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时光不及你眉眼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51章第(1/2)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很久没有像那时一样乖乖地,安静地像个真正的少女,我由着他带我回家,看着他给我上药。我听到他对管家说,我是他从路上捡来的,心里竟然冒出一点害羞的情绪。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找到一首情诗,那里面最美好的句子,可以用来描述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心情。在那很久一段时间里,只要一想起他的样子,我估计我的表情就跟电影里周星驰演的唐伯虎看见秋香的时候一样,歪着脖子,眼神迷离,像得了小儿麻痹一样不自觉地流口水。

    当时心里是多么地后悔,后悔自己没有给他留下一个好的第一印象。明明平时什么也不怕的,但只有老天才知道我开口同他讲一句话需要多大的勇气。他问我的名字,我犹豫了一下,不是我不想告诉他,而是我在这附近的名声太臭,我怕一说他就会把我赶出去。最后告诉了他我的小名,看他嘴唇轻触两下,然后低声不经意地念出末末两个字,那真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

    后来他说要把我送回家,我吓得跳窗跑了。万一他也跟别人一样,知道我们家是开化肥厂的暴发户以后就讨厌我了该怎么办呢,在他面前,所有的自卑都被放大了。

    回家以后,我对着镜子照了半天,我想我是喜欢他了。本来我就很容易喜欢别人,学校里哪个人只要他不欺负我嘲笑我,我都已经对他很有好感,这次的情况就更不必说了。我很笃定我喜欢他,妥妥的。那个年代大家喜欢的要不就是道明寺那种酷帅跩男,要不就是花泽类那种温柔忧郁的美男子,他那种淡定腹黑的形象还不曾流行起来,我却那么地为之着迷,可见我对他绝对是真爱。

    可是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想我有哪里可以配得上他呢?我只是一个从乡下爬出来的柴火妞,也没有像小说里的女主角那样拥有一个类似于轩辕樱雪那种中西合璧气质泠然的好听名字。虽然从小街坊邻里都说我长得挺有福气的,把我评选为村花,但那都是乡土的审美。自从进城以后,这样的褒奖就很少能听见了。学校里评选校花,我也是第一轮就被刷了下去,连提名我的那个人都要被骂得惨不忍睹,仿佛他提名了一块狗屎。

    那个时候的我简直没有任何的资本,我喜欢的人他太强大了,我不知道要怎么才能赶上他。我想,我唯一的优点大概是脸皮够厚吧,也不管他到底欢不欢迎我,每天都往他家里跑,就算看到他好像有一点不耐,微蹙眉心地说“又是你?”,我也嘿嘿嘿嘿地笑着说“是啊哥哥又是我”,他最终都还是会放我进去。过了一些日子,我觉得我已经跟他相处了这么久了,会不会他对我有一些喜欢了呢,不是有句话说日久生情吗?我想要稍微地试探一下,于是有一回趴在他床上看漫画书的时候,我叫了他一声:“哥哥。”

    他动也不动,只是在我对面懒洋洋地抬起眼皮,我连忙在床上摆出一个妩媚娇羞的姿势,侧躺着,用手支着头,清纯动人地眨了眨眼睛说:“哥哥,我觉得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他愣了一下,然后顿时的表情像是喝了隔夜的馊水,吞了一个发霉的臭鸡蛋,手里的书也快掉了,他说:“你说什么?!”

    我连忙道:“我、我说……我……”突然看到什么,激动地拿起面前的书用力挥了挥:“我好喜欢这本漫画书啊!”

    他垂下眼睛静了几秒,却又悠悠地抬起来,悠悠地看着我:“不对吧,你刚才明明说的是喜欢我,怎么一下又变成喜欢书了?”

    我笨拙地掩饰道:“哎呀原来你刚才听到了啊那你还问我干什么呢你好讨厌哦……咳……不是啦,我是骗你的,就是想看下你什么反应嘛,刚才你的反应好好笑哦哈哈哈哈!!!”

    他又静了几秒,似乎有些不悦地轻瞥我一眼:“不知道谁的反应比较好笑。”

    我想他应该是不高兴了,也不怪他,要是我被这么捉弄肯定也会不高兴。用现在流行的甄嬛传里的一句话来说,贱人就是矫情,我明明那么喜欢他,又何必矫情地说不是呢。在那后来,我只要一抓住机会就向他表忠心,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说得我舌苔都厚了一层。但或许是有了第一次的教训,他似乎不再相信我了,每次听了都只是轻笑一声,让我很是受挫。那时候那英出了一首很火的歌,“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每次听了我都感到十分忧伤而动容。

    后来有一天,他问起我为什么要加入帮派,还说他不喜欢不好好上学整天逃课打架的姑娘。我听了以后心里非常矛盾,也是啊,就算是在小说里,也只是男痞子还比较受欢迎,没见过女流氓有什么市场的。只是如果要我从此离开那个团体,我以后要去哪里寻找一点存在感和归属感呢,身边也再没有那么多可以一起出生入死的伙伴了,我实在有一些不舍。

    然而考虑了很久,我决定还是听他的话,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因为这其实是一条正确的道路,何况我还差他那么远,我还要拼命地不停努力才能赶上他。我听他说等他的假期一结束他就要回美国了,美国在哪里,到底有多远,我那时候甚至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我只知道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不论那是什么地方都没关系。我的斗志和决心简直可以说是风雨无阻,百折不挠,坚强不屈,至死不渝。那些心情全都被我记在日记里,我还依稀记得我曾经写过这样的句子:“将来有一天,我想要他知道,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个人是能够让我狠下心抛弃一切去追随他的步伐的,他现在就是我的追求,是我的归属,是我存在的意义。”

    虽然再不跟帮派里的人联系之后,时常只要一自己呆着就觉得有点空虚和寂寞,学校的课业要重新捡起来,也并不像说得那么容易,周围同学看我的目光并没有因为我的改变而转变。但我知道这样的过渡是必须的,如果这么一点困难都克服不了,那我哪里还有脸面说我喜欢他,愿意为了他而改变呢?其实我觉得,他近来对我的态度已经有很大的改变了,之前他会嫌我的衣服不好看,冷嘲热讽地说“你这衣服布料怎么那么少?是太热了还是你真的那么缺钱?”,或者会莫名其妙地突然抬手用力擦掉我嘴巴上红色的唇彩,说“这涂的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你怎么不涂在鼻子上,还可以去演小丑”,其实我只是想把自己收拾得更好看一点,我只是想让他更喜欢我一点罢了。然而现在,他没什么事情的时候竟然愿意送我去学画画,有一次我在学校里急性肠胃炎,本来只是想打个电话跟他抱怨一下,没想到他竟然会大老远地跑到学校来接

    -->>(第1/2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