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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君之罪(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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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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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该死的庄子云又开始犯花痴。 我狠狠的敲了他脑袋一记,“快给钱!” 其实这一天,是一个很平凡的经历,相当平凡,因为那块玉我都忘了是我众多藏品中的哪一件,那三个女子我也忘了长什么样,那个玉摊,我都忘了是那条街上我常去的众多玉摊中的哪一家。 我记那么清楚的原因是,那天回家之后,我发现,我的裤子上有血。 那时我刚过完十四岁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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