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的,首先,他对小说的剧情非常熟悉,《暮光之城》是他为数不多的看过原著的小说,这还要归功于前世他的女朋友非常迷恋爱德华,连带着路易斯以前也看过。其次,小说出版以后可以赚取一大笔钱,现在的路易斯就非常资金极缺,推广FACBOOK需要钱,建立服务器需要钱,公关招标也需要钱,钱钱钱,路易斯头都大了,有人说的好啊,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况且以后路易斯自己投资出专辑,拍电影也是烧钱的行业。最次的,还有一个小说的剧本改编权,少说也可以大赚一笔,任务好歹也可以完成一两个。
路易斯还就不相信了,前世的《暮光》那么成功,难道到他手上就废了。“有了重生的福利,预知未来十年的能力怎么能不好好利用呢”这可不是路易斯的风格,所以,斯蒂芬妮大妈,对不起了!路易斯肆无忌惮的开始了他的剽窃大计。
回到宿舍,路易斯不理会扎克的无聊吐槽,继续埋头写作。
时间在忙碌中飞快的流逝,很快路易斯花了一个多小时把序章给弄出来来,别看这效率慢,说实话,不慢了,要知道回忆也不可能完全一致,他总是要好好推敲一番才能接下去,万里长城不是一天堆成的,慢工出细活嘛。路易斯可不想好好一部经典毁在他手上,要不然斯蒂芬妮还不从未来坐时光机跑过来掐死他。
路易斯经过一个小时的写作,手都有些酸了,就站起来伸了伸懒腰,他捧着杯咖啡,悠闲的站在窗口,看着窗外花园鸟语花香,虫儿痴叫。
这时一阵敲门声响起,扎克抢先去开了门,只见一个穿着西装留着络腮胡子的中年人微笑着看着扎克站在那。
扎克好奇的问到,“你找谁啊”
“请问路易斯.金,就住在这吗”中年人眯起笑眼,恭敬的问道。
隐约听到有人来找自己,路易斯循声看向了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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