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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日记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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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1945年(六)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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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年5月27日签订《广州和约》,规定清军立即退出广州城60里以外,用600万元作赎城费,另赔偿英商馆损失30万元,以换取英军不入广州城。侵略者勒索巨款后便撕毁和约,扩大侵略战争。

    1842年8月29日,英国又逼近清朝政府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割让香港;开放广州、上海、宁波、厦门、福州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在五处通商口岸派驻领事;海关税率须经双方议定;给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等。从此,使中国领土主权的完整遭到破坏,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843年7月23日,在香港又公布了《南京条约》的补充条款。开创了外国人在中国不受中国法律约束的所谓“领事裁判权”的制度。

    1843年10月8日,又与清政府签订了《虎门条约》,英国又掠夺到片面最惠国待遇,在五口(广州、上海、宁波、厦门、福州)租地建永久居住建筑的特权。

    1856年10月23日,英、法又对中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进攻广州,于1860年10月迫清廷签订了《北京条约》。

    1858年6月26日,英国与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这一条约是《南京条约》的扩大,马克思怒斥这条约“从头到尾都是欺诈”。

    1860年10月24日,英国又与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北京条约》。

    1876年9月13日,英国又和清政府签订《烟台条约》即《滇案条约》或《芝罘条约》。

    1886年至1888年,英国发动了第一次侵略西藏战争。虽然由于西藏各地抗英浪潮阻止了英军前进,但英还是逼中国政府于1890年3月17日签订了《中英印藏条约》。英国多年企图侵入西藏的图谋初步实现,并为以后扩大侵略打下了基础。

    1896年3月,清政府向英国汇丰、德国德华两银行借款,在北京签订了《英德借款详细章程》;1898年3月,清政府为最后付清马关赔款,又向英德借款。前后两次共借白银二亿两(合英镑三千二百万)。英、德帝国主义通过这些借款进一步控制了中国的财政命脉。

    1900年,以英为首的八国联军侵略中国“侮华”罪行更是罄竹难书。

    1901年9月7日,清政府与英、美、俄、法、德、日、意、奥、西、比、荷等十一国代表在北京签订了《辛丑条约》。从此,清政府完全变成了“洋人的朝廷”,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完全形成。

    1903年12月,英国利用日俄忙于争夺中国东北的时机,悍然出兵对中国西藏发动了第二次侵略战争。8月,英军攻陷拉萨,强迫西藏地方官签订《拉萨条约》,开江孜、亚东、噶大克三地为商埠,赔款55万英镑,拆除炮台与工事等。

    1906年4月,中、英双方在北京签订《拉萨条约》,除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他条款依旧。

    一部中国近代史即是英国及其各帝国主义的侵华“侮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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