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习惯摸了摸鼻子,含笑道:“正是。”
北凝扁了扁嘴,困惑道:“大辫子一向认钱不认人,以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疯狂敛财,被誉为最有钱的杀手……她的那句名言在江湖中人人皆知:要我杀人,给钱,钱到命除,决无失手;要我陪睡,给钱,钱到裤脱,绝对满意……这样一个眼里只有钱的怪女人,怎么会好心叫你来救我?难道瞧你长得好看?想要包养?”
牧柯云淡风轻地摇摇头,苦笑道:“傻老头,别在这里胡说八道了。她一定是受雇于匈奴人前来相助劫走蔡大家,但是看到半路出来拦截的人居然是你,所以临时改变了想法,而她自己不方便出手,又知道我们交好,就通知我来救你,有你想得那么龌龊吗?”
北凝长叹了一口气,道:“想不通……怎么也想不通……”
牧柯冷哼了一声,道:“你真的想不通吗?别装模作样了,你们的事,又有几个人不知道?”
北凝老脸一红,生气地强辩道:“老夫当年看她一个娇滴滴的大姑娘被人追杀,能不帮吗?只是没想到,都过去那么多年了,她还记得这份恩情……”
牧柯玩味地看了看他,笑着揶揄道:“江湖儿女最重情谊,有什么好稀奇的。只是,你当年真的没有和她……那个?她可是钱到裤脱的,更何况是你这个救命恩人加老色鬼……”
北凝忿然作色,却被呛得老脸通红,咳了几声,回忆道:“盛情难却啊……做男人呀,难哟……”
牧柯翻起了白眼,他知道北凝一向喜欢吹牛,也就没怎么搭理他。
北凝见牧柯没有动静,沉吟了片刻,忽然肃然道:“杀手榜排名第一的,还是他吗……”
爱笑的牧柯这次没有笑,他皱起了浓密的眉毛,寒声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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