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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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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涉东秦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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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大楚相比,东秦国界小,比不上大楚的地大物博。与中吴相比,东秦人很穷,比不起中吴的人生意头脑。能在三国中与之鼎立,并在三国中站稳站跟,成为三国之首,与其剽悍的战斗力有着直接的关系。东秦人,人人皆兵,三岁小孩便开始站桩,东秦的女人,人人都习有防身之术。东秦的男人不仅长得高头体壮,更具有非常十分强悍的暴发力。

    走在东秦的街道上,唐子谋更是能体验到民风剽悍民风。

    大楚的奢华,中吴看似节俭的豪华,东秦给人的感觉便是简约。站在街道之上,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简简单单,一目了然,更令唐子谋意外的是,他已经在东秦的大街上走了一天了,还没有遇到一桩抢劫、强抢民女、小偷之类的犯罪。亏唐子谋还担心自己长得太过于没有威胁性,把竹意四人给带在身边。还是说,东秦的武者都有着一种强者的直觉,知道竹意他们看似清瘦的身体下,隐藏着巨大的暴发力。

    这个世上,绝对不可能会有什么无犯罪的地方存在。更何况这街道上的人,随便拎出来一个都能把自己打趴下。唐子谋扫了扫自己身上奢侈的稠煅,上好的腰带,羊脂玉坠,以及故意放在怀里鼓囊囊的钱袋。在不知情的人眼里,就简直就是一个活脱脱的肥羊,而且还是外乡人,是最好的下手对象。

    唐子谋看着雄纠纠,气昂昂的从他眼前走过的一队士兵,难道是因为这里严明的守卫,让这些人白天不敢下手。唐子谋突然就是不信邪,看着及将落山的夕阳。心下有了决定。

    深夜,长得单薄的唐子谋,带着十六七岁的少年竹意,两个人走在街道之上。他四处挑头看看,看在这罪恶的黑暗,有没有隐瞒着罪恶的事发生。为此。他还特地挑一些偏僻无人的地方走着。

    唐子谋的如意算盘是落空了。四处逛了两个多时辰,直到深夜的寒风呼啸吹来,他终于认输的承认,这里的治安真的好得过份。这里明明不是皇城。治安却比大楚与中吴任何一处都要好。

    唐子谋站到一处拐弯口,倚在一棵粗壮的树干上,看着空旷的街道。偶有急色匆匆赶回家的人,不由道:“竹意,这里是东秦麟王的封地。对吧?”

    “是的,主子。”

    “看来这位王爷不仅打仗有一套,治理城镇也很有一套。”就算在他那个时代,不管治安再怎么严厉,小偷、强盗总是抓也抓不完。

    站在唐子谋身后的竹意点点头,敬佩道:“属下第一次发现,原来世上还真有夜不闭户的地方存在。”

    不仅是没有小偷、强盗一流。有些农家,连门只是稍稍轻掩着。根本就没有关得严实。唐子谋把腰间的吊坠直接扯下来,交给竹意,淡淡的吩咐了几句。竹意接过玉坠,脸色古怪的盯着唐子谋,不知自家主子打得什么主意。唐子谋甩甩手,竹意点头,转身投向黑暗。

    黑暗的街道上的拐角处,点着一处明亮的灯光。离着二三十丈地儿,唐子谋也能闻见远处那摆在外面的大锅里冒出来的香气,勾引着他过去。原来前面是一处面摊,地儿有些简陋,但却在这个时候,三三两两的坐着几个人。唐子谋心中一动,再加上逛了半天时间,客栈里也不知道有没有食物,便直接走了过去。

    面摊的老板是个瘸子,走路一拐一拐的。但那张脸上,却挂着热情的笑容。见唐子谋这身打扮,似乎有些吃惊穿着如此富贵的人,到他这种小面摊上吃面。老板倒识实务,拿着干净的抹布,把桌子凳子都快速擦抹了一遍,边擦边笑问道:“客官不是本国人吧,想吃什么面,尽管说。小老儿这地儿虽不大,但面香味好,保准管饱。”

    唐子谋四处扫了一眼,才慢慢悠悠的要了一大碗牛肉面。

    瘸子老板走路虽一拐一拐的,但速度着实不慢。只等了大概半盏茶的功夫,大碗的牛肉面便端到了他面前。这碗的大小,估摸着是普通碗的三倍大。这碗,大概是唐子谋用过最大的碗了。唐子谋拿起筷子一拨,牛肉并不似别的地方,好似装饰物一般。而是实打实的堆在汤面之上,堆成了小山尖。

    闻起来挺香的,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

    唐子谋试探性的吃了一口,味道着实不错。嗅着香气,嘴里吃着劲道的面条,唐子谋的肚子更饿得狠了。当下也不再观察,而是认真的对付眼前的一碗牛肉面。

    待唐子谋捧着大碗,把微辣的汤一口气喝干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居然吃了平常的三倍还要多。齿口留香,这里的面确实不错,连平日里不怎么吃面,口味挑剔的唐子谋,也不由暗竖起了大姆指。最后这热乎乎的汤,更是热出了唐子谋一身的薄汗,不再感到寒冷。

    “趴,趴,趴。”

    唐子谋用手巾抹了抹嘴,看着瘸子老板正在拉面。大概是为了怕沾到面粉,老板是打着赤臂。灯光之下,那双肌肉厚实的臂膀,看起来非常有力。唐子谋注意到,老板那双胳膊上,残留着一些刀伤痕迹。

    唐子谋好奇的问道:“看老板您双臂有力,身板挺直,一直忙个不停,都没有休息。老板您以前,一定是个英雄人物吧。那胳膊上的伤口,看着满吓人的。”

    瘸子老板爽朗一笑,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别看小老儿我现在这样,咱可是狼帅手下走出来的兵。这功夫,都是实打实的。只可惜小老儿我的腿在战场上残上,不然的话,咱还要把这条老命留着上战场。想当年啊……”

    老头子提起自己的伤腿,一脸的爽朗,不见丝毫的黯然伤感。原来老头子姓孙,五年前从军,入麟王手下,杀上战场,也是一个悍不惧死的杀神。九上九下,愣是成了一个老兵。后来为了救几个队友,被敌军砍了小腿筋骨。腿是救回来了,但从此也就瘸了。

    “小老儿虽然腿不行了,其实若再上战场,可比那些新兵蛋子强多了。只可惜,狼帅手下都是精兵,咱可不能给将军丢脸不是。”

    原来瘸子原来是当兵的,难怪看起来有一股子军人的剽悍铁血气息。孙老板在说起轩辕戒的时候,脸上是一种尊敬,一种对强者视若神明一般的尊敬。早就有传闻,轩辕戒手下精兵三千,个个能以一敌百,现在看来,传闻并非那么夸张。

    “老孙,你就不要再吹了。就你这样,还能再上战场,您还是乖乖在家里颐养天年吧。”旁边的一个食客显然跟老头儿很熟,笑着开起玩笑。

    那孙老头儿也是火暴脾气,一听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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