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欺君之罪(GL)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 4 章第(2/2)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福!”该死的庄子云又开始犯花痴。     我狠狠的敲了他脑袋一记,“快给钱!”     其实这一天,是一个很平凡的经历,相当平凡,因为那块玉我都忘了是我众多藏品中的哪一件,那三个女子我也忘了长什么样,那个玉摊,我都忘了是那条街上我常去的众多玉摊中的哪一家。     我记那么清楚的原因是,那天回家之后,我发现,我的裤子上有血。     那时我刚过完十四岁生日。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