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他讨厌我,与我喜欢他何干?
这种不顾一切的情绪,叫做喜欢。
就算娘背叛了爹,爹也没有再找别人,情愿流浪,情愿苦练,就为了去乐山大佛把娘要回来。
除了此人,没有别人。一往情深,叫做喜欢。
霜师兄,以后不教兵书了,能教教风……什么叫“感情”么?风现在对有些事,已经越来越难判断了呢……
风已经分不清,对你究竟是敬重,是感激,还是……
见不到就惦记,见到了就想笑,这是不是就叫做……喜欢?
就算没事时总会回忆起那次靠在胸前哭的场景,因为你不喜欢我哭,我便下决心,以后再也不哭。
其实心里很相信,流浪时碰到的那个背着小女孩的男人,他的话是一句预言:“你以后的心上人,绝不会乐意看到你这般爱哭。”
会把一个人放在心上,这就叫做喜欢。
本来就已经是满满的感情,一经点破,便如流水一般倾泻而出,无法阻挡。
聂风独自站着,越想越是心惊,但越想越是明白,越想越知道,其实这就是被埋在自己心里的真相。
一抬眼,步惊云正皱着眉望过来:“聂风,你想在这站一整夜?”
聂风便也直直地望回去:“你若留着,我也不走。”
温润如玉的十五岁少年,也有倔强的一面。
步惊云“哼”了一声,当着聂风的面,宣告主权一般地,低下头去又在秦霜的双唇上印下一吻,然后看也不看聂风,扬长而去。
聂风低头苦笑,将扫好的碎片都打了包,又小心翼翼地将门都掩上了,才带着难以平静的心情,离开秦霜的住处。
任由自己随风而行,融入了夜色。
想来就是回去了,也注定是难眠。
所以这一夜,就只有秦霜睡得最好。
睡到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房门上映出了一个人的影子。
来人双袖宽大,头顶着无常高帽,进门的时候很犹豫,很小心,像是秦霜的房间里会有什么,让他既不愿看到,却又不得不去看。
进了卧室的时候,他的目光首先落的是床头边上的那把椅子,秦霜脱下的衣裤都挂在上面。
文丑丑的脸一瞬间变得十分紧张,身形一展,就掠到了秦霜床边。
秦霜正被一床被子裹得粽子似的,只露出了脑袋,平稳地睡着,呼吸绵长。
他的神情很恬静,没有蹙着眉,没有干掉的眼泪,也没有委屈的,疼痛的痕迹。只有他的嘴唇,珊瑚一般的红,似乎被什么吸吮过。
文丑丑慢慢地伸出手,将秦霜的被子抽出,掀起一角来。
里面的身子还完好地穿着亵衣亵裤,没有被撕碎什么,也没有被破坏什么。露出的手腕白皙而莹润,上面也没有强迫印下的指痕。
文丑丑揉了揉带着黑眼圈的眼睛,像是终于松了口气,帮秦霜将被角塞了回去。
秦霜的呼吸绵长,睡态安静,也许正在做着什么美好而无辜的梦。
文丑丑用指尖微微碰了碰他的脸,道:“霜少爷,你逃过了一劫……”
他坐下来,将头靠到床柱上,疲惫的模样,喃喃自语道:“霜少爷应该不会记得那两个送你回来的婢女吧?方才我得到了消息,她们已经被帮主赐死了……”
文丑丑的眼角上挑,难得的认真神色,瞳仁乌黑:“只要能换得你暂时平安就好。”
我曾经和你说过:若是我自己,若是可以选择,霜少爷,我绝不会做牵连你的事。你相信我。
你相信我么?
其实我……还想要保护你……
“只是将来你若是知道了,也不会感激我吧。”
“那我希望,你永远都像现在一样,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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