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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神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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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5章 筹建新武堂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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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作为全国各大镇戍区的基础,设总兵1员,为镇的主将。在总兵之上设有提督,用以节制一省或数省区域内的各镇总兵;又有巡抚,其兼提督者有权节制各镇。在巡抚提督之上,又设总督,用以节制一省或数省区域内的巡抚、提督和总兵,为该区域的最高军事长官。

    各镇绿营兵按协、标、营、汛编制。总督、巡抚、提督和总兵,都各有直属亲兵,统称本标,分称总督标、巡抚标、提督标、总兵标。标辖2~5营,分称中、左、右、前、后营,居中镇守,以备徵调。凡副将所属之兵称协,是协守要地的部队,按防守地的重要程度编配数十至千余人规模不等的营,以守备地名命名,由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分别统领。次要地区设汛。每汛数人至数十人不等,由千总、把总统带。自提督以下,仅有统兵权,而无调兵权,其军令寄於总督和巡抚,兵权归於中央。遇有征伐,皇帝另简经略、参赞大臣统兵,调集各地绿营出战,事毕即解大臣兵柄。 八旗兵和绿营兵都实行薪给制,按年或月发一定的银饷和米粮,八旗兵的薪饷和武器装备均优於绿营兵。 乡勇营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八旗兵与绿营兵已腐败不堪用。1851年太平天国革命爆发,清廷谕令各省举办团练“助剿”。曾国藩在湖南募团丁为官勇,订营哨之制,粮饷取自公家,称湘勇或湘军,是乡团改勇营之始。继之,又有仿湘军制度建立的淮军和各省勇营。及战事既毕,除曾国藩直辖的湘军和其他一部分勇营遣散外,各省险要处仍以勇营留屯,称为防军。防军之外,又有练军。它从绿营选练而來,其营制饷章也全仿湘军,任务与防军同。这样防军与练军成为清朝的主要武装力量,它们的营制皆源自湘军。湘军以营为基本建制单位,500人为营,营辖4哨,哨辖8队,分由营官、哨官、什长率领,从两营至数十营设统领。兵必自召,将必自选,训练、指挥自主,粮秣薪饷自筹。每营只服从营官一人,每军只服从统将一人,营、军彼此独立,互不统属。

    湘军制度之盛行,成为大清兵制的一大变革。从此,“兵为将有”,中央兵权移于将帅。

    这个时期军队的武器装备和训练制度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洋务派开始学习西方军队的建制,李国楼所组建的“新武堂”就是以湘军制度为基准,再次改制军队的建制,把“督队官”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地位,督队官权力高于营官、哨官,有战时人事豁免权以及监督平时军队的训练。

    督队官由新武堂直接管理和派遣,隐藏着险恶用心,就是要控制军队,而且是以皇帝的名义,让朝廷挑不出毛病。看似皇帝的亲卫军,其实就是想把一大批门生,安插进军队的基层。只要他坐在“新武堂”的首席学政的宝座上够长,一大帮死心塌地的门生,就能居于军队的高位,军权的无形中,就会成为他的囊中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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