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师范学院吧!”原畅脱口就是一句,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莫名其妙的就报了这所大学作为自己的目标,他甚至都不知道安徽有没有师范学院。
天亮了,又是一天最美好的时刻。清风,树叶,但没有了原畅的琴声。这一切都与他没有了关系,他来自相反的方向,他在校园的操场上喝了一夜的酒。
一个梦还没有破碎,一百个梦就接踵而至。就在昨天,晨曦乐队解散了。甚至没来得及演最后一场演出。深夜的操场上只有原畅一个人孤单的坐在那里。辰逸找到了原畅,拿出一瓶白酒:“来,本来不想再提起乐队解散的事儿,也不打算喝酒的,但我已经来了,那就喝吧!”
心情不舒畅时,喝酒容易醉。俩人很快就有些晕乎乎。原畅开始念叨旧事,那些并肩前进的日子,后山打靶场观望台的排练房,以及每个人心中对摇滚乐的温度。
“原畅,你说,卢华到底是怎么想的!?”辰逸问完便站起来踢飞了一个脚边的石头。
“我也不知道!总之撇下的那句“我要去学舞蹈了”让人难以接受!”原畅说。
“他的想法我特别不理解!突然神经发作,还准备离校到外地去专心学舞蹈,还口口声声说将来要考舞蹈系!我真不相信这是他内心真实的想法!”辰逸扯起了嗓子,越说声音越大。
“现在回想两年来咱们组乐队的日子,还没来得及把自己的歌曲送给一些人,把我们自己的理想与看法呈现在很多人面前,乐队就散了。”原畅摇摇头,很无奈的说。
“晨曦乐队在一起两年了,欢欢乐乐地也度过了两个春秋,我不相信疯癫的日子就这样逝去了,岁月的激情就这样消失了,追求的渴望就这样枯竭了,我不相信!”辰逸语调越来越不痛快,窝火的说道。
“我估计卢华是被谁的话迷惑了,失去了自我判断力。或者,他太想考上大学了。所以,咱俩不要抱怨了,散了就散了吧。一切属于晨曦乐队的声响就此遏止,所有属于晨曦乐队的一切也都成为记忆。”原畅苦笑着说。
“他没救了!我只是觉得他可惜了!一米八几的汉子,不玩摇滚,去跳舞,没救了,真的。我觉得,男人跳舞不是猩猩就是僵尸,尤其个头高的男人,站在台上跟踩高跷似的,卢华真以为他是迈克尔杰克逊啊,一登台,不用唱歌不用跳舞也不用说话,仅仅一动不动站在舞台上,台下歌迷就晕倒被送往医院了。”辰逸边说边做了一个迈克尔杰克逊捂着裤裆,扶着后脑勺的舞步。
原畅拍了拍辰逸的肩膀:“哥们儿,英雄所见有时还真是有那么点略同。我和你想的一样,我觉得跳舞只适合女孩儿,男人跳舞我理解不了。”
辰逸抬头望着天空,音调降了下来:“摇滚啊摇滚,你到底爱不爱我,你要是不爱我,我就不爱你了。”
原畅掏出打火机,又点燃了一支烟,呆呆地看着发亮的烟火,一句话也不说。辰逸坐在旁边,他也很迷茫。两个人沉默了很久,原畅有些困了,他将眯起来的眼睛睁开,看着身旁的辰逸,叹息了一声,说:“喝了不少酒,有些不清醒了。但不想回宿舍,不如围着校园走一会儿吧!”
原畅和辰逸沿着校园漆黑的小路往前走,小路顺着宿舍门前一直延伸,走一段转个弯,然后他们继续走。静谧的深夜,天空没有星星,只有反射的夜光,周围有鸟在叫,走在路上的原畅觉得这个世界就剩他一个人了。很多事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当它是一个梦,一个比较美好的梦。生活原本就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有时一个梦的破碎比踩死一只蚂蚁更容易。天一亮,一切还要继续。生活不美好,还是要与生活好好相处。尽管前程在哪里原畅不再知道。他有些悲观:人生是一个消散的过程。
天亮了。校园里,有人在闲聊,有人拿起饭盒到食堂打饭,还有人在打扫卫生。卢华已经在收拾行李了。正如他所说,他要离开艺校,到外地专心学习舞蹈了,他希望他能通过舞蹈获得高考的成功。剩下原畅、贝司手辰逸、鼓手柳响,三个人没有再提起过乐队,以免彼此显得尴尬。但他们明白,他们不是没有了当初组建乐队时的清澈梦想,更不认为音乐只是他们生活的辅助品。到底为何解散,谁也说不出来,就当是音符弹尽了。
晨曦乐队解散了,在队员们以及同学们的不理解中解散了。原畅把自己的那把吉他摆在宿舍的角落里,任由它沙哑,任由它寂寞。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重新把它拿出来,拨弄越来越锋利的琴弦。一些早已逝去的声音不知何时会在耳边重新响起,然后融进风中,钻进所有人的心房。
太阳依旧升起,宿舍每天都在变亮,吉他在落灰,原畅睡着了。他梦见艺校的校园成了一个迷魂阵,他怎么走也走不到大门处。他很慌张,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突然从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你在做什么呢?”
这个夏天和从前没有什么不同。清晨,校园早广播里依旧会传来那首千年不变的民族歌曲《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天边的朝阳和往常一样缓缓经过。不同的是,原畅的吉他声,再也没有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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