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早间晏起,夜晚外宿的,是常有的事,再不注意改良整顿,长此下去,我们革命的精神就沒有了。所以希望第三期同学不要看不好的样子,要实行真正的革命。第一、二期同学的勤劳和勇敢,兵不向前,自己向前去等等,是很可效法的,但有许多弊病,渐渐发生,若沒有第三期补充上去,就怕和北洋军阀相同了。这样不特革命无望,总理生命也快断绝了。所以我很希望第三期同学努力奋斗,彻底做到我的话。
【1月12日】
坚决主张西山会议不必提出于此次大会,或竟保留至第三次大会在决也。
蒋介石企图采用阻挠、拖延的办法,抵制大会对西山会议派的严肃处理。但蒋介石的主张,沒有被大会采纳,“弹劾西山会议派”的议案终于列入了议程。蒋介石眼见阻挠不成,为了设法减轻对西山会议派的处分,并准备下一步的中委选举,又于1月12日晚即大会正式讨论此议案的前夜,急匆匆地召集了国民党军第一军及黄埔军校出席大会代表的紧急会议,并邀请汪精卫列席,讨论“对第二次大会提案及选举名单”,直到次日凌晨一时后始散会。这次派别会议由蒋介石统一了各人的思想步调,决定一致要求大会应从宽处理西山会议派案,并请汪精卫出面向大会提出建议。
1月13日,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讨论“弹劾西山会议”案,首先由路友于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提出四项处理意见:(一)谢持、邹鲁拟以永远开除党籍处分;(二)居正、石青阳、石瑛、茅祖权、覃振、傅汝霖、沈定一处以暂时开始党籍一年之处分;(三)张继、林森、邵元冲、叶楚伧、张知本拟以用书面警告处分;(四)戴季陶拟由大会训令促其猛省,不可再误。路报告之后,汪精卫即按12日晚黄埔军校会议的决定,向大会提出修正意见,建议“把第二项暂时开除党籍的都并入第三项办理”。此案经过激烈的争议,由大会作出了“弹劾西山会议决议案”,于16日会议正式通过。依照大会决议案,分别给予谢持、邹鲁二人永远开除党籍的处分;给予林森、张继、居正、沈定一、石青阳、茅祖权、傅汝霖、石瑛、覃振、邵元冲、叶楚伧等12人书面警告;戴季陶仍按原议由大会予以恳切之训令,促其猛省,不可再误。
这个从宽处理西山会议派的决议案,是由蒋一手策划,并由汪精卫出面建议大会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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