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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之海上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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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赚钱发财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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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葡萄牙王国千吨级商船托马尔号离开大蛋港时,满载了各种货物,光小珍珠的收购总价就将近1000两银子。同时,尹峰还和贝尔纳多签订了来年的供货合同。

    同时,尹峰为好字号商行赚了近800两银子,相当好字号往年在全海南整年的贸易利润。当然,尹峰个人也积攒了近300两银子,在本地可以买60亩上好的土地,当个中等的地主了。

    麦伯家的家境也更好了,除了加盖了一间屋子外,还添了一条能“出大海”的渔船。

    这几个月尹峰的日子过得很忙碌很充实。各家商行都争着邀请他去赴宴,或者上门来请教出洋贸易的须知,其实也就是请客吃饭的前奏而已。甚至有人要为他做媒,要给他说门亲事,吓得他严词拒绝了。

    生活中唯一的阴影,就是那天的小巷偷袭。这使尹峰出门在外时,一直保持着警觉。而且他把家搬到了城内的好字号商行,李大胖子给他腾出了一个单独的院子。

    日子已接近年关,清爽湿润的海边空气使尹峰每天精神抖擞。似乎,尹峰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一个新年,将会平安喜乐地度过了。实际上,这个二掌柜也没多少事可做,为明年的出洋贸易忙碌具体事务都是曾岳和李大胖子---李贡两人,尹峰这些天来一直在写他的海外行纪,这是他答应知州大人写的海外见闻录一类的东西。

    尹峰因为接待处理漂流番船有功,郑知州已替他批准了“冠礼袍服”的待遇,也就是可以穿戴儒生的长袍,但没有士人相应特权的荣誉性待遇。同时,他还被任命为本州民壮的头目,都长----就是本地民兵的领导。

    这个职务是没有报酬的,而且还得自己出钱养一些挂名的衙役班头,招待来巡视的千户所军官,名义上还得参加民壮的训练。虽然,本地民壮是挂名的有近千人,名义上每年一个月的训练实际上连一天都没有进行过。

    所以这个吃力不讨好,而且还得赔钱的活根本没人愿意干。现如今倭寇已消失十余年了,本岛黎族的叛乱---黎乱也已几十年没发生了,所以,本地的民壮完全是在纸面上形式主义地存在着。葡萄牙人船只出现的那天,被赶鸭子般赶上城楼的民壮们,完全是乌合之众。

    都长这个职务,郑知州完全是出于一种奖励褒扬的目的,才顺手甩给尹峰的。因为给钱的奖励太庸俗,尹峰也不缺钱;同时大明朝“非科举者毋得与官”,知州大人也不可能给尹峰一个官位坐坐,所以,都长这个听起来象官,多少能体现一点地位的职务就给了尹峰。

    当然,郑知州也好,他的师爷也好,或者州判曾棋大人也好,谁都没告诉尹峰:每年民壮还是有一笔费用下拨的,是作为训练费用由琼州府拨下来的。只是,这几年来这笔费用从来没有落到过民壮的都长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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