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酪丝和主食是两个大大的奶油椒盐卷,风卷残云般干掉这顿高热量的食物,全身顿时热呼呼地暖和起来,似乎有使不完的劲,她调皮地冲空碗吐吐舌头,开始收拾行装,嘿!就算没有你们,姑奶奶我照样能夜猎,到时不要看得眼睛都掉出来!
门外,他已经不见了,膳房里一片灯火通明,独不闻说话声,想来他一个人正独自品尝晚膳吧,她悄然带上门,在门的下边用勾子把门勾住,这样有人来敲门也只会以为她斗气不开门,或是在睡觉,她冲膳房做了个鬼脸,翻身消失在黑暗中。
夜猎,是最紧张刺激和危险的,没有人会单独行动,那相当于找死,为了夜猎,月珂帝把内围场分为几个区域,天一黑,绝不允许任何人越界到别的区域去,如是野兽越界,就算只是一步之遥也只能干看着不得行动,由于围场中的猛兽密度相当高,他们相当于处在野兽的包围中,所以寻找猎物不小心越界的借口是不成立的,因而违者以逆谋论处!这是为了预防在黑夜中有误伤自己人之事,在分派给各王的区域边缘都以高高的旗帜为标记,皇帝的御林区更是以明黄色旗帜和瞭望高塔为标志,绝不得越雷池一步!
步步刚从高高的栅栏上下来,便感觉到了身边的腥风中带着的杀机,属于野兽的直白的杀机!它们潜伏在黑暗中,耐心等待眼前这个可口的晚餐再远离人类的居处远一点,它们也能察觉到属于人类的行营对它们绝对不利,因此步步顺利地来到了距离徒劳大约两里外的地方,一双绿色的眼睛已经等待不及了,在步步刚跳下树的那一刻,荧荧绿眼从林中猛然扑出,朝她猛扑过来。
来得正好!步步极速跃避,身在空中时顺势抽出弯刀,双手持在身前弯腰与它对视,这是一只成年雄狼,足有半人多高,尖锐的犬牙发出惨白的光,低低地咆哮着与步步对峙,步步笑道:“来得正好!过来呀!”
雄狼张大嘴巴朝她的咽喉扑来,步步脚立不动,腰弯成桥,雄狼从她的上方扑过,落地时发出一声惨嚎,一股血腥味散发开来,它的肚子已经被步步开了膛。
抽出腰间绳索把雄狼捆起来,雄狼还没有死绝,但是步步三两下送它上了西天,初战告捷,步步得意万分,想像着明日猎物大会上的惊讶目光心里乐开了花,姑姑常说“谁说女子不如男”,她就要让那些瞧不起女人的男人们见识一下女子的厉害!
把狼尸拉到一棵大树上吊起预备明日着人来收拾,吊起是免得被大兽给啃食了去,刚刚把狼尸吊上树,被血腥气引来的狼群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到了树下,一只只此起彼伏呼应相接,把她栖身的大树围了个水泄不通,步步暗叫不妙,一只只来她倒是不惧,但是要是给这些狼群搞起群攻,那她可真是有点吃力,毕竟这夜猎于她是第一次,之前没有足够的经验。
好汉不吃眼前亏,一个人武功再高,毕竟在黑夜中又是没有很多打猎经验的人,不可能将这群穷凶极恶的狼徒一网打尽,步步打算避开它们猎取单独行动的动物,谁知道群狼竟然极是狡猾,见她迟迟不下树,竟然开始啃咬周边的树,这片似乎是新生林,除了步步栖身的树外,其他的树都并不精壮,步步又惊奇又好笑地看着它们将附近的树都咬倒,想来它们是见识了她的轻功,预防她从树顶逃走,这狼群竟然有这样的智商,步步发现自己实在小瞧它们。
有狼群就必然有头狼,步步仔细观察狼群,见它们分工有序,有啃树的,有望风的,有守在树下的,有条不紊各就其位,只有一只独眼狼高高站在一块距离大树不远的石头上俯瞰群狼,一抬头,幽幽绿眸与步步对了个正着。
这就是头狼。
它强壮,狡猾,阴狠,聪明。
所以在它失去了一只眼后还能够牢据头狼地位,望着树下群狼环伺的情景,步步开始明白为什么夜猎会成为秋猎的重中之重,会成为皇家子弟及官员子弟们升迁的重要考评了。
考智力,考勇气,考运气!
而且还考与同僚之间的配合能力!
绝不是一介武莽夫所能够担当!
听说当年风圣城以一敌百,孤身一人在夜猎场中猎获二熊一虎,并且指挥接应父亲的部下形成包围圈活抓二十头野狼,在当年的秋猎中创下最佳成绩,皇上惊于他的胆略智谋,开始对他另眼相看,之后步步的事又充分显示了他小小年纪便有大担当,在皇后的进言下,才真正对他委以重任,有人说风圣城是走了皇后路线,其实,夜猎才是风圣城仕途崛起的重要原因。
而熠泽也在那一场夜猎中捕获一只巨蟒,一只熊罴,十一只大鹿,与风圣城几乎并列第一,谁都看不出这个温文尔雅的三皇子满身是血地从林中钻出来时,他是怎么躲过雌蟒的追杀的。
京中纨绔子弟很多,但是在月珂帝的治理手段下,精锐暗藏亦很多。
糟糕,只顾着想事情,群狼已经开始对她发动了攻击,它们抓找着大树,有几只居然开始往上爬,独眼头狼发出呼呼低吼声,指挥群狼按计划作战,长期生活在密林中,这些狼已经掌握了一些爬树的技巧,超乎人们对狼群的了解。
一只狼已经快要够到了步步的脚跟,步步一剑斩去,那只狼哀嚎落地,狼群一拥而上将它分而食之,血腥味更加激发了它们的战斗意志,它们更加荧亮了绿眼,卖力地想要抓拿她。
作为战斗武器,步步手上的弯刀冷锐异常,箭筒里还有十五支铁箭,她还有腰间的蓝星软剑防身,她抽箭嗖嗖几箭,射倒三只狼,但是这只是徒然给狼群增加了养份,伤狼贡献自己的身体给了狼群给它们增加了力量,而眼前的狼群还在不断地增加中,十只,二十只,三十只,绿森森一片全是狼目!
由于她的轻敌,她逃跑的最佳时机早已经过去,随着狼群的增多,狼群啃食的速度极速加快,不多时大树轰然倒地,步步一跃而起,手持长刀在狼群中奋勇作战,长刀起处狼血激射,狼血激射过后引来的是更多狼群嗜血本性,她已经陷身狼群无法自拔。
又是一刀斩去,中刀的狼居然没有死?
步步仔细一看,原来长刀已经卷刃了,这长刀质量极好,但是毕竟不是神器,在坚厚如石的狼骨头的挫磨下已经卷刃了,又一只狼朝她的头扑来,她斜身避开,肩上却一沉,一只粗壮的爪子已经搭在她的肩头,腥臭的大口等待着她回头的那一刻,步步感觉心都要跳出来了,她强行令自己冷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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