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主要原因是自己亲戚的公司,而且阿轩做事也麻利,忙完了可以自由活动了,要是换成其他员工,早被开除了;
那家公司在鹭岛的另一个区,离阿胜住的地方至少20公里,不过她早搬过来跟阿胜住一起了,上班时得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可想而知,她放下公司安排给她的单身公寓不住,而是非得这样虐待自己,肯定是遭到了大家的鄙视跟反对,特别是她妈妈,每跟人提起她这个女儿总是气得咬牙切齿,肯不得把她抓回去,栓在家里,然后再找个秃头的老总把她给终身给托付了。
然而,她可不是个花瓶,徒有其表,更不是那种为爱舍弃一切的脑残一族,她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从高中就跟阿胜在一起了,这年头,这时代,别说九零后,就是70后,能谈六年恋爱的基本上都是活化石了,何况他的男人阿胜是那么优秀,所以她现在的主要任务是等着阿胜娶她,而不是那份所谓的工作,所以她顶着家人及亲戚朋友的反对;毅然选择跟阿胜同居。
为这个,阿胜也没少挨她家人的反对,但是阿胜了解他的女人,都谈了六年了,彼此都知根知底,他就算把她先奸后杀了也劝说不了,更何况这她家人这么做无异于与虎谋皮,这年头,大家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谁没有生理需求?哪个男人不想早上起来的时候自己的女人还抱着自己流着口水?所以叫阿胜劝阿轩回自己的公寓去住,除非阿胜决定练葵花宝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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