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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僵尸将约会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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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无泪诅咒之解! 弑神!百衲衣!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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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能认出来,因为那把剑又叫斩妖剑,剑柄上有着毛家特有的禁制标记,非毛家弟子不能使用,而金镇元手上的桃木剑正是此剑。

    “我偷的!”金镇元耸耸肩,淡然回道。

    当初他偷走了这把剑,把求叔何应求气了个半死。毛家祖传宝剑离奇被盗,求叔又气又急,视为奇耻大辱,发动御下所有鬼魂,施用各种寻物法术,想尽办法就是没找到。无奈之下,只好去找被自己逐出师门的亲弟弟,绰号“铁板神算”的天逸先生何有求帮忙。结果,何有求用尽了茅山的“六壬神课”、“紫薇斗数”、“太乙神术”和已经在外界失传的鬼谷子的“鬼谷推命”,几乎掐断了手指,差点翻破了天书,还是没找到任何线索。最后,何有求很无奈的告诉他的大哥,偷盗者并非三界六道众生,求叔差点没昏过去。不属于三界六道,那除了僵尸就是一些创世的大神,桃木剑本乃神圣之物,其气息非僵尸所喜,所以一般僵尸不会偷剑;至于三界大神们,天地万物尽在掌握之中,桃木剑在他们眼中跟破剑没两样,拿去干什么?他做梦也没想到,这天底下还有杨天这一号人物,这么一个不受约束、没什么操守的神。

    “毛家的斩妖剑,马家的伏魔棒!你知道吗?这两件兵器,就是我亲手炼制的。”金镇元看着手中的一剑一棒,满脸怀念的道。

    “什么?!”马小玲瞪目塘口,千年以来南毛北马追杀天下僵尸、降魔伏妖的两件利器,居然是一个人炼制的,他能练出如此神兵,那他本人又是怎样?

    “这两件神兵,原名分别叫‘诛仙剑’和‘打神鞭’,我炼制之后就交给一个叫姜子牙的道士,姜子牙伐纣兴周,凭借这两件神兵,在伐纣战争中诛杀了许多为恶人间的千年妖魔,为人间几千年的神话时代划上了句号。后来,姜子牙开宗立派,这两件神兵就成为镇派之宝。只是在姜子牙之后,这两件神兵的力量就被封印了,至于怎么会分别传到南毛北马两家手上,我就不清楚了。”

    金镇元向马小玲解释着两件神兵的威力:“诛仙剑,剑中藏有剑灵,与持剑者心意相通,令持剑者能以念力隔空御剑,也可以御剑飞行;可以放出九九八十一道剑气,斩妖除魔;也可以一分为九,分为九把宝剑组成九剑捉鬼大阵。打神鞭可长可短,上面还附有天雷攻击。你想,如果把这两件神兵融合为一,会怎样?”

    “融合?”马小玲撇撇可爱的小嘴,“不就是把两件兵器的功能叠加起来吗?那又怎么样?”

    “哦,真是这样吗?”金镇元怪异的一笑,双手各持有一件神兵,运起神力,双手之上耀眼的金色光芒骤起,两件神兵霎时间通体七彩流转,最后各化为一个光团。金镇元把两个光团缓缓融合,待双手完全合在一起时,掌心处猛然发出强光,光团在光晕闪烁中变长变形,慢慢变成一把剑,十五公分长的剑柄上雕刻着神秘的花纹,剑萼铛护处镶嵌着一颗六角形的紫水晶,闪着紫光,如梦似幻!像是用透明水晶铸造的三尺剑刃上,纹刻着由些许淡红色细线勾画出来的古怪符文。

    金镇元把宝剑递过去,马小玲接过宝剑,轻轻的挽个剑花,说道:“感觉不怎么样?”

    “这把剑,要滴血认主才能发挥出威力。剑的名字,你自己决定吧!”

    “就叫它‘弑神剑’!”马小玲说着咬破指头,滴血于宝剑上,一阵强光闪过,认主仪式完成了,宝剑化为一个紫色剑形纹章印在马小玲的右手背上,随传随到。

    “弑神?呃,你要杀我呀,不要这么针对我吧!”金镇元记得罗睺就有一把匕首,叫做“杀神”,不知道罗睺葬月时,弑神剑与杀神匕首对决,孰强孰弱呢?

    “喂!臭道士,你不会只送我一把破剑就完了吧?还有没有其他宝物,一次性拿出来!”看着马小玲那发亮的双眼,金镇元一阵无语,几个小时前还对我拔刀相向,现在就好像跟我很熟似的。

    “的确还有一件宝衣,不过你未必会喜欢。”

    “什么宝衣?拿出来看看,只要是宝物,我都喜欢。”马小玲焦急的催到。

    金镇元右手在虚空中一挥,马小玲眼前圆盘大小的空间开始扭曲,像是水波一般变的波光粼粼。转瞬间停止,空间恢复,空气中凭空掉下一件衣服,衣服叠得很整齐,有着红白相间的布料,连缝制的针痕都清清楚楚。

    “不是吧!这。。。这。。。。。。”,当迫不及待的打开衣服时马小玲彻底的傻眼了。眼前马小玲给予了很大希望的衣服,彻底的把她的审美观打乱了。衣服打开后是个很大的大褂,或者说是僧袍还贴切些。这个时候马小玲才明白,刚才自己匆匆一瞥的红白两色只是冰山一角。整个衣服上都镶嵌着许多五颜六色的布片,红的、蓝的、黄的,种种颜色,晃得马小玲眼花缭乱。而且每个布片的颜色绝不相同,马小玲也是头一次知道世界上有这许多颜色。

    看着张大嘴巴吃惊的马小玲,金镇元心中也不禁一乐,说道,“这衣服的原名叫百衲衣,是杭州灵隐寺高僧道济所穿,他一生戏佞、惩恶、扶困济贫。你也别小看这件缝满各种颜色补丁的衣服。这些补丁每一个都是做完善事后,在苦主那里化缘得来的,里边含着苦主对帮助他度过危难的人的祝福。千百事千百年积累下来,这件衣服,补丁又加补丁,已经数不清有多少补丁了。别人殷切的希望和祝福已化为大愿力,穿着它的人将万邪不侵,更有护体的功效。”

    这衣服的确厉害,可以避鬼怪,可以护体;可是这衣服实在太难看了,要我马小玲穿着它去打鬼怪,只怕我才是鬼怪。天生爱美的马小玲对这件百纳衣实在兴趣欠奉,哪怕这件衣服确实不凡。

    金镇元早就想到会出现这种问题,伸手往百衲衣一指,一道金光映射到僧袍上。僧袍长长的下摆渐渐的向上缩短,宽大的袖子也慢慢的变窄,整个袍子上五颜六色的补丁就像是本来漂浮在水上的纸张慢慢的渗进水中一般,一点一点,最后完全的融入袍子中,最后袍子的整体颜色也逐渐的变深,从土黄色变成了灰黑色。整个袍子一点也没有僧袍的样子了,裁剪得体的袖子,带角的大翻领子、双排扣、接近膝盖的下摆。整件僧袍变成了一件黑色风衣。

    马小玲这才满意的穿上身来,左看右看,又说:“我马家女人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龙战衣,我决定了,这件衣服就是我的战衣。麻烦你再往风衣的袖口和下摆绣上金色龙纹,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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