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狼和狗的味道混杂而來时,多吉來吧的行进变得屏声静息,轻手轻脚。空气诡谲起來,阴谋在黑暗中发酵,变成了密如星星的针芒,从身前身后所有的地方刺激着它。它无声地小跑起來,想跑到巴桑和草原马的前边去,一方面是想尽量远一点地遏制住敌锋,在一个万无一失的地方保卫他们,一方面也是想给对方來个突然袭击,在对方以为离目标还远着的时候,从天而降,咬它一个冷不防。它本能地相信用潜行迎击潜行的方法一定能够奏效。
糟糕的是,巴桑虽然还沒有感觉到险恶正在到來,但作为人他对大荒漠里的黑夜有一种本能的恐怖,一发现多吉來吧不见了,就紧张慌乱地喊起來:“藏獒,藏獒,你在哪里藏獒?”多吉來吧想回应一声,制止他的喊叫,刚要出声又闭嘴了,就让这个人喊去吧,反正他和草原马早已暴露在野兽的觊觎之中,喊和不喊都是一样的明显。它依然健步小跑着,先是向前,然后右拐,埋伏在一座沙丘后面,朝着已经可以用嗅觉摸得着的敌群张开了血盆大口。
多吉來吧的身后,巴桑还在喊叫,突然不喊了,就骂起來,骂藏獒薄情寡义,无缘无故离开了自己,走的时候连个招呼都不打,而他还以为藏獒会保护他。骂自己愚蠢呆傻,专挑个黑夜走荒漠,那不是直接往狼嘴里走吗?骂着,他停了下來,不走了,原地伫立了一会儿,掉转马头,往回走去。他这时候又不害怕苏毗城的人追上來报复了,觉得离苏毗城越近就越安全。但是他沒想到,就是自己这种不信任藏獒的举动,打乱了多吉來吧的方略,也使自己陷入了凶险死亡的境地。
敌群已经近在咫尺了。多吉來吧匍匐在地,歪着头把嘴埋进两腿之间,只靠耳朵和鼻子确定着它们的距离和数量,心里还是那个疑问:怎么又有狼,又有狗啊?它不知道,苏毗城新來了一帮外地人,他们喜欢吃狗肉,隔三差五就要杀一只狗解馋,结果几乎所有还活着的狗都逃离苏毗城,投诚了狼群,帮着狼群一起撕咬牲畜。狼患成灾,所以才有了巴桑要把它卖给胖子和瘦子的举动。多吉來吧一边感觉着狼和狗快速而无声的靠近,一边分辨着哪是狼哪是狗,突然站起來,扑了过去。完全是饮血王党项罗刹的战法,一扑到位,前爪夯在一匹狼的眼睛上,利牙插在另一匹狼的脖子上,咚的一声响,又嗤的一声响,两匹饿狼看都沒看清敌手是什么样儿就同时毙命了。
接着又是一次扑跳,这次它扑向了一只狗,扑向狗的力量比扑向狼的力气还要大,因为对方是一只卷毛大狗,是一个让多吉來吧百般鄙视的人类和狗类的叛徒。卷毛大狗已经看清扑过來的是一只藏獒,虽然知道自己不是对手,但并沒有逃跑,以同类之间从祖先就开始的不可消解的妒恨,迎敌而來,张嘴就咬。多吉來吧火气冲天,**一声,仿佛是说:居然敢于鸡蛋碰石头,那就死吧。叫声刚落,牙齿就來到了对方的喉咙上,血滋然而出,狗訇然倒地,咬得利索,死得也利索,多吉來吧第三次扑跳而去。
又一匹狼倒下了,它跟多吉來吧艰难地搏杀了一阵后,嗥叫了七八声才死掉。多吉來吧喘了一口气,奋起智勇,准备继续拚命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狼和狗组成的群体团团围住了,蓝闪闪、黄灿灿的眼灯亮了一片。更不妙的是,它发现它已经看不到巴桑和草原马了,怎么回事儿,它拉开的距离并沒有这么远,一定是他们不走了,或者回去了。它跑上一座高高的沙丘,赶走了已经占领沙丘制高点的三匹狼、一只狗,扬头眺望着,看到在它走來的路上,荒漠朝着苏毗城延伸而去的地方,又亮起了一片眼灯,那是另一股狼和狗的群体,不用说它们已经围住了巴桑和草原马。多吉來吧抖动胸毛打雷似的轰鸣起來,似乎在告诉巴桑:不要远离我,靠近我,靠近我。
当轰鸣传來的时候,巴桑并沒有意识到这是多吉來吧的声音,他以为天边真的出现打雷了,而前后左右围堵着自己的狼狗之群正是借了雷鸣的掩护突然出现在了这里。倒是草原马比主人更有灵性,立刻意识到了多吉來吧的存在,它不听主人的驱策,转身走去。巴桑以为马被狼狗之群吓坏了,使劲拽着缰绳,又拉转了它的身子,他还是那个想法:离苏毗城越近就越是安全的。狼狗之群对他的想法了如指掌,把更多的大狼和大狗集中在了他的前面。他又是打马又是喝马地走了二十多步,就再也走不过去了,而停下來的这个地方恰好是个洼地,四面的沙丘不高却更合适狼和狗的扑咬。狼和狗密密麻麻排列在沙丘的脊线上,高处的可以扑到巴桑的喉咙,低处的可以扑到马的脖子,再低一点的可以扑到马肚子。巴桑吓坏了,像一只困兽惊慌失措地哓哓而叫。草原马扬起脖子长嘶起來,一声接着一声,它这是报信给多吉來吧听的:危险了,我们危险了。
听觉超群的多吉來吧听到了草原马的嘶叫,立刻意识到他们死亡已经临头,自己不能在这里厮打下去了。它四下里观察着,看到狼狗之群严密地部署在它和巴桑之间,直接跑过去根本不可能,只能绕过去,从左边绕,不行,从右边绕,也不行,都是密集的狼群、残酷的堵挡,只能转身往后跑,后面是狼狗之群的大本营,一闻强烈厚重的狼和狗的臊味儿就知道。狼和狗以为是它们的大本营就沒有谁敢进入,只安排了一些老弱病残在那里把守,沒想到多吉來吧突然冲了过去,连唬带咬地摧破了围攻,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奔跑而去。
围堵它的狼狗之群哗地一下动荡起來,追撵是它们的本能。大荒漠的黯夜里,一场赛跑开始了,多吉來吧在前,狼狗之群在后,在前的想着救人救马,在后的想着吃掉它,两种不同的禀性都把自身的速度发挥到了极致。距离渐渐缩小了,也就是说,狼狗之群的速度比多吉來吧要快一些,它们是荒漠里的居民,习惯了在松软的沙丘上奔跑,个个都是“沙上飞”,而多吉來吧总觉得爪子下面软绵绵的,力气越大就越使不上劲。更重要的是,它必须拐弯,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让它几乎再次把自己投入到狼狗之群的中间。好在它是要去救人救马的,这比让它自己面对死亡还能激发它潜藏在骨血里的天才,它是勇武的天才,也是脱险的天才,在狼狗之群接近它就要吞沒它的一瞬间,它跃过了一座沙丘,然后戛然止步,趴在沙壁下的坑窝里一动不动。狼狗之群有的从沙丘之上它的头顶飞瀑而去,有的从沙丘两侧奔泻而去,跑在前面的发现目标已经消失,停下來回头寻找时,跑在后面的來不及刹住,纷纷撞在了它们身上,猛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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