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总比坊间传闻他儿子喜欢男人要好。
“娘说得哪里的话,儿子虽与程老板没有深交,但这几次生意中接触,还是看得出,程老板的人品不敢说芝兰玉树,总是比得起他演的戏中角色的,”花清远微微眯起的眼睛,很小心地打量着坐在自己对面的母亲,观察着自己母亲脸部任何细微的变化。
在看到柳云芳听自己夸程蝶衣时,面色有那么一瞬间变化,他连忙又说:“当然,撞了人,有没有交情,总是要赔一些的,免得外面人说咱们家的闲话,我特意买了一套新戏服赔了程老板。”
“嗯,这样做就对了,咱们花家大小在京城里也算有得脸面的人家,万不可落把柄叫人家嚼舌头根子,”柳云芳还有些不放心,又问:“那么多唱戏的,当时老太太过寿宴,你怎么就挑中他们戏班子了呢?”
“娘忘了吧,我挑中的戏班子可不只他们一家啊,”花清远避重就轻,“还有……”眼看着就要掰指头挨个数给柳云芳听了。
柳云芳拍手过去,打掉了花清远举起的手,“只有他们戏班子住进了你的院子好不好?”其他的戏班子就算住进了花府,也都是偏侧的大杂院里的。当她柳云芳不知道吗?
别看她不出内宅,但这花府上上下下,还没有什么事,是她漏看掉的呢。当时,她就有些疑惑了,但并未太注意,联想到这次,她才觉出不对劲的。
“娘,我选他们戏班子是因为我第一次听程老板唱戏,还以为虞姬活了呢!”
这是真话。但那时,花清远还不是花清远,他只不过是坐在电影院里,以着电影为借口,做着暗杀活动的刺客而已。
当电影屏幕缓缓拉开,当剧情一点点推进,当那一声浅唱低吟开始,当那绝望的眼神轰进他的眼中,他第一次出现了暗杀时不该有的动作,——他竟忘了扣动扳机。
一眼相中程蝶衣,理由其实很简单,——他不敢相信,另一个世界里,竟然有个人比他还要绝望。
他这算是惺惺相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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