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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不及你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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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十五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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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周逸凡邀请我住到他家里这件事情,我并没有答应。

    周逸凡邀请我去他家的理由是他家小区离我学校比较近,而且那里的环境不论是跟学校宿舍还是职工宿舍相比都要好得多,我要是住过去的话他不光方便接送我上学上班,也方便照顾我。我一一地反驳了他,其一他家小区离我学校再近也比不上宿舍近,其二我虽然是个孕妇,但我目前才怀孕三个月,肚子还没有普通人吃撑的时候大,连上了地铁公交都不会有人能看出来从而给我让座,所以也没什么好照顾的。其三,虽然他家条件比较不错,但我孩子都还没生出来,所以也实在没有必要为了给孩子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环境而这么早就效仿孟母三迁。

    我逻辑清晰,论据充分,周逸凡想了半天都没能找出什么观点来反驳我,最后什么话也没说就开车走了。

    我上楼以后,宿舍里空无一人,刘闻闻留了张字条说她这周末去她姑妈家住了,劳烦我帮她收一下晾在阳台上的衣服。我在收衣服的过程中突然想起来,要办结婚证,不论真假都需要一张两人的合照。而刘闻闻恰好是一个玩PS的高手,所以我和周逸凡可以分别提供一张单人的证件照,让她帮我们P在一起,这样就连照相的步骤都省了。我把这件事记在了我的备忘录上,并且决定明天有时间就去校门口找办证的人问问价。

    第二天下午下了第一节课以后,我按照刘闻闻给我的通知准时去参加话剧社的排练,排练的地方在一栋基本上属于荒废的二层小楼里,除了我们这种无处可去的社团,绝不会有外人跟我们抢地盘。那里的一层原本是校医院的旧址,二层有几间很大的教室,以前都被用来给学生上晚自习和安排期末考试。这个楼已经有将近百年的历史,平时学校里什么怪力乱神的传闻也都跟这栋楼有关,比如传说中有一年在微积分考试的前一晚,有个学生自习着自习着,突然撕心裂肺地大叫一声,然后从二楼跳下来自杀了。然后从此在每个微积分考试的前夜,在他曾经位置上自习的人,都会听到有个人在扯着嗓子凄厉地喊“不——要——挂——我——”。再比如说曾经有个在校医院住院的学生半夜去水房洗澡,一边洗一边唱歌,结果唱得太高兴,洗完的时候脚底一个打滑,头磕到了台阶上,挂了。于是从此半夜里去那个水房的人都能听到有人一边洗澡一边唱歌的声音,让人脊背发凉,更加让人不能忍受的是,那人唱的也是一首撕心裂肺的歌,名字叫做死了都要爱。

    我们社团是个十分团结一致密不可分的社团,不能同生但求同死,或者起码要一起闹鬼,所以这就是即便我不是剧组的参演成员,来不来都没有影响,但也仍然要求我每次都到场的原因。

    人员差不多到齐之后,导演编剧和演员们都在讲台上沟通排练,我在离他们最远的最后一排位置上坐下来看书。我的导师最近在做一个课题,让我帮他查点资料。这件事很让我受宠若惊,因为以前我的导师找我,经常是让我下课时顺便去他那里帮他整理一下文件倒一下垃圾之类的,所以我想,这次我得好好表现。

    就在我准备埋头苦读的时候,身后有人挟着一阵风来到了我身边。我抬头一看,原来是刘闻闻。几日不见,她居然换了一个从发根一直卷到发梢的发型,整个头比原来大了一圈,仿佛有一股八级以上的强台风从她头上呼啸而过。我想起之前她曾经跟我说过要去做一个波西米亚烫,只是我没想到这个听着很fashion的名字烫出来以后竟然是这个效果。

    我犹豫着问道:“闻闻……你最近喜欢上迪克牛仔了?”

    刘闻闻甩着她的一头乱发道:“迪克牛仔?迪克牛仔是什么,是牛仔裤的牌子吗?”她四处张望了一下,突然弯下腰来,鬼鬼祟祟地在我耳边说:“喂,那几个新来的女的有没有趁我不在勾引我们家高晨?!”

    我朝着她眼睛的方向望了一下,五米之外,与我同在最后一排的主席同志正在边看书边认真地咬笔头,真的是特别认真,那支铅笔已经不知不觉被他吃下去一截了。我听说吃猪脑能补脑,吃鱼眼能明目,就是不知道吃多了2B铅笔会怎么样。

    我安慰刘闻闻道:“没有,而且就算有也没事,你们家高晨特别忠贞,不信你现在过去问他,他肯定都不知道哪几个是新来的。”

    刘闻闻自豪地道:“那是~~~我看上的男人还能不好么?”说完她看都不看我,径直就扭着碎步往主席同志的方向去了。我感觉到我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摸出来一看,是周逸凡发的一条短信,他说他晚上要去公司那边,问我几点下课,可以顺便送我过去。我告诉他我现在没在上课而是在社团排练。几秒钟后,他把电话给我拨了过来,问道:“你们社团在哪里排练?”

    我详细地给他描述了一下,我说:“哦,地方很好找的,就是你从我们学校东门进来直走一百米然后左拐走两百米接着右拐三十米看到一个交叉路口再直走最后看到一个抽象的雕像再往右边的路口走二十米就到了。”

    周逸凡在电话那边静了半分钟,我换了个简练的说法:“或者你进学校以后随便问一个人,说要去校医院旧址别人就会告诉你了。”

    周逸凡马上说:“好,我知道了,你在那儿乖乖等我,别乱跑。”说完就挂了电话。

    我有一点迷惑,心想我并没有要乱跑啊,我为什么要乱跑?我只不过是怀了个孩子,他怎么就也把我当小孩了。

    等我大概看了将近四十分钟的书之后,旁边的位置上有人坐了下来。周逸凡今天穿了身短款的皮夹克,本来在我的印象里,一般都只有城乡结合部的大佬们才喜欢穿这种衣服,而且下身要配个牛仔裤,再搭个漆皮的皮鞋,耳朵后一定别一支烟,胯.下的坐骑铁定是一发动车屁股就会像着火了一样冒黑烟的重型机车,显得他们的气质格外混搭和拉风。但今天周逸凡在夹克里面搭了个黑色暗格的棉布衬衫,下身是卡其色长裤和休闲鞋,整个人看起来青春又精神,真是让我对皮夹克这种服装有了很大的改观。而就在改观的同时,我忽然想到我从来都没了解过他的个人信息,于是想了想,决定从最基本的资料开始了解,我说:“诶,那个,我一直忘记问你了,你多……您贵庚啊?”

    周逸凡看了看我,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回答道:“哦,我今年三十岁了。父母都还健在,还有一个亲妹妹正在读书,他们现在都在美国。我MBA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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