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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场做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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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不要这样对我(三)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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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日的相处,一夜夜的相拥,他觉得好似一个偶然偷到糖吃的孩子,固执而小心翼翼地守着秘密,在无人知道的角落一遍遍回忆着那份甜蜜的味道。

    他以为,他们的生活会一直这样下去,却忘了老天对他的偏见。

    他又怎么有资格心想事成呢?

    直到今日,他还记得看到邓睿和另外一个女人相拥在一张床上时,那种呼吸都为之一窒的感觉。

    然后是决绝地转身,离开。

    他以为自己够坚强,也够冷情的一人,却不想扭头的一瞬间,脸上湿了。

    他真的以为他们能够一辈子走下去的。

    哪怕邓家大少的风流事迹整个迦城就沒几个不知道的,但是在对方那样专注的目光下,他真的以为他们对对方的感觉是一样的。

    若说开始时是兴趣,后來是感动,那到了最后他绚野是真的爱上他邓睿了。

    爱,呵,这玩意,他从沒想过自己也有碰到的时候。

    还沒來得及感受下它的滋味,他和他,竟就以那样仓皇的过程散了场。

    背叛,多么烂俗的理由啊!

    他记不清是老人还是那个给了他生命的男人说过的那句话,“背叛无处不在,就看筹码怎样罢了”。

    无处不在么?

    头一次,他觉得很讽刺。

    原來,无情的他竟当得起多情二字。

    在这场二人交锋中,被留在了哀鸿遍野的败场的竟是他。

    看着对方费心辩解的样子,看着对方为了表示跟他在一起的决心去向家里摊牌……他忽然想笑。

    事实上,他也真的有些沒心沒肺。

    在邓睿被家族强制地送往M国的路上,他特意穿了身对方买的衣服去送行,当然不是他一个人,怀里还有一个容貌绝对不小于邓家大少的男人。

    他从來都不是个大度的人。

    冷血,自私,而且睚眦必报。

    他看着那张入了心的脸一下子沒了血色,竟是笑了起來,如同每个夜晚欢好后在对方耳边低喃的神态,只不过对象换成了怀里那个连名姓都沒记住的男人。

    他想就这样罢了吧,早看不起爱情那玩意的他何必非要在这上面争出个长短?

    嗓子痒的厉害,冬天在外面吹一天风果然会遭报应的。

    他不再说话,只是姿态亲密地拥着怀里的人,然后挂着似有似无的笑容看着另一个人慢慢走远。

    回去后大病了一场,他发现这么多年铸成的坚硬外壳竟随着这一场病失了作用。

    他竟然无法忍受呆在家里,甚至说是这个城市。

    这个,他和他留下太多回忆的地方。

    他会在床上想起那个温热的身子,他会在工作时想起那“早点回來”的嘱托,甚至在路上,他也会想起对方抱着相机拉着他到处晃悠的日子。

    他从來沒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带着仓皇带着失措,离开绚家。

    那一刻,他骤然明白了那个生养自己的女人对那个男人的纵容。

    那个女人,明明有着如花的美貌,那个女人,明明有着能让自己过上不错生活的头脑,却为了那个失了王子权杖的男人,甘心成为了一粒沙,一粒卑微而不起眼的沙。

    他想,若不是男人酒醉后对怀着妹妹的母亲动的那次手,或许那个总是对着他笑着说“你父亲只是喝得有些多了”的女人是会一直留在那个狭小透风的地方吧。

    纵是明白了对那个人的感情,他也从沒想过成为母亲那样的一个人。

    他的字典里从沒有爱情两个字,他不会为自己的选择后悔。

    既然现在都能背叛,那么一年后,两年后,甚至年华逝去的时候呢?

    说到底,哪怕对对方有了感情,他还是因当年的事情无法打开藏在心里最隐秘地方的那道锁。

    邓睿的背叛,甚至可以说是在他默许的情况下发生的。

    依他在迦城这些年的经营,又怎么会看不到那个女人眼底的欲望呢?

    终究,他还是赌了,然后输的一败涂地。

    他发现自己终是高估了自己,豪赌不是任何人都能承受的。

    有时候,冲动下做些事情很容易,甚至是头脑一热的工夫可能行动已经结束了,但是冲动下的结果不是任何人都能承担下來的。

    就像他……哪怕事情发生前他脑子还是转过几个念头的。

    那个人,甚至他自己,都输在了那场看不见的手摆布的棋局。

    而他,甚至在邓睿离开后,也不得解脱。

    离开了那个一直生活的城市,却去了生养了对方的城市。

    他,原來远不如自己想象中的坚强。

    他对自己说,你的一切在这里都是新的。

    在这里,你可以扩大事业的版图;在这里,你可以更清楚这个国家医学上最新的那些进展;在这里,你可以努力把那个人藏在心底。

    也许,很多年后,你还可以有心情让另外一个人去介入自己的生活……

    一遍遍地在心底重复着,他不知道这样的催眠管不管用,只能极力做着,为了回到从前。

    回到从前那样能够一脸淡笑,眼底冷然的样子。

    慢慢地,他发现自己终于找回了那副平静的面具……

    除了猝不及防间听到那个人的消息,或是他们曾一起听过的歌……那副坚硬地包裹着心脏的面具还会出现丝缝隙。

    而他,对这样的结果已经很满足了。

    是的,满足。

    他觉得跟为了一个男人而连命都丢掉的女人----他的母亲相比,他很幸福了。

    也是跟邓睿相遇了,他才懂得,有时平静也是一种幸福。

    哪怕这个平静是强装的。

    他以为他的生活会这样平淡甚至说安静地继续下去,等到有一天他听到那个人的消息时也能端好自己的面具,他会回到小城,那片绚家扎根的地方……

    却忘了,老天是多么爱跟他“玩笑”。

    他从沒想过,会忽然看到那个人。

    依然是宴会,以前是迦城,现在是言城,他该说他们的缘分原來一直始于逢场作戏吗?

    他还记得那瞬间的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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