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寂静无声的大厅,接着往下说道:“蛔虫病是人类最常见的寄生虫病。主要是蛔虫的卵在我们的生活环境里分布分广泛。它们经常隐藏在茅房、烘炕和土壤里,通过多种途径污染了我们吃的蔬菜、食物、水及生活各处。这些卵的生存期非常的长,大约在土壤里能生存一至二年。”
大厅里的众人从没有听到过这种说法,都听得很认真。我看大家都一副想知道更多的表情,于是又说道:“从刚才我的话里,大家应该可以猜得道,蛔虫进入人体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的:
一是大家吃了附有蛔虫卵的生菜、水果、或食入被带有蛔虫卵的苍蝇和尘土污染的食物。
二是小儿生性好动,对一此新鲜的喜欢东摸摸西抓抓、同时又喜欢在地上玩耍,蛔虫卵很容易沾在手上和指甲缝里。而且小儿又不易做到饭前便后洗手,有些婴幼儿还喜欢吮手指,因此蛔虫卵很容易被带进口中,得蛔虫病的机会要比成人多。
三是有些饮用水或池塘水,容易受到虫卵的污染,有些人喜欢喝生水,因而这也是一条主要的感染途径。
四是空气尘土中的蛔虫卵可被吸入,然后再被吞下从而感染人体。
以上四条就是这得这蛔虫病的最大原因,只要大家平时注意饮食卫生及个人卫生,应该是可以避免的。”
我的话一说完,大厅里顿时响起一片低语声,一直站在我和周顺身边的欧阳逸道:“嫂子,那得了此病的人该如何治疗?没有得此病的人又该如何预防?”大厅里的人听到欧阳逸问的问题正好是他们想问的,于是又都安静下来,竖起耳朵听女大夫是如何解答的。
我听了欧阳逸的话,想了一会道:“这样吧,在这里的人都不是学医的,我说了后可能也不太明白。明天我将把蛔虫病人的表现症状,治疗方法及它的传播途径,预防方法,写个条呈。去加峪关的府衙交给府医,让他们出通告,给民众治疗及预防。大家意下如何?”
厅里众人听后,都感到此法是最佳的解决方法,这样女大夫走后,这里的医生也能看诊此类的疾病,大家心里也就没有当初的那种惴惴不安了。很快。在饭店里滞留了近大半天的人群就散了。
我看看窗外的天色,竟然已近傍晚。于是对周顺道:“相公,反正天色已晚,逛街是不成了。不如我们就在这美食饭店吃了晚饭理回客栈吧?”
欧阳逸一听,忙道:“大哥来到加峪关,本是我应尽地主之谊,今晚这餐就我请了!还有,既然来到加峪关。大哥和嫂子还去住什么客栈?理应住到我家去!我父母见了你们,必定欢喜得很!”听了欧阳逸的话,我不好搭腔。只好用眼神看着周顺,让他自已做决定。
而一直站在一旁,我救了的那个小男孩的父母听了欧阳逸的话后,就着急了。也不等周顺回答,就插嘴道:“那怎么能行!刚才这位夫人可是我家犬子的救命恩人,今天的晚餐理应由我们请!至于住所,刚好我家在加峪关有一座还看得过去的别院,就送给恩人,做以后来此游玩的落脚之处。”
我一听,忙推辞道:“那如何使得?如果想感谢我。请我吃晚餐就行!”那小男孩的父母哪里肯依,更何况看我和周顺的衣着与气度,应该不是普通人家,如果能就此有所结交,也是一件好事!
在打算送这座别院的时候,那小男孩的父母就让亲信之人回去拿地契去了。此时正好回去办理此事的人回来了,把手里拿的地契递交给主母——那个衣着华贵的中年女人,这人马上就把这别院的地契朝我手上塞,我本不想接,但不管是在现代还是这个年代,都很讨厌这种推来推去的场景,故接了这份谢礼。
虽然接了谢礼,我却并不想欠这个人情,因此随手从空间里拿出一个里面装了一粒回春丸的小瓷瓶,递给那个小男孩的母亲,并说道:“这里面是在下练制的一粒丹丸,除寄生虫病外,无论是何疾病,只要是还有一口气,都能把他从鬼门关里抢救回来!送与你,算是结个善缘!”
这小男孩的母亲一听,心里很高兴,忙小心的接过小瓷瓶,慎重的珍藏好。而小男孩的父亲早就让掌柜的去让人准备我们的晚餐了。
反正别院都接了,也就不再意吃这一餐饭了。更何况我的那粒回春丸的价值,又岂是一座别院与一餐院能相比的,因此我倒是很坦然的带着周顺、欧阳逸及小灰在掌柜的带领下,来到美食餐馆最好的厢房。
小男孩的家人倒也识趣,只是安排好了我们的晚餐,并没有跟我们的包厢来打扰我们进餐。
可能是今天我无意中还替掌柜的免了一场灾,故不但掌柜的对我们殷勤备至,连小二对我们的服务态度都超出了现代五星级的服务标准,那真的是细致周到了。弄得周顺与欧阳逸直叹今天是沾了我的光了。
很快,菜就一一上桌了,除了中午我点过的菜外,竟然还多了一道鲜菇野鸡汤、一道甜点,一份水果,还有小二介绍的此店自酿的青稞酒,听说已经珍藏近百年,这次掌柜的拿出了一坛送与我们品尝。
我听了也没放在心上,这世间的酒哪能与我用空间的产物自酿的酒相比?但欧阳逸一听,却当场就露出了酒鬼遇到好酒时的那种神色。
周顺看他的样子,就取笑他:“天天窝在这个鬼地方,真真是没见过世面的!连这种小店自酿的酒都如此垂涎!”
“大哥!这就是你的不知了!美食餐馆自酿的酒在加峪关城可是有名的,这百年的佳酿更是百金难求啊!”欧阳逸一脸回味的说。
“哦?竟然有这么好?”周顺一脸的不相信。
“等下你品品就知道了!没想到今天还真是托了嫂子的福,竟然可以再次尝到这美食餐馆的百年佳酿。”
菜上齐后,小二走到桌前,小心的把那坛据说是已有百年的青稞酒打开,果真如欧阳逸所说的,是好酒!
这酒好不好,一开坛就至少可以感觉到五分,这坛酒的颜色已成琥珀色,但却能一眼看到底!而且这坛子一打开,那酒香气就扑面而来,让人还没有入口,光是这酒香就已熏然欲醉。我也不由得开口赞道:“好酒!”
欧阳逸早就把他的酒杯递到小二跟前,让小二快把他的酒杯满上,我和周顺看着他的酒鬼相,不由得相视一笑,同时我心里对他又多了一个印象,那就是酒鬼一个。
这一餐我们三人一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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