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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在清朝(十二国+清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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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美人醒了啊?”一个长相俊俏的年轻公子推开门走了进来,打断了初云的发呆,“美人姓甚明谁啊,可愿做本公子的第六房小妾?”     第六房……小妾?!初云无语地看着这个眼底一片清澈却故作风流、纨绔的年轻公子,这谁家的天兵孩子啊。上辈子加这辈子活了近两百岁,第一次被异性调戏,这感觉还真是说不出的怪。     “美人儿,怎么不说话?”年轻男子噙着一抹笑坐在床边,双目看着躺在床上的初云闪闪发亮,“鬓云乱洒,酥胸半掩,美人儿,你近看更美了。”     黑线地扯了扯嘴角,初云感觉身上的鸡皮疙瘩正在四起,抬眸对上年轻公子的眼,浅笑道:“小公子,感谢你的救命之恩。”虽然他就是不救她也不会死。     初云这一笑,年轻男子不由一怔,脸上的轻浮之色也自然收了起来,挺直腰杆,就像一个正在等待训话的人。     “本公子……不,我……我叫骆致远。”骆致远不明白,为什么被这个他无意中救起来的女孩瞟一眼,就有种什么都被她看穿的感觉,甚至局促得一点都不像平时八面玲珑的自己。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吗?你的名字取得甚好。”初云脸上的笑是由里到外散发出来的,很柔和,但是要知道,她好歹也当了百多年的王,真柔和能压住那些居心叵测的大臣一百多年吗?     所以,初云笑得越柔和,骆致远越感觉头皮发麻,差点要出声求她别笑了。感觉自己不明不白地在一个女人面前落了下风,骆致远双袖一抖讪笑着往外退去,“小可,姑娘已经醒了,快进来服侍她。”     望着落荒而逃的背影,初云忍俊不禁地勾起唇角,调戏一国之王是要付出代价的。     “哎呀,姑娘,你可醒了,都昏睡一天一夜了。”一身着绿衣、眼里透着灵动俏皮的女孩走了进来,手上端着一白瓷的托盘。     初云微微一笑,还来不及说话,小可已经对着她笑眯了眼,“姑娘,你可真厉害。呵呵,我很好奇你对我家少爷说了什么,让他出去时还一脸冷汗,教教我吧,让我以后也有办法对付少爷的赖皮。”     初云嘴角的笑容加深,这一家子的少爷、婢女还真有趣。“我什么都没说,不过是夸赞了一下他的名字取得好。”     “真的吗?少爷那么厚脸皮的人会经不住夸?”小可拖着下巴一副深思的表情。     “小可姑娘,是你和你家少爷救了我吧?”初云在小可的帮助下坐起身子,几十年的休养,感觉身体越来越虚弱了。真是的,说不定真会遂了枫瑾的愿,她可能再也没机会回芬华宫。     “对呀,少爷去山里打猎,经过那里看到你昏迷,身边还躺着一只大虫就把你救了回来。”待初云坐好,小可拿过瓷盘上的青碗,“这是专门为你熬的参汤,快趁热喝了吧。”     初云没有拒绝,从善如流地接过碗喝起参汤,中间歇气的时候顺口问道:“那只大虫呢?你们怎么处理的?”可千万别把皑皑剥了皮啊……     “我们一开始都以为你是被大虫所伤呢,后来看你即使昏迷也把大虫抱的死紧,便猜那大虫可能是你豢养的。少爷救起你的时候发现那大虫的毛湿湿的,你呢,双眼有点肿,脸上还有泪痕,就说你可能是因为大虫的死伤心过度而昏迷,就让家丁就地挖坑把大虫埋了起来。”小可好奇地看着初云,“少爷说,一个人类能把猛虎驯为宠物定是很了不起的人,姑娘,你是怎么驯服那条大虫的?”     “我叫净初云,你叫我初云即可。”初云笑着摇头,“皑皑……就是那头猛虎,它很小时就跟着我了,毋须驯服我就懂它,它也明白我。”和皑皑初遇时,皑皑还不到一岁呢,“皑皑是我当作亲人般的存在,谢谢你们帮我葬了它。”     “不谢,不谢。”小可不在意地摆了摆手,然后吐舌笑了笑,“其实,幸好少爷阻止了我,不然我就找人把那大虫的皮剥了下来做冬衣,那这会儿你就该怨我们了。”     “那可真是幸好啊。”初云笑得意味深长,如果他们真剥了皑皑的皮,不管他们是否救了她,她是肯定会帮皑皑报仇的——怎么对的皑皑,她就怎么还以颜色。     小可一点不知道她和她家少爷刚刚从鬼门关逛了一圈回来,反而兴致勃勃地继续发问,“净初云是吧?那,初云,你家住哪儿啊,是干什么的?你是一个人走亲还是和家人走散了?该怎么送信给你家人让他们来接你?”     “我没有家了。我从小身子不好,患有心悸之症,爹娘散尽家财也没能治好我的病。前几个月我爹娘逝世,一官家子弟看我家没人便想强娶我为妾……”见小可感同身受的满脸愤懑,初云暗自在心里笑了笑,“我无奈之下只得带着和我一起长大的皑皑逃走,一直走一直走,走了好长时间才在这春城外停下。”     “你好可怜哦。这样吧,你现在既然无家可去不如就在我们骆家住下,放心,我们老爷夫人都是好人,少爷除了有点喜欢拈花惹草也是个好人,大家都不会嫌弃你的。”     小可说着一阵风似地跑了出去,“你等着啊,我现在就去告诉老爷、夫人。”     房间又静下来,初云敛去笑容,眼神深邃,脑子不断转动着想着以后的路。     她可以肯定自己是中毒,而这毒只有回到十二国才能解。如果自己会仙术就好了,会仙术就能打开蚀,这样就可以自己回去。可惜,被选为刘王后一直在政务中繁忙,即使有心也挤不出一点时间去学仙术,而且正如刘麟和三公所说,王身边一直有使令和禁军保护,专门花费时间去学习仙术根本是多余的。     只是,她太重用使令来无影去无踪的能力。枫瑾和冢宰发动政变前,厘州发生民乱,她把刘麟所有的使令都派去离芝草山甚远的厘州监视厘州州侯的行动,结果,政变发生时,她和刘麟身边没有一只使令保护。     再回头好好想想,厘州民乱根本就是枫瑾和冢宰吸引自己注意力、松散她身边防护网的烟雾。     “唉,过去的我真的太自以为是了。”初云自嘲,以为自己做的已经足够好,以为臣子都是真心忠于她,实际大臣们不满她恐怕不是一天两天了,不然,厘州民乱哪会发生的那么合适,枫瑾和冢宰又哪会那么容易就控制了芬华宫?     她一心想回芬华宫,说不定宫里所有官员压根不希望她再出现。     或者,她其实真的不用回去?初云的身子一僵,眼神有点空洞,因为她突然想到了过去从未在意过的事……     她被蚀带到昆仑(中国)已有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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