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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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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三)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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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力量,也搞出一个东西來?”

    对此深有同感的张劲夫说:“聂总,这要看您的决心了。”

    聂荣臻说:“有了这个‘农业六十条’做样本,我们也想法子搞出一个能推动科学工作发展的条例來。”

    张劲夫说:“如果能搞出來,那真是太好了!”

    不久,聂荣臻集中国防科委、科学院、国家科委的写作班子,由他亲自主持,制定了《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当前工作的十四条意见(草案)》,简称“科学工作十四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下发。***称之为‘科学工作的宪法’。在自然科学界乃至整个知识界引起强烈反响,一时广为传诵,科学家们为之心情舒畅,精神振奋。”

    参与这项工作的聂荣臻秘书甘子玉说:“制定十四条时,聂荣臻耗费了大量心血。他的目的,就是想系统地、全面地排除当时影响科研工作的‘左’的一些做法,是他想对积郁在心中数年的问題,寻求一个总的解决办法。”

    “科学工作十四条”的要点,一是知识分子政策,纠正政治运动和学术批判中“左”的错误,鼓励科技人员走又红又专的道路,进一步阐明了“双百”方针;二是整顿科技工作的规章制度,保证其正常秩序;三是改善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其第一条就是,研究机构的根本任务是出成果,出人才,第四条是,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和检查科学工作计划;第五条是,科技人员要在工作中发扬敢想、敢说、敢干,但又要与严肃性、严格性、严密性相结合的“三敢三严”精神;第六条是,保证科技人员每周有5天的时间搞科研工作;第十四条,科研单位要在党委领导下,贯彻由科技专家负责的技术责任制,基层党组织只起保证作用。

    这在当时,其中很多的提法,是很大胆的。尤其是每周保证5天时间搞科研,更是过去连想都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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