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巧夕刚回过神就见她家夫君夹了一筷子萧老夫子最不喜欢的土豆放进萧老夫子碗里,张口想说什么又马上闭上。既然是她家夫君的一片孝心,想来公公也不会发怒的。
萧老夫子着实很想发怒,望了一眼若无其事的萧默骞终是忍了下来。萧默骞能不知道他不喜欢吃土豆?肯定是特意提醒他不要惹诺诺生气。罢了,不说话便不说话,由着诺诺喜欢吧!
如是这般,齐绍言为萧沁诺夹菜,萧沁诺为齐绍言夹菜。整顿饭下来,两个孩子一个满脸欣喜,一个面无表情,皆是忙个不停,乐在其中。
饭后,萧沁诺拉着齐绍言钻进萧老夫子的书房。找出三字经摊开放在桌上,将齐绍言推至书桌前站好。
“不会背就先学会写。只有头两句,会写就记住了。”若不是一场大病烧坏了齐绍言的脑子,他岂会连区区两句三字经都背不住?
“好难。”皱着眉头看着书本上极其复杂的字,齐绍言嘟囔道。
“第一个字会不会写?”她记得齐绍言说过,“人”这个字他是会写的。
“会。”齐绍言说着就抓起笔,认认真真的写出一个“人”字。
“第二个字呢?”见齐绍言写出“人”字,萧沁诺继续问道。
“有点会,又有点不会。”那个点他会,可是一横之后的那一笔他不会。
“我教你。”齐绍言的回答模棱两可,萧沁诺却未见厌烦。以齐绍言的单纯,这种回答便是他的真实答案。
“好。”见萧沁诺肯教他,齐绍言舒展眉头,笑开了脸。
让齐绍言坐在凳子上,萧沁诺站在齐绍言的右手旁,握着他的手一笔一画的教其写字。
“诺诺,你好厉害!”诺诺的手小小的、软软的,无法全部握住他的手却能带着他在白纸上落下一笔又一笔。真的好厉害!
“用心。”握着齐绍言的手紧了紧,萧沁诺说道。
没有起伏的语气,齐绍言不知怎地就听出了萧沁诺的不高兴。吐吐舌头,乖乖顺着萧沁诺的手劲写起字来。
萧老夫子走过来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副画面。本想上前喊齐绍言回私塾上课,顿了一下又退了出去。
他家诺诺虽然比不得她大舅舅家的官家小姐,也比不上她二舅舅家的商家千金,却也是宁贤庄一众农家女娃中唯一一位出身书香门第的娇贵小姐。哪里就教不得齐家这个傻小子了?反正傻小子在私塾也学不到什么东西,不如就看看诺诺究竟有多大的本事教会这个傻小子吧!
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在两人一个教一个学的相处中消磨了过去。直到最后,齐绍言除了“人”字,仅仅只学会了一个“之”字。不过,在反复念了一个下午的第二句话后,齐绍言着实背住了三字经的头两句。
至于其中缘由,萧沁诺低下头收拾着桌上一张又一张歪歪扭扭的写满“人”字和“之”字的宣纸,眼底闪过一抹沉思。
齐绍言每次都是从第一句开始背,以他太过单纯简单的脑子,念多了也就只记住了第一句。无意中发觉这一点后,萧沁诺不准齐绍言再背第一句,直接背第二句。六个字念了一整个下午,若是再背不住,也就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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