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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的宠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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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你的酒红色裙摆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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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期一同看来过去,眼眸微眯,心里暗忖,老爷子这回当真了。

    看了看落地窗外的夜景,夜已经暗得深沉,仿佛要容纳整个世界,就像是沉沦在海底的一抹背影。

    他们,足足睡了有三个小时。

    见时间不早,两人有条不紊地起床,从浴室里出来,花期就看见一身黑色梵希哲的夜默城,如同雕像一般坚挺地站在门口,那宽厚的肩膀似乎永远都能赋予人一种安全可靠的感觉。

    在听到后面的动静时,夜默城侧过脸。

    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夜默城给人的第一感觉,花期的第一个反映就是:禁欲的诱惑。

    不同于刚才初醒时的慵懒和萌态,如今的夜默城就像是掩藏在黑暗里依旧能闪闪发亮,美的让人不能忽视的男子。

    他的五官深刻精琢,他最美的是从45度看的侧脸,宛如刀削般精雕细琢,线条硬朗却不是美感,尤其是那片薄唇,习惯性地抿着,冰冷的嘴角透着点点他惯有的冷酷。

    那双如深沉般幽海的眼睛望不见底,总会让人联想到自己这一世看见过的最美的宝石。

    他身上总有着让人退却却令人向往的冷感,矛盾的综合,想靠近又不敢靠近,这种欲念下,总让人忍不住将他扑倒肆虐,趋之若鹜。

    这就是夜默城,在花期眼中,充满禁欲式诱惑的夜默城。

    睡觉时候的夜默城总是比清醒的夜默城可爱,他会很萌,会让你肆无忌惮地摸他胸部,却会还是一脸懵懂无辜地看着你,让你的母性光辉发挥到极致,但直到他清醒,他就会用冷酷的俊脸看着你,不似先前的无辜,或许他会对你来一句:“滚”,单单就是用这个世界上最精简的语言就可以毫不忌讳地让你羞愤难耐,却无处可躲。

    但就是看上去这么冷的矛盾的人,他的怀里是温暖的,柔和的。

    或许,或许越冷酷的男人总会有点恋母情节,不然,有谁睡觉会习惯性地摸……摸人家胸部?

    一想起刚才醒来的时候,夜默城的那只手掌不带任何感qing色彩地对她……她忍不住想抽死他。

    她就这么没魅力吗?

    好吧,花期思维一向和别人不一样,别人非礼了,思考的角度也不一样。

    一抹红色映入眼底,夜默城的眼神波澜,颀长的身影向她走了过来,那身偌大的西装遮盖住了在她暴露在外的肌肤,薄薄的嘴唇动了一动,目光如星辰一般璀璨,但表情却是看在花期眼里一如既往的欠揍:

    “从男人过度到女人,小七,你的能力指数又提高了。”

    花期不满,咬牙切齿道:“默默,你个基因突变的。说句好看的不会死啊?”

    这个变异的,外界是谁造的谣说他冷酷有魅力?

    觉得他有魅力的都是傻子。他就一变异的鸡蛋,外面是鸡蛋,里面是鸭蛋。

    其实,花期穿的很好看,那妖冶的酒红色礼服长裙就像暗夜里燃烧的玫瑰,完好地勾勒得她身材的各种美好,白皙的大腿肆无忌惮地暴露在外面,宛如凝脂,散发着诱惑和自信,天然微卷的长发如瀑布般自然的垂下,形成浪漫的背景,让她整个人就像是降临凡间自信性感的尤物,让人移不开眼。

    果然,红色,是最适合花期的。

    妖娆妩媚,风情万种。

    “会。”夜默城果断地回答,抬手将花期身上的西装拢了又拢,捻着西装一角的指尖修整,清冷克制,慢条斯理。

    忽然,他的手顿了顿,平静的眼眸掠过一丝没人能发现的精光,问道:“小七,你觉得鸭子有毛的时候好看,还是拔光的时候比较好看?”

    花期无言,都是鸭子,有区别吗?

    “我喜欢拔光的。”夜默城摸着她的头,丝毫问这个奇怪问题的人不是他。

    “为什么?”

    “因为拔光了的鸭子是用来吃的。”

    悠扬的声音飘荡在空气里,看着走远了的夜默城,花期愣在那里,直到片刻,才反应过来里面的内涵,那双明丽的桃花眼闪了闪,嘴里小声嘀咕道:臭男人。

    A市,最为盛名的,不是SAIL这个富可敌国的夜氏集团,也不是拥有全世界最高层最奢华的五星酒店,而是世代忠良,勤勤恳恳,典型的红色家族——花家。

    花家之主,也就是花期的太爷花剑雄,是当年开国的英雄,直接雄赳赳气昂昂地为家族铺设了一条红灿灿的红色革命之路,这个家族都是以太爷为榜样,如今的花家,哪个不是身着橄榄绿的国家卫士,哪个不是从小就在沙漠里睡过,经历过特种兵特训?哪个不是狠不得连长眠的时候还能盖国旗的忠良?

    当然,仅仅是这样,不至于出名至此,而是花家的每个男人个个都是滚刀肉,护短的要死,动不动就出动部队,弄得整个市区动荡。导致,现在在A市看到部队,居民都被训练见怪不怪了。如果是在动荡战争的年代,或许,这里的市民是最镇定的。

    当初花家的四子追老婆的时候,他们连坦克都见识过了,他们还会怕什么?

    而与之并屈的便是夜家。夜家与花家是世交,就连家就在隔壁。夜爷爷曾经和老太爷是一起经历过生死,一起当兵的兄弟,后来,花老爷子选择继续革命道路,而夜爷爷则是选择经济之路。夜默城和花期两人发小,两人也就差四岁,熟络到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地步。两个人亲密无间,这也是为什么这次偷偷回来A市,花期不找别人,偏偏找他。

    他们最长不见的时间不超过三天,除了前阵子。

    用夜默城内心的话说:“这小七这个破孩子,追个男人竟然把他一个人丢在A市,白养她那么多年了。”

    额,貌似,从小到大,夜默城就是一奶妈,小时候花期喝奶都是他亲手喂的。

    有句话要怎么说,一朝怕蛇咬,十年怕井绳。

    或许花期散漫惯了,为所欲为惯了,所以每次对付花期这个心头肉,老爷子总会拿出对付别人超出三四倍的功力才放心,做到万无一失。

    就比如说现在,一出SAIL辉煌的大门,一眼望着,从四周阴影处向她扑面而来的迷彩服,花期微翘的嘴角忍不住抽动了一下,这些家伙还带了标准的八一式步枪来了。

    场面壮观,气势如虹。

    老爷子的命令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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