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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下的薰衣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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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遇见你(3)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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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季晴雨来拉林星忆去玩过家家的时候,她没有拒绝。对于一些人,我们舍不得去伤害。希望最后受伤的不是自己才好。

    聂明远是爸爸,季晴雨是妈妈,而林星忆,是他们的孩子。很可笑吧。

    可是聂明远说,星忆已经很久没有玩这个游戏了,这次我们不如就让她当妈妈吧。

    聂明远,那时的你知道这是把我推上了一条不归路嘛?

    猴子就是这时候开始针对我的。

    他是新来育幼院的,他喜欢季晴雨。这是我听别人说的。看吧,不管在哪里,都是有八卦存在的。不同的是,这个八卦是真的。

    他步步紧逼,我一退再退。

    后来,他直接歇斯底里地咆哮起来:林星忆是个野种!你们这么护着她干什么?!她没有钱没有势,不过是一个婊子的女儿!。。。

    当然他说的这些并非没有依据。捡到我的那一天,院长妈妈听路人说,他们看到S市最有名的歌女百合抱着一个孩子在这附近徘徊。而之前,她曾与某富二代传过绯闻。我的身世,注定我不能像别的女孩子一样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

    是啊,我是个婊子的女儿。我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我怎么有脸面和这些高贵的人一起生活呢。我简直就是个骚逼。呵呵。

    有时候,连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若是我足够好,母亲怎么会生下我便丢在这育幼院门口,任我自生自灭。8年来从未看过我一眼。

    之前,我是歌女的孩子。之后,我是孤儿。

    这样的人怎么配拥有幸福?这样的人怎么值得别人爱?

    我很尽力地让自己不去哭,可是一不小心,泪水就濡湿了眼眶。之后,我便逃开。

    我坐在育幼院的台阶上哭。一个人把双手搭在腿上,低下头去哭。不想要任何人看到自己狼狈的样子。

    其实,我并不怨恨自己的妈妈。我感谢她给予我生命。让我能够好好地热爱这个世界,热爱身边的每一个人。

    只是我还不够好,在妈妈身边,只能是她的累赘。

    现在她有时间也会到育幼院来看我。只是没有太多人知道罢了。

    她带来的那些礼物,都是一个女孩子所梦寐以求的。芭比娃娃,小熊。。。可是这些都不能取代我消失8年的母爱。。。

    我是一个歌女的孩子,我是一个富二代的私生子。这些身份注定我无法在阳光下生存。我只能在一个离城市中心很远很远的地方,静静地祝福他们。

    其实这样也好啊。如果我和妈妈生活在一起,说不定我会和那些叛逆的孩子一样,因为什么事情和妈妈吵架,离家出走之类的。现在我无法和她在一起,但心却始终牵挂着。这算是缺憾美了嘛?

    这是我写过最接近真实的故事。我希望给其中的各位最美好的结局。如果不可以也请接受我诚挚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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