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要好些。但白衣胜雪,红鞋如血,好像颜色反冲太强烈,这种搭配过于大胆了点。他正犹豫不决间,一旁的一个女店员走了过来,用英文向她建议道,“先生,干脆简单一点,白色的晚礼服搭配那双白色的皮鞋效果说不定更好。”
凌力想了想,第三次蹲下来给莫桐试穿,结果效果真如那位女店员所说的那样,十分自然流畅,一身白的莫桐站在穿衣镜前宛如天使。
“就这样吧。”凌力满意地对女店员说。
凌力刷卡结完帐后走出了时装店。莫桐不知道总共花掉了多少钱,但她刚才无意中瞟了一眼,单就那件晚礼服的标签上三字后面的那些个零就看得她眼花,她没来得及细数。
等到准备好,下午的时间便所剩无几。凌力后来也给自己买了一套西装。本就是难得的英俊,身上穿上麻黄色的外套配蓝纹衬衣,更显得卓尔不凡。
晚上去酒会的路上,凌力突然问,“我看你脖子上老是戴着那颗珠子,它对你来说一定不一般吧?”
莫桐想也没想便回答说,“嗯,是啊,是大学的时候裴文送给我的,那是一颗佛珠,他从小戴在身上的。他说我身体不好,戴上它也许能帮我去病消灾,所以就送给我了。说来也真神奇,戴上它之后我的身体好像真的好了很多。也许是心理暗示的作用。”
尽管早已隐约知道答案,但那一阵绞痛还是来得无比汹涌,他都没有勇气去问那个叫裴文的是不是就是她的男朋友。其实他根本不用问,答案显而易见。
他没有再吭声。
出租车里光线幽暗明灭,一如他心中的希望之火忽高忽低。过了半晌,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个中等大小的锦盒对她说,“把你脖子上那颗珠子摘下来。它配你身上的晚礼服不太合适,今晚就戴这个吧。”
锦盒打开了,是一条白黄相间的项链。链子上串着细碎的小黄花。正中间那朵尤其大,白色的花瓣,嫩黄色的花蕊,莫桐看着有些眼熟,细看很像是桐花,但她不敢确定。转念一想,就算是也应该是凑巧而已,她笑自己多心。
她小心地摘下了脖子上的那颗佛珠。将它小心翼翼地收进了手提包里。然后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啊,看了给我留言啊 收藏啊 精彩都在后面 绝对有肉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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