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砍掉他狗头,否则,如何能消我心头之恨!”
就在这时,无情突然说道,“殷兄想要砍掉敌人的脑袋,立刻便有大展身手的机会了……”
“隆隆隆……”无情话音一落,殷乘风惊愕间,众人便是看到一条黑色的横向龙卷风从山腰雪地间席卷过来。
“若我没猜错,这团恶心的东西该就是唐败一手训练的守门犬一团和气!”
“吼”咆哮声震天撼地,所谓的一团和气,挟着的赫然是惊心夺魄的汹涌杀气,神来杀神,佛临杀佛!
武魂殿主唐败,本身武功高绝,麾下也强手如云,即使只是一群守门犬,也是穷凶极恶,若是不小心被缠上,肯定碎尸万段,不得好死!
与此同时,在金沙江上,两艘大船挺进巴蜀,怪不得林风只见无情,铁手,殷乘风三人,原来无情一师取道大雪山,另一面的追命冷血以及周白宇则是以水路进军。
有谓是猛虎不及地头虫,慎重起见,作为统帅的追命等人身先士卒,仅仅带着少数人马作为先头部队,勘探环境。
而鉴于蓝远山情况令人担忧,故周白宇名西镇三大堂主留守照顾,只带着得力亲信舞阳五杰以及西北两家的百数好手出征伐唐。
船头之上,五名白衣剑客抱剑挺立,强将手下无弱兵,五杰虽然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一辈,但气度超凡,精光收敛,显然尽是身经百战,实力不容小觎。
船板上,追命,周白宇,冷血三人赫然汇聚,周白宇遥望前方,冷血轻抚着别在腰间的宝剑,而追命,则是抱着一坛美酒,板着手指嬉笑道,“除了五房主管,还有一团和气,双缝恨晚,东斜西独,颠三倒四,十二指长……”
“哇,古怪名堂多的记不了,我开始觉得,这趟伐唐之行,竟然有点儿刘姥姥逛大观园的感觉呢!”
追命惊呼了一下,奈何两名高手级别的剑客皆是不予理睬,追命郁闷,只得抱着酒壶卖萌道,“四师弟别只顾着跟你的新宝贝谈情,长路漫漫,再没人跟我说说话,未到唐门只怕我已经闷死了!”
冷血目光锋利,依旧注视着别在腰间的宝剑,解释道,“我并非在谈情,是在跟“他”沟通,认识“他”的脾性,驾驭“他”的锋芒……”
“三师哥用的是腿,与生俱来,自然不会明白一个剑手要跟一柄新的佩剑配合达至人剑合一,须花费多少气力。”
新的佩剑!冷血什么时候换了贴身软剑,莫非是特别为九一行动而铸的,有何特异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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