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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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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合欢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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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婚姻合同,一场盛大的婚礼,虽觉得累,可心像是沾了蜜。我本是挺担心听到什么不和谐的声音,可即便是听到了又怎么样呢?我能掉块肉?安安笑:“不和谐声音什么的,真的不用在乎别人。我和希凛在一起时就听到很多,但没有什么比自己快乐要紧。”

    “幸好是三哥。如果当年抓牢了刘靖骋,估计我现在天天在跟他妈斗法,还有什么幸福可言?”

    “所以让自己过得开心了,别的不用管的。对了,你们结婚那天,你没看刘靖骋的脸色多难看,哈哈,看着真过瘾。”

    安安难得来做客,我们聊着各自结婚后的生活,回忆过去的事情也别有滋味。我本想拉着她出门逛一逛的,她居然没肯。匆匆留了一句她要回去看书就走了,她怀孕后就没有去工作,也不想继续在公司里呆着。不过她挺有斗志,认为一个女人不能老呆在家里,会缩小交际圈,视线也会狭窄。她甚至偷偷说:“天天闷在家里,男人在外面养小三都不知道。”

    以前她总是告诉我,愿意做小说里的米虫女主角,整天吃吃睡睡,混吃等死就是她最向往的日子,而如今,作为一名新婚妇女,她有了新的想法。她重新看起了招聘教师的书,准备去考一份她理想中的工作。

    我失笑,我总以为我们都不会变,可有些想法仍在不知不觉中斗转星移。

    日子一天天过去,肚子渐渐隆起,小生命在我的腹中扎根、长大,偶尔的胎动都让无比激动,这种奇异的感觉是我在怀孕初期,或者之前无法想象的。我开始在心里想象他的模样,计划他未来的生活,猜测他到底是个女孩子还是个男孩子。走路的时候,我会下意识地把手放在腹部,想必母亲天生就会保护孩子。

    临产期渐渐到了,身体臃肿,大腹便便,我不肯出门见人。季平凡每天都坚持拉我出门转悠,说是这样容易顺产。他事事顺从我,唯独这件事上我从拗不过他,我穿着平底鞋,挽着他的手走在身侧,凉爽的晚风袭面而来,特别舒服。

    我轻声抱怨:“天天走得都是这段路,我都数得清楚这段路有多少棵树了!”

    “我可记不清,我脑子都在想的时,今天是你怀孕的第几天了。”

    “好吧,你脑子真好使。”我们途中经过一家冰激凌店,看着广告牌上各种形状各种口味的冰激凌,我忍不住吞了吞口水。季平凡像是我心里的蛔虫,用手捂住了我的眼睛,“不许看,把眼睛别到别处去。”

    “干什么?有本事你去怀孕啊,还不许我看了!啊啊啊啊,这个不许吃那个不许吃,要熬到什么时候啊,讨厌!”

    我这么一吼,季平凡的声音就温柔了很多,换上一脸谄媚的笑容:“乖,我回去给你做好吃的。”

    “好吧,你果然又这样哄我……哄我也没有用,我就要吃冰激凌。”自我怀孕后,我真没少折腾他,他本来就好的性子被我磨得更没性子了。可季平凡每次讨好我的时候,我特别想欺负他。我觉得不公平,所以看到他为我做这这那个的我就特别高兴。

    当然我最后也没吃上真正冰激凌。他买了圆锥形的蛋筒,把十几样水果塞进去,伪装成一个冰激凌给我:“这是我特地做得水果冰激凌,绝对好吃。”

    我翻了个白眼,拍照传微博:“阿凡牌冰激凌,孕妇吃了天天开心……”

    他没羞耻地上来转发:“最好看,最健康,最相似……”

    我被雷得风中凌乱。

    安安的产期在八月底,但令我佩服的是,她还能参加八月初的教师面试,果真是怀孕考试两不误。事实也证明,功夫不负有心人,她通过了,还在得知消失的第二日生了个大胖小子,把小叔公高兴得跟什么似的。为此,我表示很是嫉妒。

    季平凡捏了捏我的脸:“嫉妒什么,再过两个月,我们的孩子也要出来了,一定比他们的更可爱更聪明。”

    谁都一样,夸起自己家的孩子都是不遗余力的。只是我想着我可能要叫安安的孩子叔叔,这个有点晕。

    “好吧。”我嘟哝了一句,“我只是想着以后她不在和我一处工作了,心里有点伤心。”

    “要不你也先去考个教师资格证,再去考个教师?”

    “得了吧,我对小孩子没耐心。再说……我想我没安安那个运气,从一百多个人中考那么两个名额。还有,我如今这个工作我也喜欢。”我坐着难受,就靠在季平凡身上,“其实吧,我小时候的理想是开个小卖部。”

    季平凡扑哧一声笑出来:“也不见得你高中那会儿有多馋,你小时候估计天天都想着吃的。”

    “嗯,我们小学的那个小卖部里有许多许多好吃的,酒心巧克力,白糖山楂片啊,萝卜丝啊,西瓜糖啊,还有……我还记得我们早餐有卖咸菜麦饼,还有甜油条,我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很好吃。我那时候觉得小卖部的老板娘是最幸福的人了!”

    季平凡按摩着我的腰部,静静地听着,咧嘴一笑:“你说过的东西,我都没有吃过。”

    我抚上他的面颊:“可怜见的,你肯定是连我说什么都不知道。”

    “那到不是,我们那儿也有一个很小很小的小卖部,有很少很少的零食,部分文具。老板的儿子在县城里读书,每周回来会给他补点货。不过我小学读了五年,从没有在那个小卖部买过东西。”

    我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唔,那你写字用什么?”

    “我捡了好多别人不要的铅笔头,搭在细细的竹管里头,橡皮是老师奖的,送了我一小盒,小小的一块上面有小动物的,一块可以擦好久。我们老师当时还教过我们写毛笔,我唯一一管毛笔也是我爸爸用猪毛给我做的。到了初中之后,我爸爸送了我一只钢笔,一瓶墨水,我小心珍藏,除了买过几瓶墨水,基本上都没有买过笔。所以刚来这儿时,看到你打开铅笔袋,塞了一大把五颜六色的圆珠笔给我,我当时很是诧异。”

    季平凡一提起钢笔,我的脸色滚烫了起来:“所以……所以你高中时用的那只钢笔是你爸给你买的那只吧?”

    他点了点头,看着我一脸地控诉:“嗯!”

    我高中那会每周都要去买好多漂亮的水笔和圆珠笔,对于季平凡千年不变地用一只颜色都磨掉了钢笔觉得寒酸又好奇。有一次,死活要夺了他的钢笔来看,他没肯,争执之中掉在地上,笔头折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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