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通天宝典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61章 恰恰恰,你试我探第(1/2)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第二天,胡狸又去了一趟万方楼。幌子是淘丹方。

    接待他的人仍然是那名男奴兽。

    胡狸在二楼逗留少许,几番欲言又止。最后,他忍不住问道:“道友,请问绯衣呢?”

    奴兽微怔,摇头:“抱歉,无可奉告。”

    “无事,是某唐突了。”胡狸甚是失望,转身走向楼梯口。可是,在楼梯口,他又磨磨蹭蹭的一手抓住黑油扶梯,举步不前。

    “道友?”奴兽站在他身后,等了一小会儿,不得不出声提示——你堵住楼梯了!

    胡狸回过神来,象是终于下定了决心,转身问道:“道友,不知贵主人如何称谓?”

    本命守护兽是参照人类修士的地位。是以,此举倒是不算失仪。奴兽垂眸掩去眼底的艳羡:“敝主人姓万。不过,绯主的主人另有其人。万方楼有两位主人。”身为奴兽,他是不能妄议人类修士的。所以,他能说的只有这么多。

    “多谢。”胡狸抱拳,提起袍角,匆匆的下了楼梯。

    从万方楼出来,他忽匆匆的出东门,使出清风术,急匆匆的向坊市后面的山区飞去。

    那奴兽倚靠在花窗旁,阴戾的望着他那逝如闪电,却不失飘逸洒脱的银色身影,幽声长叹:“同样是妖兽,这厮真真的好机缘。”

    胡狸此番是去找曾姓女修。初来乍到的,只有她算得上是半个熟人。

    曾姓女修的洞府在中区的半山腰。

    收到传讯符,她亲自出洞府相迎。看到胡狸脚下没有踩任何飞行法器,她脸上的笑容更深了。双手抱拳哈哈大笑:“胡公子大驾光临,曾某篷荜生辉呀。”

    胡狸降下身形,开门见山的抱拳说道:“惭愧,惭愧。在下此行来。是有事相求于曾道友。”

    曾姓女修闻言,挑眉“哦”了一声,伸手请道:“在下荣幸之至。胡公子。我们里边细说。”虽然还是以“公子”相称,但是举止言谈之间,已经亲近许多。这也已经是她的极限。毕竟,她是人类修士。难道她还真要跟一只妖兽称兄道弟不成?真若那样做,传出去后,叫她往后哪还有脸在灵界混?

    曾姓女修的洞府虽然不及胡狸的大,灵气也没有那样浓郁。但是,人家的洞府里跟百货商店似的,四面的墙下都立着百宝格,里头的各类宝贝那叫一个琳琅满目。

    “唔,与你是同道中人呢。”风可儿环视四周。恶趣味的戳了戳某狐的识海。

    胡狸不易察觉的皱了皱眉头。没错,他是喜好收藏。但是,他有把自个儿的洞府搞得跟个库房一样吗?

    宾主双方就坐后,曾姓女修笑道:“我是个直白人。胡公子有话,不妨直说。我若力所能及,定当鼎力相助。”

    胡狸抱拳谢道:“如此,胡某先谢过道友了。不知道友可知万方楼的绯衣?”

    曾姓女修显然是答非所问,不悦的问道:“胡公子,为何如此发问?”

    胡狸满脸歉意的连连摆手:“曾道友不要误会。在下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跟道友打听一下绯衣。”见对方依然面色不虞,他急急的做了一番解释:据他所知,万方楼已经存在数十万年之久,在南灵洲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在中区安置的人,以坊市里的商贾居多。是以。他断定曾姓女修也是一名商贾。虽说他相信曾姓女修的人品,绝不会私下里接触别人的奴兽,但是,绯衣在二楼卖丹方,如果他运气好的话,曾姓女姓也许也去那里淘过丹方,因此而认识绯衣呢。

    曾姓女修听了,盯着他的眼睛,面色阴晴不定:“胡公子猜得没错。曾某确实是一名商贾。并且,曾某也知道绯衣。”

    得了,连自称都换了。对方的言语之间,明显冷淡了许多。个中的戒备溢于言表。

    胡狸尴尬的拱手:“还望道友不吝赐教。”

    曾姓女修半眯着眼睛:“胡公子与绯衣是旧识?”

    这话问的……胡狸微怒,呼的起身:“也罢。道友就当在下这一趟没来过。”

    曾姓女修竟一把将人拉住,赔笑道:“绯衣天资过人,在坊市里那是出了名的。再者,哪有你这样打听别人家的奴兽的?”总之,都怪你丫举止不妥,休怪旁人多心。

    胡狸瞪了她一眼,一把扯出自己的衣袖,哼道:“我只是怀疑绯衣是故友之后而已。又在坊市里听闻,她家主人要卖掉她。所以,想托道友帮个忙,替我引见一下她家主人。”

    “原来如此。”曾姓女修讪笑着再次请她入座,问道,“不知胡公子怎么会怀疑绯衣是故友之后?”见对方面色又变,她赶紧解释道,“胡公子,你也许不知,在灵界,奴兽是主人的私有物品。将心比心,这世上不会有人乐意看到自己的私有物品被人偷窥。”

    胡狸回蒲团上盘腿坐好,如实答道:“我曾赠与那故人一枚自己的兽牙。前天,我去万方楼,与绯衣交谈时,无意中看到她颈脖间戴着那枚兽牙。故人曾有恩于我,我也曾以心魔发过誓,若有缘,一定厚报于他。而我们修真之人,万事随缘。既然故人不可寻,绯衣又得了兽牙,所以,我想买下绯衣,以报故人之恩。”

    曾姓女修作恍然大悟状,连连点头:“没错,我们修真之人最怕心魔作崇。胡公子这般坦诚,我也不好相瞒。我正是绯衣的主人。”

    闻言,风可儿心中“咯登”作响。直觉告诉她:死狐狸防备的事情快要浮出水面了。

    而胡狸张大嘴巴,险些能生吞一个鸡蛋:“真,真的?世上交有这么巧之事?”

    曾姓女修笑道:“胡公子。你刚刚不是说过,我们修真之人万事随缘吗?这便是缘呀。”

    “对对对。”胡狸折服的连连点头,“是我着相了。道友见笑。”

    话题挑开了。接下来,两人便正式谈起绯衣的事来。

    曾姓女修有意转卖绯衣。而胡狸是诚心想买绯衣。只要价钱谈得拢。这趟生意便成了。

    奴兽天生反骨,忠诚度不高。而绯衣的修为已经是七阶三层,更加难以驾御。买到手后。新主人还要花费一粒伏奴丹,控其神识,毁其丹海。那伏奴丹一粒是十块晶石,一点儿也不便宜。更麻烦的是,此丹霸道得很。奴兽服下后,不折腾个十天半月的,安静不下来。除此之外。奴兽换主后,原来的奴仆契约自动作废。新主人必须重新与之缔结契约,并于三天之内去联盟给

    -->>(第1/2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