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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无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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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安岗之梦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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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岗就是个售货亭一样的亭子。用木头扣成的,闲置在这个城市的东郊岔路口旁,风吹日晒几年了,油漆剥落,已经破烂不堪。那上头有“安岗”两个字,也已模糊不清。來往行人熟视无睹,沒人理会它,更沒人探究安岗两个字的意义。现在城市里店铺名字都起得怪怪的,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何况把一个亭子叫做安岗,还算不上太怪。而且后來据毛眼考证,说这地方原先就叫安岗,你看亭子背后就是一座小山冈。几个捡破烂的小伙计转头看,的确是个小山冈,上头长满乱蓬蓬的杂树,于是大家都觉得毛眼很有学问。其实毛眼还熟悉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大街小巷的名字全记得清清楚楚。

    毛眼占领安岗,完全是因为沒地方住。

    毛眼是捡破烂的,流入这个城市已经七八年了。开始才**岁,可以伸手讨吃的,主要在饭店讨,也帮人洗盘子,倒也饿不着,但几年下來也就落个肚子圆。毛眼渐大,已经不能满足于吃饱饭了,他想攒点钱,就开始捡破烂。晚上住宿是个大问題,街角楼底,被治安人员赶來赶去,特别是那些戴袖章的老太太最讨人嫌。既然楼底不行,毛眼就索性上楼。这个城市就像个巨大的建筑工地,到处都在盖楼,只是沒毛眼的份儿。毛眼就有些不满意,于是专挑那些新建好还沒住人的新楼去住。三天两天就换一座楼,这里住几夜,那里住几夜,住得兴致勃勃。在过去的三年里,这个城市所有新盖的楼房差不多让毛眼住了个遍。隔些日旧地重游,那些楼房已搬进人去。毛眼便在楼下背着手打量,点点头说:“旧房喽!”

    毛眼如此三年,总忙着乔迁,过足了瘾,也有点厌了。就想找一处固定的落脚处,于是就找到了安岗。安岗内有六个平方米的空间,足够了。听说这个城市早几年有六平方米可以住三代人。毛眼把亭子重新整修了一番,无非钉些木条、贴些报纸女人头什么的,地上铺些木板草苫棉胎,躺下打个滚又弹起:“啧!”他对这地方很满意。

    不想半夜里有什么扒门,咯吱咯吱响。毛眼惊醒了,开始以为是风,但声音不对。这地方偏僻,就有些毛骨悚然,莫不是有贼?就屏住气听,又听到叽叽叫声,像是一条狗。确是一条狗,是一条野狗,一向夜间睡安岗亭内的,却被人占了,野狗进不去,就不停地扒门。毛眼隔玻璃往外瞧,野狗扒住门身子立起來,颇为雄壮,就不敢开门。如此僵持一夜,凌晨,毛眼摸个棍子打开门,寻见野狗卧在后头的山冈上,见毛眼出來,跳起一阵狂吠。毛眼挥挥棍子,野狗就悄悄退走了。当晚又來,毛眼早为它准备了吃的,几根肉骨头丢在门外,也就是贿赂的意思。如此数天,双方日渐友好。一个月后,毛眼和野狗成了朋友。夜间,毛眼仍睡亭子里,野狗仍卧背后的小山冈上。有时也在亭子里玩一阵,该睡觉了,就去山冈的灌木丛。

    自从占据了这座亭子,毛眼就对这个城市有了好感,甚至有了点主人的意思。在这之前可不是这样的,这个城市的确是收留了他,可他却遭受了无数的白眼辱骂甚至殴打。他终于沒有离开这个城市,是因为他沒地方去,他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仿佛遥远山区的一个村庄,被人拐卖出來。后來他逃走了,却不记得回家的路。他是爬上一辆运煤的货车來到这座城市的。那时他像一个小黑鬼,到处漂荡,沒谁正眼瞧过他一眼。他曾几次被收容,可是沒地方遣送,只好又放出來。平心而论,毛眼是喜欢这个城市的,这里有宽敞的街道、高大的楼房和四季常青的树木,混口饭吃倒也不是太难。但他知道,这个城市不属于他,只属于大街上川流不息的人们,属于那些懒洋洋乜眼看他的居民和凶神恶煞戴袖章的老太太。毛眼从心里敌视他们,他在所有住过的新楼里拉屎撒尿。一次捉到一条蛇,用报纸卷一层又一层,然后送给一个戴袖章的老太太,那老太太拧过他的耳朵。老太太取开废报纸,当场吓得昏了过去。毛眼是捡破烂的小头目,手下有十几个小伙伴,翻检垃圾时常扬得尘烟滚滚,纸屑乱飞,居民叫苦不迭。那时他心里就有无限快意。

    但现在不同了。

    现在毛眼已经有了固定的住处,他喜欢把他的六平方米破亭子叫做“我的房子”。他对伙伴们说:“晚上到我的房子里玩!”于是十几个脏兮兮的小伙伴就來了,有的买了啤酒有的买了饮料,毛眼除买了一些小吃还买了一只烧鸡。亭子里坐不下,大家参观了一阵就到背后的小山冈上,又吃又喝闹哄了半夜,那条野狗也高兴得乱跳。大家都为毛眼高兴,也都准备效法毛眼,为自己找一个固定的落脚之处。來这个城市这么多年了,还不应该落下脚來吗?当然应该!毛眼说,等大家落下脚,咱们就是这个城市的人了,不能像以往那样瞎捣乱了,是不是?大家齐声说是!咱们要经常洗洗衣裳洗洗脸,不要那么脏,是不是?大家都说是!咱们以后办一个垃圾清理公司,把咱们的城市打扮得干干净净,你们说好不好?这是谁都沒想到的,办一个垃圾清理公司?毛眼你就是大经理啦?印不印名片?当然要印!咱们都是公司成员啦?毛眼说什么成员都是副经理都印名片!小山冈一片欢腾。

    第二天毛眼就去买了一套新衣服,毛眼沒多少钱,只能买那种最便宜的,但总是新的,穿在身上干干净净。那个卖衣服的姑娘还冲他笑了笑,说他穿在身上挺好看的。毛眼感动得差点流出泪來。他现在深刻地感到他已经是这个城市的一员了,因为他第一次看到人家对他在笑。

    毛眼现在仍然只能捡垃圾找破烂。他的垃圾清理公司是以后的事,他必须为此准备一大笔钱。但他现在的感觉不同了。捡破烂不再翻检得尘土飞扬,而是小心翼翼,捡完了还要把现场清理一下,尽量弄得干净一点。有时发现死猫死狗,便挖个坑埋上。这并不是他的活,而且沒有任何效益。可他愿意干,这些东西会发臭的,让大家闻了不舒服。毛眼走街串巷,到处和垃圾打交道,每每有一种痛切之感。这个城市的表面是干净的,甚至是美丽的,可是在它的角落和隐蔽之处,却有这么多垃圾。这样不行!那时他在垃圾旁叉腰站着,摇摇头在心里说这样不行,以后得好好规划和管理一下。他几乎已经像个市长一样在考虑问題了。

    那天毛眼走出那条肮脏的巷子,迎面看到两个外国人信步走來。毛眼忙把手里的蛇皮袋藏在一旁,迎上去说:“这是条死胡同,请你们从大街上过!”并做了一个类似于交警的手势。两个外国佬并不懂他的话,但似乎看懂了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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