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有使用年限的房子不是“买”而是“租”第(2/2)页
“你就是拿出‘炮竹’自制的土炮土枪,往自己的身上倒上汽油拿着打火机拼命,他们也照拆不误。”
“难说还把一顶‘钉子户’、‘刁民’之类的大帽子扣到你头上,以‘阻碍社会经济发展’、‘防碍公务’、或‘公然抗法’的理由被带走。”
“要是你一时想不通,情绪太过激动,做出言行冲动的行为,不小心伤到那些穿着不知道是什么制服的人,你还得‘蹲监坐牢’。而那些穿着不知什么制服的人伤着你,那叫‘你活该’,大不了由‘公家’拿出三瓜两枣的钱赔你了事。”
“因为人家是为公办事。其实,那些人仅仅是穿着‘公家’的外衣打着执法的旗号,实实在在是在为地产公司或某个利益集团办事的。”
“那些人根本不是真正的执法部门的人在执法,几乎都是些为某个或某些利益集团服务的‘小勇’。因为,你住着自己有权使用年限期内的房子,是合法行为,根本没有什么法可执的,真正的执法人员才不会去干那没理没法的傻呢!”
“在没有闹出事情之前,那些人是‘公家’的,要是真出了人命关天的大事,那些人往往都变成了‘临时工’,是‘临时工’干的。”
“你不仅出了买房子的价钱,而且是出了高于‘房价’数倍的‘泡沫价’拿到手的房子只是五十年或七十年的使用权,仅仅属于‘租赁’性质,根本算不上真正的产权。”
“你说这样的房价能和别人的去比吗?有可比性吗?”
“那些所谓的‘砖家’说的:‘中国房价世界排名第十位’的说法有意义吗?”
……
当天晚上,康俊就打电话给小勐拉的曾勇,请他第二天就到打洛,给小慧的家里从银行汇去五十万元人民币。
让小慧打电话告诉家里人:
“如果这笔钱建房子还有剩余的话,就盖个猪圈鸡舍鸭笼什么的,让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的父亲闲在家里搞一些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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