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阶级与服从为天职,自由往来,玩忽职守,即为军法所不容。以后如有擅离职守者,定必按律惩办,决不稍予宽容。(二)失信用。查近来官长学生,多有向前方领款,后方再领,支借过额在彼以为前后不接,易于蒙混。殊不知其过人人格,已为少数金钱丧失殆尽,况不久前后核对,必至水落石出,欺人乎?自欺乎?此岂革命军人所应为乎?嗣后如再有此等情事,必治以侵吞粮饷之罪。(三)窃公帑。查近来官长学生,请假回籍,辞职他往者,往往藉口川资不数,一再请益。殊不知川资之多寡,以路程之远近为断,不令过丰,亦不令过啬,其间或有因身体伤残、家境平〔贫〕苦,乃不能不开特例以示体恤,岂其他请假者所得援以为例耶!乃竟有再三请求,情同乞怜者,可耻亦可恨也。设或中正结好同志,尽量给予,是以利徇情,岂我革命军人所应为乎?吾总理在日,常对中正言,公私务须分明,金钱尤须清白,一介不与,即为一介不取之基。其言深可思念。(四)乱假例。现在假例既定,每年准办事人员及官长士兵常假一次,应遵照期限,回校销假,如久假不归,失信用,坠人格,而影响且及于后来告假者发生困难,此尤不可不切戒者也。(五)荒职守。夫精神乃事业之本,无论何事,精神稍不贯注,错误即随至而生,况我党事何等重大,至办事之范围系统条理,尤须分别认清,悉心研究,开会讨论,务须提纲挈领,有条不紊,则所非之事,即有根可据,有册可稽,前经三令五申,仍望随时随事,互相淬励,实力奉行。以上所述弊端,亟宜各自矫正,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此所系也。愿我同志凛之,毋违。此令。
【5月18日】
上午,对校部各官长训话。
莅梅县各界欢迎会讲演。
下午五时,在东校场集合全校官长,讲明党军与党的关系。
附蒋介石演讲党军与党的关系节录
我们已有一个多月不相见了,我心里天天记着各位同志,并且时时为你们想着前途的事业。今天,同大家讲几句话,要留神听着。我们教导团打到了兴宁、梅县,克服了潮汕,到处受人民欢迎,这都是大家能谨守军纪,保护人民,没有一个人骚扰民间,使人民说是真正革命军。我知总理虽死,也是安心的,打仗死掉的官长和弟兄,在地下也是很安心的。我们应当为已死者报仇争气,保住最好的名誉,永远不堕,这是我们未死同志们的责任。现在我们教导团的军队,已算是党军了,大家弟兄都入了党,做党员了,但是党员与党有什么关系,党员的人格与党员的地位怎样,应该都要明了才好。中国的人民都被外国人及军阀压迫,没有自由的余地,所以总理建设一个党,要使得我们被压迫的人民,起来打倒压迫我们的外国人和军阀,使得我们自由平等。党是什么?就是志同道合的人集合在一起,同向一个目标去奋斗。党的主义,是要靠党员实行的,所以党员要团结起来,同心协力,去打倒压迫我们的敌人,党的事,就是各党员自己的事,我们既做了党员,就要尽忠做党的事。……如果只为个人谋衣食,那我想各位在家也还可以过生活,何必要来当兵入党,吃这辛苦?就是本校长在家也是足衣足食,可以很安乐的过去,为什么要带了大家来拼命打仗呢?这都是因为要实行总理的三民主义,来救国救民。如果是为个人升官发财,那就是反革命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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