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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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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第一百二十三章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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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是钉子户的干活。

    这是为哪般啊?领主大人十分不解。

    抓获的野猪也被养了起来,成年的野猪很难驯服,也很凶悍,看管的领民几次险些受伤,宋默无奈,只能杀掉吃肉。能逃过菜刀,活下来的都是还没成年的猪仔。格里兰是第一次养殖野猪,这在整片光明大陆也是个创举。

    领民们对养殖场里的野猪十分好奇,尤其是孩子们,就像当初对皮皮兽,小个头的动物,总是能引起他们莫大的兴趣。

    霍玛并没有阻止孩子们的好奇心,相反,他还特地带着孩子们利用课余时间,去了一次翡翠森林。有霍玛在,宋默不需要为孩子们的安全担心,谨慎起见,还是派了五个汉子带着步枪随行。

    霍玛对此没有异议,他知道,宋默并非不信任他,这样做,只是以防万一。毕竟孩子们正是淘气的时候,如果在进入森林的时候有人走散,他一个人的确分--身乏术。

    除了保护孩子们,宋默还有另外一个目的,老约翰告诉他,梅尔斯亲王就埋在翡翠森林,宋默也很好奇,想试着找找看。就像是挖宝游戏,不管结果如何,中间的过程总是会让人心痒难耐。

    “领主大人,如果您真的想知道,我可以帮您再把他挖出来。”老约翰一本正经的对宋默说道。

    “这不合适吧?”

    “没关系。”老约翰摇摇头,“挖出来,再埋回去就是了,很方便。”

    宋默无语的看着老约翰,脑子里浮现出了这样一个画面: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身黑衣的管家,在翡翠森林的深处,挥舞着铁锹,将沉睡一千多年的魔族亲王挖了出来……

    想到这里,宋默的思绪突然又转了个弯,话说,当初,管家是直接把亲王埋在了土里?没有棺材什么的?

    “当然没有。”老约翰看着宋默:“他还活着,不需要棺材。再说,他也没付给我棺材钱。”

    “那么……他身上的衣服什么的,还在吗?”

    一千七百多年啊,骨头都能化成渣渣,虽说亲王大人的魔力能保护他的身体安然无恙,但是身上的衣服……想起未来的某天,梅尔斯亲王被儿子找到,从沉睡了千年的坑里一跃而起,父子重逢,大哭一场后,却发现身上□,光天化日下亲王遛鸟……这是何等的囧囧有神……

    老约翰单手撑住额头,叹了口气,“领主大人,您是否能想一些正常的事情?”

    正常的事情?

    宋默眨眨眼,难道,他把刚刚脑子里想的场面,说出来了?

    老约翰看着他,表情明摆着,就是这样。

    宋默尴尬的笑了两声,拿起文件,试图掩饰自己刚刚的胡思乱想,本来只是装模作样,可看到文件上的内容之后,宋默的表情顿时变得严肃起来。

    文件是跟随纳尔逊一起潜回奇萨王国的人发回的,目前奇萨的局势仍一片混乱,各个占领地表面上各自为政,群龙无首,实际上却都掌握在瑞斯的手里。瑞斯既然说将这些地盘送给宋默,就绝对不会食言,宋默早些天已经派人去和掌管这些地方的魔族交接,也掌握了这些占领地的实际情况,之所以如此轻易的被煽动,只因为生活在这里的人,的确活不下去了。

    奇萨对占领地,尤其是从昂里斯抢夺来的占领地,几乎是在敲骨吸髓。就算瑞斯和宋默没有横插一手,这里早晚也会出问题。

    重税,贪官,蛮横的军人,朝不保夕的生活,这些矛盾已经十分尖锐,迟早有爆发的一天。

    宋默松了口气,目前占领地已经到了他的手里,就没有吐出去的道理,纳尔逊也回到了奇萨,只要登高一呼,奇萨国内肯定会变得更加混乱,正是浑水摸鱼的好机会。

    可惜,他的目的不仅如此,他要帮纳尔逊登上奇萨王位,而之后……宋默捏住文件的手缓缓收紧,雪白的纸张上,留下了一道道皱痕。

    “领主大人?”

    “没什么。”

    宋放下文件,搓了一下脸,自嘲的笑了笑,“管家……”

    “什么?”

    “人类,果然是野心的产物。”自己也不能免俗。

    老约翰看着宋默,嘴唇动了动,却一个字都没有说。

    与此同时,卡里城已经成功易主。

    由于纳顿约什毫无预兆的加重税收,城中居民和来往的商队都怨声载道,纳顿忙得焦头烂额,事情也未见起色。王国税务官的到来,更是雪上加霜。

    税务官的傲慢和强硬引起了纳顿极大的不满,哈洛德见时机成熟,说服了纳顿,于税务官抵达的第三天夜里发动了叛--乱,直接囚禁了王国税务官。

    城中戒严,仍忠于奇萨国王和卡拉维王子的官员和军官被一网打尽,全都抓了起来,和王国税务官一同关进了执政官府邸。

    “不能杀死这些人。”哈洛德对纳顿说道:“要把他们毫发不伤的送回给奇萨国王,另外附上纳尔逊公爵的亲笔信。”

    哈洛德将宋默送来的书信交给纳顿:“这件事,就由您来办吧。”

    纳顿接过了书信,复杂的看了哈洛德一眼,最终还是说出了一个字,“好。”

    他知道,现在的卡里城,已经不是他说得算了。

    卡里城的易主只是一个信号,当奇萨国王惊愕的看着纳尔逊的来信,不能相信,那个只懂得风花雪月,被他流放,追杀的兄弟,竟然能做出这种事时,纳尔逊已经在他夺回的领地里,竖起了谋反大旗。

    约什家族,朵卡家族等大小十二个贵族家族,站在了纳尔逊一边。他们的军队以占领地暴--乱为借口不断集结,当纳尔逊竖起反旗时,手下已经有了不下五万的军队。

    “我的王兄,您给予我的一切,我都将百倍千倍的奉还!”

    经过一段时间的剑术训练,纳尔逊不再是宋默初见时的那只高卢公鸡了,一身矮人打造的银灰色铠甲,是宋默送给他的礼物,腰间的长剑,是约什家族奉上的传家宝,身上的斗篷是血一般的红色,书生气的脸上,染上了野心与复仇的狂热。

    纳尔逊举起了手臂,高呼:“财富,地位,女人,跟随我,这些,都将是你们的!”

    士兵们大声欢呼,除了贵族家族的骑兵,队伍中还夹杂着为数不少的雇佣军。宋默曾经带人以雇佣军的身份参与过奥比对萨比森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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