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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曾经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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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们这些人(1)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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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大学毕业了,离开了你我学会一个人成长,一个人在饭堂里出没,一个人在亭子里说你喜欢的故事,一个人哼着曾经一起哼过的那首歌,每当我寂寞的时候就看天空,每当我看着天空的时候就不会再寂寞。

    我想青春应该是无悔的,是无所忌惮的。曾经的我们一起挨饿,一起逛马路,一起对着天空说爱你,多么肆意的青春啊,那时候的爱才是真正的爱,那时候的情才是真正的情。那时的我们太年轻了,什么都不懂的年纪,以为牵了手就算是约定。那时候的我们太天真了,天真的像孩子,以为真心就能永远。

    如今的我已经不再是曾经那个十六七岁对着镜子为脸上的痘痘而发愁的我了。在这所大学的殿堂里,找不到关于你的蛛丝马迹,在这所大学的殿堂里埋葬了我的青春,给我留下的是彷徨和忧伤:

    没有你陪,世界太多喧嚣了;

    没有你赔,日子太过乏味了;

    没有你在,山河也都沉默了;

    没有你在,时间开始漫长了。

    离开你之前我一直反反复复问自己“我们的爱是不是回不去了”后来时间给了我答案——回不去了。

    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离开我,但我想你要离开自有你离开的道理。

    清明时节,应该去小学的校园走走,因为那里埋葬了我们的童年;

    清明时节,应该去中学的校园走走,因为那里埋葬了我们的梦想;

    清明时节,应该去高中的校园走走,因为那里埋葬了我们的爱情;

    清明时节,应该去大学的校园走走,因为那里埋葬了我们的青春。

    ——寄我们回不去的青春

    在我初中那个年代还没有像MP3,BP机/随身听之类的音乐播放器,手机也没有普及,所以写情书还很流行。记得那时候周杰伦,潘玮柏,S。H。E她们已经很红了,在同学们的书包上,书桌上,课本上贴的都是他们的画像。我们班的学生都像被传染一样开始谈恋爱,起初是男班长和女班长,后来是阿东和小不点,其次是张伟和GiGi,李为民追103班的赵红,波斯猫追106班的李佳,野猪追我们班的段练,我在我们班作文还算不赖,所以很多人就叫我帮忙,我当然是千万个不愿意咯,可是在他们的死缠烂打之后我最终还是被他们征服了,成了他们的“地下党”了,所谓的地下党就是不抛头露面的帮他们写情书。

    阿福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和他无话不说,每天下午我们吃完饭都会聚在草地上聊天,那时的天空很蓝,没有云彩,几棵古树被风吹得呜呜作响,他喜欢的人是张晓红。其实我知道我为什么和他玩的好,不是因为我和他之间有共同的兴趣爱好,而是因为我是张晓红的小学同学,我和她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除了她家人好像就只有我和罗永其最清楚了,我知道阿福是在和我拉关系,想让我为他牵线搭桥。所以每次和他在一起聊的都是关于她的事情,一些我和张晓红小时候的事情。我和他躺在草地上,阳光火辣辣照在我的脸上有点疼。

    “看来我是注定追不到她了。”阿福开始泄气了。

    “怎么可能,我太了解她了她只是内向而已,我告诉你个秘密——她是那种闷骚型的女生。”我捂着嘴一直在笑。其实我是在安慰他,他是追不到她的,张晓红属于那种向上型的女人,一心只想着学习学习再学习。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阿福望向我。

    “俗话说烈女怕缠郎,干脆你就死缠烂打或许有机会”我将我的想法告诉他。

    “哦,原来如此,哎,你有没有真心喜欢过一个人?”福问我。

    “曾经有,现在没有”我看看远处连绵起伏的小山丘回答。(虽然我们学校有围墙,但我们还是可以看到远处的山)其实我一直都感情空虚哪谈过恋爱啊。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啊?”福继续问我。

    “我也说不清楚,总之就是见不到她的时候会想她,见到她的时候又没勇气靠近她。看着她流泪你会伤心,看着她快乐你也会很快乐。”我把我小学六年级时暗恋过一个小女孩的那种感觉告诉了他。

    我翻过身用左手抚摸着嫩绿的小草,学校的池塘在阳光的照射下波光粼粼,池边的树上两只鸟儿正在啄翅膀。篮球场边上的几棵杨柳如妙龄少女挥舞着自己的裙摆,她是大自然的舞者。综合楼后面的几棵雪松显得有点一成不变,一年四季都是翡翠般的绿。

    “下午你帮忙写信给她,你们关系那么好你送信我想她不会不接不看的。”阿福笑着说。

    “不会吧,又要我写?”说真的我很不愿意。不是我不够哥们,是我最近没灵感。

    此时正是春末夏初,我们的脸被阳光晒得晕红。

    “热死人了,走我请客。”阿福很慷慨的邀请。

    我笑着跟在他后面,难得有人愿意请客不去是白痴。后来去了商店才知道他是‘项庄舞剑’原来是叫我陪他买写情书的纸(那是一种背面有明星图案和档案,正面像算术格子的纸,很多人写情书都用它,用了都说好,呵呵,我突然发现我可以去做代言了)请我吃根冰激凌就完事了,这未免也太抠门了吧?不过有人请总比没的请好。

    我就一个吃货,只要有东西吃叫我去俄罗斯或者美国偷核武器我都愿意,结果我还是勉为其难的答应帮他写情书了。我答应他是因为我想到今天下午第一节课是数学课,数学课使我觉得最无聊的课程了,班里的很多学生都把书本全部分成两堆摆放在课桌上堆得老高,老师在讲台上就不知道我们的举动,这样一来同学们就可以打发时间——看小说,或者写情书了,怎么样,我们班的同学都是天才吧?所以我就帮他写咯,我数学成绩一直不是很好,索性破罐子破摔了。

    “李亦铭,请问这道数学题的未知数x值是?”数学老师指着黑板上的数学题提问我。

    “未知数X的值是。。。。。。是。。。。。。”我站了起来支支吾吾思考了很久答不出来。这一堂课我一直在帮阿福完成我的‘光荣使命’根本没专心听课,放在数学课本上的信纸也没来得及塞到书箱里。我像一个死囚一样等待着死神的来临。。。。。。

    “你课本下的是什么?”数学老师可谓是火眼金睛啊,指着情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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