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女儿红
青狐向赵煜夫妇表明了自己的去向后,赵煜说要为青狐与陈霁办一桌离别酒席,位置就定在北楼黑石屋的院子里,由木潸亲手下厨。
木潸的厨艺已然精湛到即使是素菜也能烹调出肉食的滋味,青狐大为感动,狼吞虎咽地吃下两碗饭后这才心满意足地放下筷子,赵笑烨一听说陈霁和青狐要走,伤心得连食欲都减退了,只拿着把银汤匙搅着苦瓜羹低头做闷闷不乐状。
饭后,赵煜陪两位客人在院子里乘凉聊天,一会儿后,木潸一手牵着赵笑烨,一手抱着酒坛走到院里,笑道:“临行怎么能没有酒?”
赵煜一看那酒坛子上封的红布,立即喝了一声彩,“你终于舍得把它挖出来了!”
木潸替他们布上酒杯,笑意盎然道:“这酒你一个人不舍得喝,难得有青狐陪你……酒逢知己千杯少,自然要喝好酒。”
赵煜已经给青狐满上一杯,笑着解释道:“这是木潸陪嫁的酒,是她太奶奶在她小时候埋下的,绍兴的女儿红,只在女儿出嫁时才能挖出来喝的酒!”
木潸入座,边笑边瞥向陈霁,“可惜今夜没有女儿要出嫁。”
青狐低头,馥郁绵软的酒香扑鼻而来,他微抬眉眼,在醺然酒气中看见一旁的陈霁莫名红了脸。
他轻笑,喝下一口女儿红,醇厚甘鲜,回味无穷。
“你们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回家吗?”赵煜没察觉出那俩人的别扭,一脸认真地问陈霁。
陈霁摇头,“不知道。”
“怎么能不知道呢?”赵煜问出口了才察觉这个问题有些触人隐晦,忙招呼青狐喝酒,“诶,喝酒喝酒!酿在桃花源里的女儿红,可非凡品!”
陈霁微微笑,酒杯旋转,带动杯中琥珀色的酒液来回悬荡。
青狐忽然放下酒杯,手掌轻拍桌面,笑道:“越女作酒酒如雨,不重生男重生女。女儿家住东湖东,春糟夜滴珍珠红。”
赵煜哈哈大笑,“真没看出来啊!”
青狐也笑,看向陈霁的眼炯炯有神,“这是她妈妈喜欢的,念了几年,我也就记住了。”
木潸笑着替他们斟酒,“在南方,听说女儿被夫家的人接出大门后,母亲要亲手狠狠甩上大门,我时常想,外头吹吹打打热闹非凡,甩上大门的母亲一个人站在门后时,是什么心情?”
赵笑烨忽然扯住木潸的袖子,认真说道:“妈妈,你以后不要甩门,我哪里都不去。”
赵煜失笑,“你是男孩子,以后是要迎娶新娘子进屋的,妈妈为什么要甩你的门?”
“哦,”赵笑烨若有所思地点了下脑袋,看向陈霁,问道:“那姐姐你呢?你怎么办?”
陈霁愣了一下,身边的青狐已经给赵笑烨夹了一粒花生,笑道:“姐姐她也哪里都不去,她的妈妈不会失去她。”
赵笑烨嚼着花生,苦恼道:“可是我看到姐姐被哥哥你戴上戒指了啊,戴戒指不就是要嫁人了吗?姐姐难道不会被哥哥带走吗?”
几个问题问得青狐哑口无言,他总不能跟小孩解释那些行为都叫做情趣吧。
“啊哈哈哈哈……”孩子他妈跳出来替青狐倒酒,“喝酒喝酒!真是好酒啊!”
青狐举杯,眼角斜睨到陈霁窘迫发红的脸,蓦地笑了。
赵煜很久没有喝酒了,觥筹交错间,很快便红了脸,青狐心里说不清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整个人也是酒不离口,两个男人你来我往,很快便都有了几分醉意,赵笑烨早就觉得无趣,自个儿跑出去找别人玩了。
赵煜趴在桌子上,斜挑着眼看青狐,粗声粗气问道:“你做过噩梦吗?”
青狐没有回答。
赵煜捏着酒杯低下头,闷声说道:“我做过噩梦,梦见木潸他们被吃掉,我却无能为力……其实我很害怕,非常害怕……”
木潸坐到赵煜身边,拥着他的肩,轻轻拍他的手臂,“赵煜,你喝醉了。”
赵煜抬起头,酒气上涌的眼里透着迷茫,“我醉了?”
木潸温柔地点点头。
赵煜讷讷地盯着木潸看了一会儿,忽然伸臂拉下她的脖子,用力一口亲在她的嘴上。
木潸大窘,手忙脚乱地推开自己的丈夫,陈霁早已尴尬地转过脸,只有青狐厚着脸皮,竟然还笑出了声。
赵煜被木潸推开后,像座倒塌下来的小山,轰地趴倒在桌子上,呼呼打起了鼾。
木潸拉平自己的衣服,脸上微红,“咳,他醉了。”
青狐点点头,眼神晶亮地看向木潸,“……他怕什么?”
木潸低头看着丈夫酣睡的侧脸,柔柔笑道:“他怕我死。”
青狐皱眉。
木潸笑道:“我知道你想问以我们俩现在的能力,这世上只怕没有什么是能伤害到我的,可是就像这世上永远不可能存在真正的乐土外,我也不可能超越生死,妖魔鬼怪虽然杀不死我,但是还有自然,我是北系的直系,倘若哪天北方发生重大灾难,即使是我,说不听也难逃一死……你看。”她撩起额前的刘海,露出额头上深灰色的一块印记,笑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青狐和陈霁一起凑过来看,那块印记像胎记,却又像疤痕,最奇异的是,盯着那印记看得久了,竟恍惚觉得它是能移动的。
木潸放下刘海,淡淡地笑:“这是雾霭,笑烨的背上也有一小块,现在还只是这么一点,但是再过几年,可能就会扩散到全身。”
陈霁不解,却听得惊心,“什么意思?”
“兆族人承天之祸,担世之灾,”木潸微微笑,眼神清明,“这就是赵煜害怕的,他怕我死,而且这死,是他完全没办法阻止的。”
陈霁心里冷得像冰,“为什么?你是能救所有人的兆族人,这里是桃花源……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即使是神也有坠下神坛的一天,这个世界依存的是自然的法则,自然让你们存在,你们就有存在的必然性,不管是能治百病的兆族之血,还是能咒杀生命的咒术之血,很多时候,我们过于强调对抗,却忘记了顺从也是另一种力量,真正的强者不是能人所不能,而是能己所欲能,”木潸的声音很轻,轻地就像她身边常年潮湿的空气,“陈霁,自然给了你超乎常人的力量,你所肩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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