵位。当然,战场上靠军功得到封赏的也不少。陈一豪便是因立下战功,而被提升为千户。
回城的路上,林辰与那秦姓大汉相谈甚欢,也因此了解了一些他的基本情况,秦姓大汉名叫秦朗,是陈一豪手下的一名百户级军官,此人粗中有细,勇猛过人,堪称陈一豪手下的第一心腹爱将。
“秦大哥,陈千户是要介绍我去当兵么?”林辰轻咳两声,装作漫不经心地问道。
“嘿嘿,这个……回到城里你就知道到了。”秦朗打着哈哈,做出一个“爱莫能助”的表情。
不知怎的,林辰总觉得他笑得有些猥琐,不怀好意。
所幸他是豁达之人,不会为自己暂时无能为力的事而无谓担忧,秦朗似乎也已忘了那绿衣少女留在他脸上的那道伤痕,二人“志趣”相投,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沿途之中倒也颇为惬意。
约莫行了小半个时辰,忽见前方有一座城池,城墙数丈,墙外环河,城门上刻着“临清城”三个泥金大字,苍劲有力,气派非常。
与后世以经济文化为主线的城镇建造大不相同,古代的城镇建造以军事镇守为第一要务,又因近日以高迎祥,张自忠为首的农民军活动频繁,在全国各地攻城略地,骚扰不断,临清城作为山东省境内第一繁华富庶之地,素有“繁华压两京,富庶甲齐郡”之说,为保证城内财富不为他人洗劫一空,在朝廷官员的默许下,当地乡绅出钱出力,不仅重修了城墙,还大大扩充了兵员,因此,一个小小的县城便有一个卫所的兵力(约5600人,管辖五个千户所)驻守,真可谓财大气粗,兵精粮足。
“秦百户,你带兄弟们先行回营,我与林兄弟还有公干。”陈一豪望了望眼前的城池,转身向秦朗吩咐道。
此时林辰在他口中已由林公子“升级”为林兄弟,其用意自然是为了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听在林辰耳中却是一阵发毛,心想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对我这么客气,莫不是真要送本公子去做鸭?
“末将遵命!”秦朗应了一声,带人匆匆离去。
除陈一豪外,秦朗等人皆是便装出行,进城前,陈一豪不知从哪里找来一身粗布麻衫,并委婉地提出了让林辰换衣进城的建议。林辰看了看他原来那身“惊世骇俗”的行头,心想老子若是穿着这身衣衫进城,非得被当地的城管同志们当做恐怖分子打入天牢不可。当下苦笑着换上陈一豪为他准备好的衣衫,将自己那身原本笔挺的西装包好提在手上,与玲珑一道随陈一豪进城去了。那身西装是留给原来那个世界的一种纪念,他自然不肯随意丢弃。
“哇,少爷,这里好漂亮啊——”
“哇,少爷,快看,快看,那边那个小孩子好可爱耶——”
看着城中古典而不失热闹的景象,玲珑好奇心大起,忍不住叫起好来。
陈一豪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衣衫破损却兀自兴奋不休的“小丫鬟”玲珑,心中不由得哀叹了一声,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林辰轻咳两声,讪笑道:“我这小丫鬟禀性奇特,言行举止往往不能以常理推之,陈大哥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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