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顿了顿,看着自己面前的学生,又说道: “团长所得对。从今天开始,你们要忘记自己的学生身份,记住,从现在开始,你们只是我军现在一连三排的一名普通的战士!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你们将接受严格而艰苦的训练,完成从一名学生到一个士兵的蜕变!我相信自己可以带出好的士兵,你们也要相信自己可是成为一个好的士兵。”
“现在,你们就要站有站样,等待哨声响起,就去吃晚饭。”排长杨超一边纠正同学不到位的姿势,一边说道。“吃饭时,不许挑食,不许浪费。违规者,绕着操场跑10圈,说道做到。”
在这么大的太阳下,站了将近3个小时这么久。大家全部被晒得有些头晕。皮肤也红红的。好在不一会,哨声响起。这时,大家才出了一口气。
在教官的带领下,到食堂吃饭吃饭,之后所有人回到宿舍。有班主任和辅导员一一将他们带来的之前他们带来的东西,物品统一被过滤了一遍,除了必需拼之外。像什么零食啊,MP4,微型笔记本电脑之类的东西,全部被暂时没收,放入专用保管柜中保存,等军训结束之后才能归还。自然,又引起了大家的强烈抗议,但是这种抗议又能有什么用?在这里,没有人权。
由于今天是第一天,晚上并并没有训练。大家洗澡,大部分人都拖着很是劳累疲惫的身躯,一头扎在床上,闷头就睡,有人很快就已经传出了轻微的呼声,10几分钟之后,宿舍离的人已经全部睡着。
这时,一直闭着眼睛的余一张开了双眼。悄悄的起身,将自己早就准备好的东西拎起,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来到了这栋楼的最高层,一个很不起眼的房间门口。大大方方的推开门走了进去,坐在沙发上,听着浴室里的流水声,余一笑得的像只小狐狸。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及《国务院、中央军委(2001)48号文件》关于开展学生军训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军训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是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履行兵役义务、接受国防教育的基本形式之一。
第三条 学生军训为必修实践课,凡在我校就学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应按本条例参加军事训练(港澳台留学生除外)。因身体缺陷或有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者,经教务处、武装部批准,可免除训练任务。擅自缺训者按旷课论处。
第二章 军训的时间、内容与学分
第四条 军训的时间为三周(其中含军事理论36学时),一般安排于新生入学后或在第二学年开学前进行。
第五条 军训分为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两部分。军事技能训练的内容包括军事科目训练和思想政治教育。
第六条 军事科目的主要内容是:解放军三大条令、队列、射击、三防、单兵战术、军体拳、拉练、内务管理等。政治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解放军优良传统、艰苦奋斗、集体主义和人生观、价值观等教育。
第七条 军事理论教学内容是:我国国防、军事思想、中国武装力量、世界军事情况、我国周边安全环境、高技术武器装备、高技术战争。
第八条 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共3个学分。军训的各项科目由军训指挥部组织考核验收,任何本科学生都必须取得本项学分(经批准免训者除外),否则不准予毕业。
第三章 军训的组织领导
第九条 学校成立军训指挥部,由一位校领导担任军训总指挥,由武装部长、学生部长、总务长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武装部、学生部、教务处、校团委、宣传部、体育教研部、总务长办公室、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 由武装部牵头负责军训的总体协调,并相应成立军训、政工、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军训组一般由武装部、教务处、体育教研部人员组成;政工组一般由学生部、宣传部、校团委人员组成;后勤保障组一般由总务长办公室、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人员组成。各工作组分工合作,齐抓共管,保障军训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十一条 军训期间,按部队编制成立军训团、营、连、排组织。团长、政委、营、连、排长由部队教官担任;副团长应由武装部副部长担任;副政委应由学生部副部长或团委副书记担任;营教导员由学校每年选调有关院(系)的党委副书记或院(系)副主任担任;连指导员、副连长由各系带队教师担任;副排长由学生行政班班长担任。
第十二条 各院(系)成立军训领导小组,院(系)党委副书记或副主任任组长,学生组长、年级主任以及教务、学生、行政等科室人员为成员。
第十三条 级(班)主任、辅导员原则上应作为带队教师参加军训,并跟班活动。各院(系)可按下列比例在班主任、辅导员中选配带队教师:2个班以下的院(系)1人,3至4个班的院(系)2人,5至6个班的院(系)3人,7个班以上的院(系)可酌情增加。女生人数较多的院(系),带队教师中应有一名女教师。
第四章 军训机构、带队教师主要职责
第十四条 军训指挥部主要工作及其职责:
1、根据国家教育部、解放军总参、总政军训大纲的规定和学校的要求,制定军政训练计划。
2、负责向承训部队和学校带队干部、教师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命令等。
3、协调学校与上级各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保障武器弹药、训练器材的落实和各项训练科目的顺利进行。
4、协调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处理矛盾,保障训练场地、教官和学生的住宿、就餐、医疗、洗澡等方面的落实。
第十五条 军训团、营主要工作及其职责
1、按照指挥部统一制定的计划组织军政训练科目的实施。
2、及时深入地了解训练情况,掌握训练进度,督促、指导、检查各连训练计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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