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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琼瑶同人)生若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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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爱新觉罗•玄烨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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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大清圣祖仁皇帝,名爱新觉罗•玄烨,顺治十一年三月十八日(1654年5月4日)生于北京紫禁城景仁宫,佟妃之子。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公元1722年12月20日)卒于北京畅春园清溪书屋。我活了69年。在位61年(1661年-1722年),我是清朝第四位皇帝,也是清军入关以来第二位皇帝,年号“康熙”。     (以上资料乃百度大婶友情提供。以下内容乃某树杜撰,考据君勿入)     人死了之后,会去哪里?     活着的时候,我从未想过这个问题。不屑去想,也没那个时间去想。     出生之后,登基之前,我忙着生存,在那个皇宫里,当时的顺治帝,我的皇阿玛,眼里只看得到他的女人,从来都不曾看过我一眼,我的母妃不得圣心,整日里只忙着争宠夺爱,在我迁往阿哥所居住后,就更没有时间看我了。     三岁,我差点死在那个狗奴才手中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必须依靠着自己才能活下去。     在皇宫里,没有什么比生存更加重要。     死?在差不多接近死亡的时候,我已经不再害怕了。     于是,我开始接近皇祖母,慢慢的,我得到她的喜爱,然后,我开始在皇宫培植我的势力,在那个大清第一女人——孝庄眼皮底下,偷偷的培植自己的势力,并不让她发现,是件非常有趣,值得兴奋的事情,当然,也是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情。     在那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我成功的让内务府一个姓顾的汉军旗发誓祖祖辈辈效忠于我,并在我的授意下,建立了“天眼”。     而这件事,一直到我死去都没有任何人知道。我的儿子们都有一些特殊的机构,用几百年后的话来说,就是间谍吧,其中以我的四儿子胤稹的粘杆处在后世尤为出名。可是,在我眼里,胤禛的粘杆处是最失败的,真正的间谍机构怎么可能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     而我的“天眼”不管是我在世时,还是死后,甚至几百年后,自诩为通晓清史的专家们都不知道。那,才是真正的间谍机构。     皇祖母非常喜欢我,可是我知道,她喜欢我,那是因为她别无选择,她一手培养的儿子,已经不再是一个皇帝了。眼里只看得到一个女人,而且还是只看得道一个蛇蝎心肠的女人的男人,怎么还能再做大清的皇帝?     皇祖母别无选择了,她必须从她儿子所生的孩子里选择一个,再把这个孩子送上皇位。     而我,是她唯一的选择。     是的,我聪明,孝顺,最主要的,我听话乖巧。     事实上,我也不介意听她的话,她是大清的第一女人,而且是个不亚于男人的女人。心机,城府,手段,都值得我学习。     我并不喜欢她,但,我敬佩她。     我一直记得,在这个名为我的皇祖母,实则为我师的女人死去时说的最后一番话:     “孩子,你聪明隐忍,意志过人,将来你的成就必在历代帝皇之上,只是,你冷心无情,只怕你的一生都不会幸福,但愿,将来,能有一人教会你什么是笑容。”     只是,皇祖母,你忘了,作为一个帝皇,若要有自己的幸福,那个代价怕就是整个天下了吧。     而我冷心无情,才能成为一个帝王吧。     后来,那个女人死了,顺治帝,我的皇阿玛难以忍受那种悲痛,任谁在病重的最后一刻,得知自己最爱的女人原来是一个如此蛇蝎心肠,谋杀过好几条人命,其中包括他的儿子,都会崩溃的吧。     顺治帝,太过天真,这皇宫里,不,这天下,怎会有那种纯净的人呢?     然后,我登基。开始了我的帝王生涯。     史书评论,我是个少数成功的皇帝,少数史册甚至将我与大唐太宗皇帝相提并论。     但,在灵魂飘荡的岁月里,看着大清一步步的走向衰亡,看着大洋彼岸的那些蛮夷一步步崛起,我难掩嘲讽,泱泱大华到最后,竟沦落到割地赔款的地步,而这一切只因当初我的海禁?     这,算是成功的皇帝吗?     人死了。该轮回?亦或消亡?     我只知,我死后,我的魂灵就被禁锢在一块葫芦玉佩里。     而禁锢我的人,却是我的儿子们。太子胤礽,八皇子胤禩,九皇子胤禟,十四皇子胤禵,禁锢的理由很简单——恨。     儿子恨我?我并不意外。康熙末年的那场九龙夺嫡,是我一场导演,是我一生最后华丽的一场演出。对于儿子们,我并没有多少亲情。     我是玄烨,从那个黑暗冰冷的皇宫里,从最初的饿了三天三夜无人搭理,到最后天下臣服的大清皇帝,亲情?对我来说,那是笑话。儿子们对我有没有亲情,我不知道,或许,在他们还小的时候,他们也曾只是把我当成一个父亲,可,他们长大了,心也大了。在他们心里,我,只是一个皇帝。     那场九龙夺嫡的目的,只有一个,挑选最适合的皇帝。     最后,皇四子赢了,因为他最聪明也最像我。冷心冷情。     可惜,他过冷,过硬。     那些在九龙夺嫡中失败的儿子,不知从何处得来的方子,竟能把我的魂灵禁锢起来?     可是,很明显的,那个方子或许连他们都不知道是真是假?明明已经禁锢了我,却偏偏听不到我的声音,还以为失败了,竟把禁锢我的玉佩也扔了。     阴错阳差之下,我开始我的时光之旅,整整漂流了几百年,一直到前阵子,一个和尚从小摊上把我带走。     “呵呵,想不到,寻觅那么久的魂灵竟然在这啊?”     “你在寻我?”     “嗯。可惜,我找到了你,却无法带你离开这玉佩。”     “哦。”     “你,不着急吗?在这块玉佩里,你可是呆了几百年。”     “你会有办法的,不是吗?”     “哈哈。没错,只是,能不能离开玉佩还得看你的运气了。”     “什么意思?”     “只有无垢之血才能解开玉佩上的封印。我会把你送到拥有无垢之血的人的时空,但能不能遇到,就得看你的运气了。”     于是,在我还来不及反应前,我就把送入了时空中,辗转来到了聚宝斋。     无垢之血?没有一点污垢的血吗?     天下,有这样的人吗?我难掩嘲讽。     可是,如今,看着脸色惨白瞪着我的小孩,数百年来,我麻木的心第一次有了别样的情绪——有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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