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明媚的早上,程落英,程小七背着画板,拿着一个大包从宿舍楼上慢慢往下走着,低着头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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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什么问题。二十一岁的小七,早已长成了大姑娘了,继承了程家的丹凤眼,虽然没有程慧兰的英气,却是充满了灵动之感,透着活泼劲儿,脸型有些圆润,看起来依旧孩子气,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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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近一米七的身高下也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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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小女孩的感觉。她的头发依旧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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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后结合一根彩线绑成一个松松的麻花辫,身上穿着宽松的斜肩蝙蝠短袖,下面是一件手工绘制的阔腿裤,脚上是一双轻巧的系带帆布鞋,加上背着的画板,有一种文艺女青年的范儿。
“七姐…”一个不大却显得很有磁性的声音传来,打断了小七闷头的沉思,她抬头看着宿舍外站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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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眯眼笑着招了招手“蛋蛋,过来…”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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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楼外台阶上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穿着印有涅槃乐队黑白照的T恤,破洞牛仔裤,将近一百八十公分的身高看起来颇为健美。他的手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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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里,肩上背着一个吉他包,脖子上还挂着一个长焦相机,留着一头半长的头发,几乎及肩,眼神清澈,神情倔强中略带忧郁,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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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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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很有一股子九十年代的摇滚青年范儿,像是张口就能唱出“孤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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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耻的”“一无所有”一般。如同这个年代这个年纪的那些少年一样,他有种特别的气质,反叛中又带着对世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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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忧心忡忡,那是现代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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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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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这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但是这愁对于他们来说却是真真切切的…
这个男孩子便是“为伊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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憔悴”的郯翰墨,如今的他,身材很标准,如果不是看着他变化的亲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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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可能想象,这样一个孩子,竟然就是那个从小到大,都胖乎乎咋咋呼呼的小孩儿。
郯翰墨看到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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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楼门口的女孩,平淡的表情泛出一抹很难察觉的异样,听到她的招呼声,麦色的肤色上露出可疑的红晕,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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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的手伸出来抓了抓脑后的头发,顿时由一摇滚青年变身邻家羞涩小男孩了…
“七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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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那样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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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翰墨走了过去,很自然的接过小七手中的东西,颇为幽怨的说了句。
“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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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蛋,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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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儿?小狗蛋儿?”小七刚才不怎么好的心情变好了很多,逗着这个比她小两岁的小弟,挺好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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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叫蛋蛋吧…”郯翰墨有些无奈的说道,他对小七可没什么反抗的能力,就算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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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挺横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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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毫不含糊,可是一面对小七就蔫了。
“七姐,今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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