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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不及你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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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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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文提到,我爸和周逸凡在我家家门口上演了一出疑似父子团圆的年度狗血大戏,虽然这出戏在周逸凡平淡自若的表现中遗憾落幕,但有趣的是,在我妈见到周逸凡的时候,以上场景又被重新演绎了一遍。

    我一边思考着这让人匪夷所思的一幕究竟有什么深刻的内涵在里头,一边回过头仔细地打量了周逸凡一番。他今天穿的是细条纹的休闲衬衫,外搭简约自然的卡其色单排扣风衣,得体的剪裁带一点漫不经心的修饰,乍一看,整个人仿佛真的是从电影海报里走出来的复古贵族。之前我跟我爸妈说我的上司要来,估计他们脑补的都是一个膀大腰圆的秃瓢形象。这一见之下大惊失色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但周逸凡为什么见到我爸时也有那么一愣我就不知道了。思索良久,猜测可能是他也被我爸朴实无华的外表所震撼,就如同罗中立那副著名的油画《父亲》所描绘的一样,古铜色的脸上爬满了车辙般的皱纹,粗糙的双手捧着一个残旧的茶碗。当然,我爸手里捧着的是个绿皮橘子。但不管这么说,这个父亲都不仅仅是我或者罗中立个人的父亲,还是全中国劳动人民精神意义上共同的父亲,这有血有肉撼人心魂的形象,容易唤起人们心中一股平凡而伟大的感情。

    虽然这场由周逸凡代表的资产阶级和我爸代表的无产阶级所碰撞出来的火花令人感动,但这着实有些打乱了我原本的计划。在我原来的构想里,周逸凡应该在我们吃晚饭的时候跟我爸妈亲切地拉拉家常,无意有意或者状似不经意地透露出老子很牛逼老子的钱八辈子也花不完的讯息,让我爸妈产生一种谁要是投胎做了他的儿子就像中了双色球一样幸运的感觉。然后在饭后我们其乐融融地吃着我买回来的柿子的时候,再出其不意地告诉我爸妈他们这个中双色球的愿望实现了,我果真怀了个他的孩子。通过这样的前后铺垫,层层递进,既不会过于冒进,又容易使我爸妈酝酿出一种欣喜若狂的心情,从而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但事与愿违的是,我们吃晚饭时的氛围像极了另外一幅油画,那就是意大利名画家李奥纳多• 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仿佛只要一吃完这顿饭,我们就会通通被拖去刑场枪毙,所以每个人都沉默不语,将这最后的宝贵时间用来对自己的人生作最后的总结。我踹了周逸凡三次,又在他那双一看就价值不菲的皮鞋上重重碾了好几脚,他都仍然没有搭理我。

    晚饭过后,四个人在小客厅里围着一个24寸的电视机看新闻联播,电视里人民群众喜迎十八大,被调查幸福感都不会说脏话。但我是个十分耿直的人,觉得这种光明正大的谎言实在不能接受,于是想去外面走走。走之前我也邀请了周逸凡,目的是想跟他探讨一下为什么他不按计划执行而是临阵退缩的问题。

    却没想到他稳稳当当地坐在椅子上,抬头看了看我,淡淡道:“我不去了,你去吧,自己注意安全。”

    我站在他面前又是努嘴又是使眼色,动用的面部肌肉估计比人类激吻的时候动用的三十块肌肉还多,但即便是我的脸已经扭曲地快抽筋了,周逸凡也还是视而不见。我在心里对他比了个中指,最后气愤地摔门出去了。

    由于这边晚上没有路灯,而我出门时又忘记带手电,无处可去,只好到旁边孟达他们家串门,顺便蹭了一碗鱼汤喝。孟达家里有一只叫阿宝的土狗,看到我格外热情,于是我就坐在沙发上一边逗阿宝玩,一边跟对面的孟达聊天。

    聊着聊着,孟达突然问我:“末末,你今天的那个朋友呢?”

    我说:“在我家呢,怎么了?”

    孟达说:“噢,没什么……”

    我一看他那扭捏的表情就觉得肯定有什么,果然静了半分钟,孟达又讷讷地问我:“末末,那个男人……真的跟你只是朋友关系吗?”

    这真是个难以作答的问题,孟达一直对我有点旧情未了,这我知道。如果我说不是,就会伤害他的感情,可如果我说是,就会违背我的人生信条,我记性不太好,但我似乎刚刚才说过,我是一个十分耿直的人。

    我打了个哈哈道:“你看我们俩像有什么特殊的关系吗?”

    孟达意味深长地看了我好几眼,我几乎要被他看得灵台一片混沌,才听到他苦口婆心地说:“末末,我知道你喜欢他,你从小就喜欢他这样的,但是太有钱的男人往往靠不住!”

    我微微吃了一惊,虽然我跟周逸凡是有个一夜情的关系,虽然按照周逸凡的说法,那晚也的确是我主动把他给摁倒的,但这其中有很多复杂的因素,比如我喝醉了神志不清,比如那天正好是月圆之夜,平时隐藏在我体内的狼化因子释放出来了之类的,但绝没有一种可能是我喜欢他,因为那时候我甚至还不认识他,前提条件就不成立。而等我认识他之后,我们的关系就变成了很纯粹的合作关系,一开始是老板和员工的合作关系,到后来是他的精子和我的卵子合作的关系,根本没有什么喜不喜欢一说。

    于是我很困惑地道:“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他这样的,你从哪儿看出来了?”

    孟达撇了一下嘴,有些委屈地看着我:“我都认识你多少年了,还能不了解你吗?你上学时候搬出去那几年一共就给我写了三封信,还每次都是写你喜欢上一个男的,说他多好看多好看全天下都没人比他好看什么的,到后来都开始写诗了。对了,最后一封信你还给我画了张画呢,所以我今天一看到你那朋友就想起来了,他就是你喜欢的那个类型的!”

    我很怀疑地看着他,搜遍了脑海也没有什么印象。而且即便我真的有如此花痴的时候,我估计我也没有能文艺到写诗的地步。孟达看我摇头,一拍大腿道:“你不信?你等着,我这就去把信给你找出来!”

    我用一个空的矿泉水瓶逗阿宝玩,我丢它捡地捡了十来次,阿宝已经向我龇牙了孟达才终于回来。他手里拿着几个压得发黄的信封,然后随意从其中一封里面抽出一张折成三折的普通信纸,我狐疑地接过来,打开一看,竟然真的是我初中时候幼稚的笔迹,上书:

    当你在约定的角落出现

    我的灵魂中留下如此的印象

    你从阳光的激流中走来 仿佛

    夏天也牵着你的手行进

    仿佛在那些你将路过的地方

    狭窄的街道都扇动着翅膀

    甚至路边的桦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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