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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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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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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梦中寻绎白日的行踪,复制白日的景致,玩味白日的欢乐;也许他们正在梦中与恋人相会,与亲人相聚,与友人相逢……他们来自四面八方,他们又将返回四面八方。来的时候,他们带着一脸的憧憬和期待;走的时候,他们带着一脸的欣喜和满足。二欢喜村在他们的簇拥下,一天天地兴旺起来。二欢喜村虽然不大,胸怀却不小,像神农架一样,每天都在用欢笑迎接天下的来客,每天又在用欢笑送走天下的来客。这些匆匆来去的过客,他们的欢颜笑语难道都是真实的吗?

    天幕依然涂着厚厚的一层墨汁,似乎下定决心要把黑暗进行到底。闪闪烁烁的星星毫无规则地排列着,宛若无边的黑缎上印着无数的碎玉小花。月亮显得特别大方,露出了大半张面孔,皎洁的银辉均匀地洒向了大地,田野、道路、树木、房屋……全都含情脉脉地露出它们的身影,虽然有些蒙眬,却也在恍惚中给人们带来了无限的遐思。路边的树丛中,传来了鸟的呻吟;远处的村落里,响起了狗的狂吠。淙淙流淌的溪流映着月光,一如白天的样子,不知疲倦地奔流不息,只有那水波激荡的声音,比起白天更加清晰,更加悦耳。奇怪的是,竟然听不到青蛙的鼓噪声,它们似乎躲在什么地方酣睡。倒是几只不甘寂寞的蟋蟀,时不时地抖擞精神,亮开嗓门唱几句,也许这是它们在向这个世界进行最后的一次祷告吧。夜是那样的深沉,风是那样的清爽,露水大概也在黑暗中悄悄地凝聚,为日出以后的闪亮登场积蓄力量。突然,引擎声划破了夜空,搅乱了四周的宁静,强烈的灯光也越过了双孔石拱桥,不停地向左右晃动着。

    摩托车终于上路了,还是那辆豪爵银豹125。这辆摩托车性能很好,骑上它,翻山越岭,纵横驰骋,感觉极爽。利用夜色的掩护,他驾驶摩托车,缓缓地上了公路,然后他狠踩油门,让摩托车飞快地向前奔驰。车速很快,风在他的耳边呼呼直响。他的脑子出现了一片空白。前面出现了路口。往东走三个多个小时,就可以到达保康县。他没有向东走,却把车头折向北方,继续奔驰。他不断地加速,摩托车变得疯狂起来,在阒无人迹的公路上,箭一般地飞去,公路两侧的树木也都一掠而过。他也没有想到,速度竟然能够改变一切。刚才的忧伤此时统统烟消云散,脑海里充斥的只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冲动使他的热血沸腾,冲动使他精神焕发,冲动给他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力量。即使前面出现了万丈深渊,他也会无所畏惧地飞跃过去。黑夜是伟大的,因为黑夜制造了速度,黑夜制造了疯狂。

    摩托车很快进入了209国道。沿着209国道继续北上,也是三个多小时的路程,就可以直接进入房县。孟秀兰的父亲孟庆祥说过,野人谷就在房县城南的桥上乡,离房县有几十里远,正好在209国道的旁边。老人说,这几年,经常有各种考察团到野人谷寻找野人,不过,他们除了找到一些所谓的野人毛发和脚印,都一无所获。也许野人们在等待。等待什么?机会吗?也许野人们认为,他们才是神农架真正的主人。也许野人们认为,神农才是他们的始祖。也许野人们蠢蠢欲动,他们在酝酿发动起义,他们要夺回神农架,夺回他们的家园。野人们愿意和他见面吗?愿意和他交流吗?愿意和他切磋吗?

    夜间的公路非常寂静。看不见一辆车,也看不见一个人。这条公路的起点是内蒙古的呼和浩特,终点是广西的北海,中间经过内蒙古、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六个省份。既然是国道,路况自然要好一些,他可以放心地让摩托车在公路上飞驰。他几乎毫不怀疑,野人一定会欢迎他的。如果野人愿意,他可以成为野人中的一员。他可以带领野人,在神农架建立自己的家园。把神农架变成野人的天下,有什么不好的呢?

    带有寒意的夜风扑面而来,他的心情越来越快活。从他出狱以来,似乎这是他最快活的一天。他第一次领略到黑暗的魅力。难怪野人宁肯躲进深山老林里,也不肯出来品尝现代化的滋味。各种考察团带着各种科学仪器,却寻找不到野人的踪迹,这说明野人不是愚昧,而是聪明。他觉得自己的心和野人的心贴在一起。他理解野人,也喜欢野人。他相信,野人也一定理解他,喜欢他。他和野会成为好朋友的。

    突然,前面传来了歌声,歌声在黑夜中格外刺耳。

    你曾说永远不离不弃,

    怎么到了现在却各奔东西?

    怎会如此苦涩,怎么如此寂寞,

    从你离开以后我的生活昏沉地过。

    究竟怎么才能忘记脑海中你的轮廓,

    我不想一个人躲在角落偷偷地难过。

    ……

    他抬头往前看,强烈的灯光晃得他几乎睁不开眼睛。

    不一会儿,一辆小轿车从他身边飞驰而过。轿车的司机居然把音响调到最大的音量。

    真他妈的混蛋!他恶狠狠地骂道。天色太黑,他没有看清是一辆什么轿车,只是感觉那车的速度不同凡响。也许司机和他一样,也在享受黑夜带来的快感。

    “‘老拐’,要是事情办砸了呢?”他问“老拐”。

    “那就各奔东西。”“老拐”说。

    “你打算奔哪儿?”

    “别问!”

    “为什么?”

    “你想让警察一勺烩呀?”

    ……

    “各奔东西”真好。不过,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各奔东西的。那个混蛋懂吗?那个混蛋肯定不懂。那个混蛋只是一只鹦鹉。真可惜,鹦鹉被另一个混蛋摔死了。

    “你和杜春茂有仇吗?”女检察官问。

    “没有。”他机械地回答。

    “他欠你的债,或者你欠他的债吗?”

    “没有。”

    “你把他打倒在地,仅仅因为一袋香肠?”

    “还有……他骂我。”

    “骂了什么?”

    “骂我是杂种,骂我是榆木疙瘩……”

    “后来呢?”

    “后来我又给了他一刀。”

    “刀子是你事先准备好的吗?”

    “不是,是杜春茂的刀。”

    “是一把什么刀?”

    “切西瓜的刀。”

    “你从哪里拿的?”

    “就在他的柜台上。”

    ……

    女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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