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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自己文里的苦逼作者桑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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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番外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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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法医的我和做警察的阿彻,真的是最相配也最了解对方的存在了!

    总觉得呢,我被阿彻宠的越来越小孩子脾气了,在梦里的时候可完全不是这样的。

    哈哈,妈妈还说要找阿彻报仇呢,把她好不容易懂事乖巧起来的宝贝女儿又拐坏了。

    虽然两个人平常的工作都很忙,但是趁着假期的时候,我们就会全世界到处去旅游,去做过去我从来不敢想象的疯狂事情。从高山上玩蹦极这种刺激实在是常人无法接受,可是只要阿彻在我身边,我就一点也都不怕。

    我们去看普罗旺斯的薰衣草田,我们去看希腊的爱情海,我们去看巴黎的埃菲尔铁塔……然后我们在意大利的西西里岛海岸大声呼喊着对方的名字,像两个孩子,又像两个傻瓜。只有和阿彻在一起的时候我才敢这么疯狂的玩,那么那么的快乐,就好像被涂了层蜜似的。

    我喜欢阿彻看着我,每当我们四目相对的时候,我就会忍不住觉得我就是他的世界。

    可是,在梦里的时候,陆九霄是我的世界,陆九霄是【沈云添】的世界。

    这么一想,会不会就觉得更加幸福了?我已经不需要把别人当做支撑了。

    梦里的那张脸,已经开始一点点的模糊了。

    陆九霄,我曾经那么深的爱过你,爱的心都痛了,现在,我想比爱你时那样的更加爱另一个人,可我相信,那个人绝对不会像你一样,让我痛彻心扉。

    我会扔掉这本日记,这是我最后一次记它。如果有一天谁捡到了它,嘘,不要告诉任何人噢,这是个秘密。

    嗯,这也是我最后一次说,【陆九霄,我很爱你,曾经。】

    ******

    我是卓斫。

    Z国的一名学生,职业是网络写手,爱好是挖坑不填,啊,那是过去。

    我完结了无数篇坑,终于回到了自己的世界,已经学会感情了,也不再觉得父母对不起我了,能好好的长大,被那么多人喜欢这种事情,其实已经让人很高兴了。

    我现在即将完结的这篇文是《王爷好风流》,我安然的打下最后两行字。

    【从此,女皇陆曌真正做到了凤在上龙在下,女子为尊。】

    揉了揉眼睛,我抬起手看了看表,已经很晚了。反正家里又是没人,我决定去外面吃点夜宵。

    “老板,来碗馄饨。”

    “诶!小伙子你等会!”

    看着老人在那小厨房里忙碌的身影,我忍不住会心一笑,随意的挑了个座位等馄饨上来。

    一本白色封面,干净的没有任何包装的笔记本吸引了我的视线。

    四处张望了一下,这个时间并没有除了我以外的客人,想来是某些人落下,或者不要的。

    然而,那娟秀的字迹却一下子让我再也移不开目光。

    “穿越”“陆九霄”“喜欢”“沈云添”“陆曌”“曾经”……

    我默然的合上了日记本,大口大口的吃着那馄饨,觉得自己的眼睛干涩的厉害,可是一摸脸,却什么也没有,是了,我已经没有眼泪这种东西了。

    我张了张嘴,无声得说道,【祝你幸福,沈云添。】

    ******

    我是沈云添。

    哎!作者也太坑爹了,等了那么久终于放出了结局。

    我静静地坐在电脑前,眼睛一眨不眨,活像尊木头人,直到看到陆曌的结局,我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这死人作者总算没让我白等这么多年。

    然而,下一秒我却因为最后一行字愣住了。

    【沈云添,祝你幸福。  ——本文作者XXX】

    下一秒,我再也克制不住的泪流满面,甚至不顾及阿彻着急的问我到底怎么了。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终于明白过来,我果然还是没有办法忘记那份爱,就算再逼迫自己爱上别人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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