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0 我把岁月交给……第(2/8)页
暧昧”里败下阵來,也或许是自己内心的不肯定,而想试试这种感觉。所以,那时的他,在和林美景通信一年之后,终于走到了一起。
至于那个“我爱你”到了赵季桀嘴里,只不过剩下一个“嗯”字而已,与之前的他大相径庭的语气和态度。他甚至不知道怎么去处理林美景那句----“我们一起吧!喂!赵季桀。”当时赵季桀沒有看她,只是往前走。他记得那天天气微凉,春日的阳光很慵懒,陆陆沒有跟他们在一起,他一心想着去找陆陆。林美景说了前半句,看见赵季桀沒有反应,于是就拽了拽他的手,并且不耐烦地叫了一声。可是,多么不耐烦都要耐着讲完。很多爱恋都是仅此一次的机会的。赵季桀显然是沒听到前半句,只听到他喊他了。于是睁大眼睛看着她。
“怎么了?”转而是微笑的脸,他们两认识四五年了,到了这些豆蔻的年华,三人之间还能保持这样单纯的友情关系,也太有能耐了。而且一直是陆陆参与不进來林美景那方的情况,这样更使得情窦往一方开。
“我说,我们一起吧!赵季桀!”
“我们现在不是在一起么?”赵季桀显然是沒听过这般浅显的表白,他所接受的很多信件,都是笑着接过來,偶尔有勇气的女生会跑上來,说一句“我爱你”,便在赵季桀莫名其妙的表情里落荒而逃,而赵季桀便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甚至不知道爱恋的度量在那里,什么时候能爱什么是爱。他甚至搞不清楚,是有好感叫爱,还是脸红心跳,对一个人莫名想要缠着才是爱----但是符合这些条件的,还沒完全出现。他一直在想,那句我们一起吧!背后的意思,想來想去,或许还是“我们一起吧”的意思。
“不是,是我要和你在一起。”林美景的眼神笃定,这对于她來说,是目前为止,最勇敢的一件事了吧!表白这件事,一辈子只对一个人做一次就够了吧!劳心劳力的,林美景看着她,见他还反应不过來,于是又说,“就是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
这次换到赵季桀眼神笃定地看着她,似乎在检查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里包含着的其他信息。但是沒有,她目光很坚定,像是要将此刻的赵季桀扔在眼里那潭黑色的水里永远浸泡。
“你是说,我们要谈恋爱?”如果不是看他这么帅,人又这么好,而且都相处了这么多年鉴定沒有其他方便的缺陷的话,林美景此刻应当会觉得他是脑残儿吧!但是林美景转念一想,这才好,沒污染。从认识他以來,赵季桀与之深交的朋友确实很少,平时相处一天两天的猪朋狗友,根本算不上是聊得來,或者倾心的朋友。
“嗯!”林美景终于感觉有点脸发烫,于是拨了拨头发,然后脸不知望向那里,她看见树上的叶子轻轻地摇摆,风很小,阳光也很温暖,此刻,自己的脸也很温柔吧!可是,耳根很烫。微风吹过她的耳畔,季桀看见,被日光照得几乎透明的耳朵上,泛红的颜色,他突然觉得很好看。
“那你喜欢我么?”林美景停顿了很久,见赵季桀还是沒反应,于是重新又看着他问。
“嗯!”
他如此简短地结束了这一段表白,简单地决定了人生的第一次恋爱,简洁精练的,像是任何水到渠成的恋爱。
----实际上不是,那是林美景下了很大的决心,而且是赵季桀在事后的那天晚上,一个人一直翻到凌晨三点才入睡。你能笑她太兴奋,但是她觉得自己是迷失了。
他渐渐地,都看不清自己,要的是什么。
有时候,身在这个沒有和自己任何血缘关系的家里,都有一种压抑的气息。甚至会突然地,在某个梦里,将自己奔腾着的静脉和动脉的血管拧紧。
他并沒有和陆陆说,但是这样相处一两天下去。陆陆始终会看得出端倪,可是他是却始终不知情,赵季桀想跟他说,却始终不知道怎么开启金口。
可是不说也觉得很奇怪,但是说了的后果就在于----亲自跟陆陆说后的第二天,他就开始变得独來独往了。
这些刚好是中了林美景的意,她本來就很不习惯他们两人之间,还包含着一个陆陆。虽然一开始他们就是三人组,彼此之间经历了很多大大小小的事。但是她想了想,还是觉得,自己比陆陆更知道赵季桀的内心。
但是,感情里的很多人,往往是不理智而且自我的,对于赵季桀來说,陆陆更像是空气。即使自己是鱼,林美景此时像水一样。
但是鱼也需要空气,而不是一直溺水的生物。
恋爱里的人,就像鱼与水的关系,古时曰有鱼水之欢,但鱼与水之外,还需有空气,宛如花木翠绿与水与空气的关系一般。
3
还沒下课,赵季桀就在课桌下面轻轻地按手机按键,要很小心才能不发出大的响声,所以他尽量压制着那些能发出声音的按键。并且,将心想说的话,汇成一句话。
“今晚你一个人先回去吧,我有点事!”他给林美景发了条短信。
林美景是直到放学后收拾书包的时候才发现这条短信的,那时她已经找不到他了。于是低落地收拾好那些书,慢慢地走出校门。初年市中学,和第一次进來的时候,感觉什么都沒变。真正变的,或许是自己的心境吧!父亲已经回來三年了,这三年间,除了那次巴掌事件让自己刻骨铭心之外,其他的事,什么都沒有再发生过。他继续独居,帮小叔打理着乐器行。她从來不去问小叔关于他的事,而小叔也很少提起。他每个月也会偶尔回來吃一两顿饭,但是已经不再说教林美景,吃完饭就走,很少留步。像是永远都有人在赶着他走或者有人在等着他似的。
而那次小婶无意说起,她才大概知道端倪。
“大伯怎么每次都走得这么赶?不见他保姆來?”小婶边洗碗边掉头问小叔。
“说是要买点东西回去给他的保姆吃?”
“他保姆不懂得自己做饭啊!”
“会的,当初请的时候,就为了照顾他的起居,怎么可能不会做饭。”
“话说多年你去看过多少次?那位保姆也做了好多年了吧!要不,辞了吧!多费钱,现在大伯都差不多能自理了。”
“这可别,我跟他提过,他当场很暴躁地就反对了,可能是习惯了吧!”
“呵!还暴躁!那可不要养成特别的习惯才好。”小婶眼眉一挑,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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