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混混,所以你说喜欢我,要跟在我身边名为也不反对,所以我默许你单方面宣布你稍微的女朋友,因为我觉得这些都没差,不会让我更快乐,也不会更不快乐。直到,遇见了她,不在乎尊严,不屈服暴力,活得笔我还像个无赖,可是她很快乐,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发光。在她身边,我感觉呼吸很有劲,活着是件快乐的事情……”
“住口,不要再说了!”响起了凌乱的脚步声和郑浩凌离开的步伐声,由强渐弱。
我下到了刚才他们站过的地方。地上,是一张被撕得七零八落的画像。
夕阳下,微风里,一角纸片上,光洁额头上一块疤痕像蝴蝶一样温柔。
我听见心的声音、、、
晚会上,我穿这钟在哲为我准备的啡色长裙,水滑的流苏在腰间摆荡成优柔的弧线。额前的发尽熟别置后脑,那块疤痕被化妆师涂改成一朵美丽的玫红色的碟花。
我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郑浩凌,他一身银色西服苹果绿的衬衫亮眼得让人不敢逼近。他看到我们,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钟在哲,然后便一直沉默地站在墙边。
钟在哲在邀请我跳舞,我答应了,眼神却不由自主往郑浩凌那里飘。钟在哲跳舞很棒,把我这只舞林菜鸟也带得风生水起舞动了得。可是,在我眼底里却只有郑浩凌注视着我们的深深的眼睛……
一曲完毕,郑浩凌径直走到我面前,我的心不能嘴角的跳起来。他说:“你很漂亮,我手回‘疤面煞星’那个愚蠢的称呼,你是公主,如果以前层级让你困扰过,我和你说对不起,希望你可以,很开的幸福。”
我没想到他会和我说这些话,可是他眼底掩盖不住的认真和诚心,不等我回答,他转身就走,我注视着他背影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有人在动我的脚,等我转过神来,采发现不知道何时的钟在哲已经解下了我的鞋带,手里拿着一双美丽绝伦的水晶紫的高跟鞋,他抬头望着我:“我爸爸说,如果我找到了自己心爱的女孩子,就给她穿上这个,让她成为我的公主,你可不可以,为我穿上它?”
鞋子闪闪的遂钻和钟在哲眼底的光芒映在我的眼里,我发现,我喜欢的是一直是另一种光芒,个潜藏在眉眼弯弯的眼睛的调皮。
我速度踢掉脚上的鞋子,我开怀的向钟在哲笑:“你知道哦!我一知道喜欢穿拖鞋,对不起!你一定遇得到你的公主,可是她绝对不会是我”
我快乐地光着脚丫飞快地跑向郑浩凌消失的方向。
我看见那个男孩俊逸的身影了,我毫不顾忌一扑而上,环住他的腰,脸埋在他的背上(人家害羞嘛)我的声音可是清晰地响起,我心底的声音,它说,她喜欢一个叫做郑浩凌的混小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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