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己诏”,特指皇帝承认自己有过错的诏书,也就是皇帝的自我批评。主要内容有四点:
第一,不许轮台屯垦戍边;
第二,自己即位以來的许多政策给百姓带來痛苦,内心非常追悔;
第三,今后严禁增加百姓负担;
第四,采取各种措施恢复生产。
这份诏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份帝王罪己诏。不仅对西汉,而且对整个中国历史,都产生了重大深远的影响。
从此,汉武帝不再派兵出征,一心一意搞建设,殚精竭虑谋发展。《轮台罪己诏》的颁布,标志着汉武帝晚年政策发生根本性转变。在停止连续多年的征伐的同时,将重心转移到重视农业生产、减轻群众负担、恢复民力上來;伤害老百姓或浪费财物的事一概不做。这些政治上的改革,挽救了当时濒危的局势。所以说,汉武帝有“亡秦之过,而无亡秦之失”。
执政者“罪己”传统在中国很早就有。《左传·庄公十一年》记载:“禹汤罪己,其兴也勃;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但是,“禹汤罪己”的具体情况沒有保存下來;汉武帝是文献记载中第一个用“罪己诏”进行自我批评的皇帝。后代皇帝犯了大错,也会下“罪己诏”,公开认错。
唯我独尊、一言九鼎的汉武帝,居然向天下人昭告自己的“德”之过,“才”之失,甚至剖白内心----“非常追悔”,《轮台罪己诏》因此蒙上了淡淡的悲剧气氛。虽然,封建统治的“罪己”往往只是一种收买人心的手段;而普通善良的人们总是容易因悲剧而动容,为悲剧所感动。不论如何,敢于罪己,置自己过失于天下舆论之中,也可谓大智大勇。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