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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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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夜,适合好眠!

    “嗡嗡”的手机震动声传来之前,凌晓的确在好眠。可现在,她只觉得无比烦躁,从来没有人会在这么晚给她打电话打碎她素来不好的清梦。闭着眼摸索着从床头柜上将手机抓到了手里,又恶狠狠地塞到枕头底下,诅咒着电话那端那个拨错号码的人。这样的时候骚扰别人,也绝对没有什么好事!

    可枕头下的震动执着而又坚定,平日里经常被忽略的轻浅声音,在这个寂静的夜里被无限放大,似乎抖动得连整个床都在微微发颤。

    凌晓裹着被子“呼”的一下坐起来,闭着眼咬牙切齿地将手机从枕头下摸出来举在眼前,平日里那双聚光的大眼此时只微微地绽开了一条细缝,算准了位置,瞄准关机键,将全身的力量和怒气汇集到另一只手的指尖,就要摁下去。可就在那将摁不摁的一瞬间,刺目的亮光让她看到了那个催魂的主子---齐小雨。

    指尖在接触到关机键的刹那,无比不舍地滑了开去,凌晓扫了一眼时间,三点三十八分,真是个吉利又妖艳的数字。闹鬼啊!凌晓恨不得将齐小雨从手机里拽出来,胖揍一顿然后直接塞到马桶里冲走。真的是怨孽!

    齐小雨是凌晓的初中同学,两人性格迥异,齐小雨动,凌晓静,可两人却合拍异常,几乎从来没有分歧。从小,两家就住同一个小区,而且还是前后楼,有事的时候,凌晓只需要站在阳台那“哎”一声,对面窗口便会伸出一个古怪精灵的脑袋来。两个人一同上学一同放学,形影不离。到了高中,就算一个文科班一个理科班,也丝毫没有影响到她们之间这种黏黏糊糊的友情。

    谁料好景不长,两人大学并没有考到同一个城市,那个热浪蒸腾的暑假,两个人凄风惨雨的大哭一通,相互约定,就算不在一个城市上大学,毕业后,也一定要到同一个城市工作。天塌地陷,海枯石烂,俩人都必须相互扶持,相互依靠,绝不把任何一个人孤苦伶仃地丢在一个陌生的城市。

    两人顶着烈阳,跑到市里最大的书店,对着墙上挂着的巨大中国地图,研究了很久,煞有介事的最后选定北京,首都,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那里有□、故宫、长城和所有一切可能出现的机会以及美好的愿望。两个人还因为这个宏伟而远大的志向,偷偷地跑到离家不远的一个小破庙里,烧香拜佛,虔诚地许下人生第一个承诺。

    谁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一切一切的基础,以及不知道哪辈子积下的福德,两人居然真的都在毕业后义无反顾,并且一路绿灯地在北京找到了还算凑合的工作,将那份积淀颇深的腻乎情谊发扬光大。直到很多年以后,凌晓和齐小雨才知道,她们俩之间的这种友情,用一个颇为时髦的词来解释,叫“老同”。

    不过,再合拍的两人,不一样的四年大学生涯,加上性格差异和处事习惯不同,在同样机会的城市里,走出的路自然也是大相径庭的。短短一年时间,齐小雨就仰仗着姣好的容貌和慧黠的内心,从两人合租的公寓搬了出去,成功地做了北京人的媳妇,顺利地拿到了预示着北京人身份的户口,买了房,买了车,辞了职,过上了舒适的居家阔太太抱狗生活。而凌晓,则依旧奋战在北漂一族的第一线,挤车租房,擦汗流泪,为自己的下半辈子挥洒着青春和血汗。

    但是,鞋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换句俗到透顶的俗话来说,驴粪蛋外面光。作为闺蜜的凌晓心里清楚,齐小雨的婚姻并不像外人看的那么光鲜,至于不光鲜在哪里,可意会不可言传,只不过当事人不在乎,她也不好说什么。但象今天这么反常的凌晨打电话来,确确实实还是小雨结婚两年来的头一遭。

    手中的电话执着地抖动,震得凌晓的手有些发麻,拇指轻轻的摁下接听键,将电话放到耳边,声音疲惫而沙哑,“喂!老大!你想干嘛啊?你家有没有表,现在几点,我是工薪族,明天要上班的好不好,有什么事能不能明天再说!”语气虽然有些冲,凌晓却没有挂断手中的电话,牢骚归牢骚,小雨在凌晨三点多给她打电话,那绝对是出了什么大事。在这个说来熟悉实则陌生的城市,小雨是她的亲人,而她也是小雨的亲人,唯一的!

    听筒的那头先是静寂无声,随后便传来轻微的啜泣声,紧接着便是一阵凄风惨雨的嚎啕大哭,凌晓的隆隆困意好似被兜头一盆凉水浇下,瞬间熄灭。愣了一会儿,猛然醒悟过来,激灵灵的打了个寒战,提高声调急切地问道,“喂,小雨,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了?说话!”

    哭声并没有持续很久便偃旗息鼓,似乎只是畅快淋漓的将一盆污水倒了出去。听筒里的齐小雨慢慢地恢复了平静。

    “凌晓,我想离婚!”一向好听清脆的声音从听筒那方传来,带着浓重的鼻音,居然有些毛骨悚然的空旷,听得凌晓有点汗毛直竖。

    “为什么?”这几乎是所有人在听到这几个字时的共同反应,凌晓是平常人,所以反应也与常人无异,只是声音有些异样的高昂和变调。

    “偷听了一个电话,知道了曾凡娶我的真相。”齐小雨清了清嗓子,又吸溜了一下鼻子,不过声音并没有带着她刚刚嚎啕大哭过应有的伤心,反而有种放松了的无谓。凌晓有些不解,但似乎又有些抓不着头绪的明白。

    曾凡这个人,她见过几面,虽算不上熟,但从小雨嘴里也或多或少的了解这个人。当年追小雨的时候,也算是地动山摇,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光送小雨的玫瑰花加起来都不少于一卡车。小雨公司上上下下,无一不知道齐小雨最后嫁给了一个对她情意切切的有钱如意郎君。

    不过,凭她的第六感觉,她始终觉得曾凡追求小雨场面甚大,排场无比,但真心几许,却不得而知。她甚至冒着天下之大不韪和小雨提过,却被小雨一句“无所谓”给堵了口。也是,小雨在这个方面的情商要比她高的多,她可以看出的东西,小雨必是早就了然于心了。他或许要的是小雨的美貌,可小雨要的也同样不是他的心。协议婚姻,搭伙过日子,如今最为时髦的婚姻生活,各取所需吧!

    即便刚刚吓醒,头脑还不太清醒,但凌晓还是觉得有些奇怪。既然很多事情婚前就明了,以小雨豁达开朗的个性,那他俩应该没有什么事情会让她如此嚎啕大哭,除非,是真的触及到了她的底线。

    听筒那头的小雨说完了刚刚那句,又继续保持着沉默,一丝声音也没有传来,凌晓开始恐慌和焦躁,立即掀开被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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